未划向彼岸的沉没之舟

2008-10-27 08:26 | 作者:偶忆 | 散文吧首发

潘金莲是兰陵笑笑生笔下的一个很引人注目的人物,千百年来,潘金莲这一名词一直作为淫乱,狠毒的代名词,只要人们一听到这一名字就立刻将它和奸淫,阴毒挂钩,心中对这一人物充满鄙夷和厌恶,只要现实中发生一些与这一人物相似的事件,人们就会立刻搬出潘金莲这一人物作为代表,并加以评点。人们对潘金莲的这一看法反映了他们心中的价值取向,然而他们的看法未免有失偏颇。

在还未接触《金瓶梅》之前,我也是认为潘金莲淫乱,阴险,一无是处的,但在完完整整地看完了《金瓶梅》之后,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这一看法是如此的单纯,潘金莲这一人物又岂是如此的简单?潘金莲是作者在书中浓墨重彩地刻画的一个人物,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人物,她的性格是及其复杂的,她的思想也是及其复杂的,又岂像我们所想的那样简单呢?潘金莲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她不仅年轻貌美,而且多才多艺,唱弹吟诗,那样不会?在这方面,她是西门庆府众多的女性人物中最出色的一个。为此,她也是西门庆比较喜欢的一个妾,虽然她并不能像李瓶儿那样得到西门庆的,但她在西门庆心目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西门庆宠爱李瓶儿这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吴月娘,因为她是正妻,颇有治家的才能,而且她外家又有财有势,西门庆是比较敬重她的,潘金莲虽然不能和这两个人物比,但她在西门庆心中的地位是高于其他小妾的,这从她对西门庆的撒娇,打情骂俏及西门庆对她的亲近可以看出来。然而在这样一副美貌面容覆盖之下的却是一颗狠毒的心肠。潘金莲对于情欲的渴求是赤裸裸的,毫无节制的,完全不受封建纲常伦理的束缚①,她疯狂地追求低级的肉欲享受,并且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的前夫武大郎不仅相貌奇丑,更重要的是不能满足她的这一肉欲享受。为了满足她的这一享受,她曾有意勾引武大郎的亲弟武松,但武松为人正直,拒绝了她。后来她遇到了风流倜傥的公子西门庆,她被西门庆浑身的精神劲深深吸引着,西门庆也为她的美貌风骚所折服,于是为了能嫁给他,她毒死了武大郎。在西门庆府中,她整天和西门庆淫乱纵欲,她妒忌李瓶儿,因为李瓶儿是她最大的敌人,于是她想方设法还死了李瓶儿母子。为了勾住汉子的心,让他整天陪着她,她纵容西门庆收用了庞梅,和庞春梅将整个西门庆府搞得乌烟瘴气,鸡飞狗跳。她还和琴童私通,干下苟且之事,和女婿陈经济通奸,纵情行乐。她骨子里充满嫉妒的因素,因为嫉妒,她不仅害死李瓶儿,而且害死宋惠莲。此外,她还百般折磨秋菊,诬陷来旺儿。在这里,她美丽的容貌变为肉欲追求的丑恶,聪慧的品性成了争风吃醋、谋权夺宠的机诈,热烈化作狠毒,情爱转为淫乱。她为别人淫辱,也淫辱了别人,去了他人,最终也毁了自己。

暂且撇开潘金莲的这一罪恶不说,我们再来看看作者在塑造这个人物时是如何表现她值得肯定的一面的,我们知道潘金莲不仅貌美如花,而且色艺双全,《金瓶梅》里就有不少描述她这一才华的段落。西门庆妻妾成群,其间艺术全才唯有金莲(孟玉楼仅善弹月琴,总共没露两手)。在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潘金莲偏偏多才多艺。用王婆的话说,是“好个精细的娘子,百伶百俐,又不枉了做得一手好针线。诸子百家、双陆象棋、拆牌道字皆通,一笔好字。”②到第八十回应伯爵也充当了一次“媒婆”的角色,想把金莲介绍给西门庆的下任张二官,全面夸耀了一番金莲才艺之后说:“你如今有了这般势耀,不得此女貌,同享荣华,枉自有许多富贵。”将潘金莲的风流才艺视为荣华富贵者“有福的匹配”。两相呼应,虽可见王婆与应伯爵之小人势利,但由此我们也可知潘金莲的确是知曲又能弹得一手好琵琶的。孟玉楼说金莲“平昔晓的曲子里滋味”。吴月娘也夸“她什么曲儿不知道:但题起头儿,就知尾儿。像我每叫唱老婆和小优儿来,只晓的唱出来就罢了。偏他又说那一段儿唱的不是了,那一句儿唱的差了,又那一节儿稍了。”杨姑娘更惊讶:“我的姐姐,原来这等聪明!”好在西门庆也有一副懂得音乐的耳朵,堪称金莲的“曲里知音”。尽管他们也曾为曲儿争执过,但西门庆与潘金莲幽会之初,就有金莲之弹唱助兴,更使这对红男绿女格外亢奋。

潘金莲不仅善弹善唱,针线女工做得好,而且能即兴赋诗,明心见性。为给西门庆贺三十大寿,潘金莲特地做了“一双玄色段子鞋;一双挑线香草边阑松竹梅花岁寒三友、酱色段子护膝;一条纱绿潞水光绢里儿、紫线带儿、里面装着排草玫瑰兜肚;一根并头莲瓣簪儿。簪儿上着五言四句诗一首,云:奴有并头莲,赠与君关髻。凡事同头上,切勿轻相弃。”西门庆一见,满心欢喜,把妇人一手搂过,亲了个嘴,说道:“怎知你有如此聪慧!”西门庆妻妾中善女红的当不乏其人,而既善女红,又善诗赋,将两者天才地交融在一起的,唯有金莲。难怪她别具风情,深得西门庆的欢心。

正因为潘金莲有此才艺,所以她多次以曲明志,或以曲代简、以曲代言,表现了她独特的性格与独特的媚态。当初潘金莲被迫嫁给“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武大郎时她内心充满了苦闷,常自叹“命运好苦也”,常于无人处唱个《山坡羊》抒发满心的郁闷。潘金莲与武大郎堪称容貌上美与丑的两个极端,试想如此美女配丑郎,谁人不悲,谁人不叹?古代的女子无非不是想嫁个好郎君,终身有个依靠,有个着落,美貌女子的要求更高,而美貌又有才艺的女子更是想找到一个与之相配的人,这不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才子又是何人呢?而潘金莲却偏偏嫁了个奇丑无比的男子,更惨的是这个男子畏首畏尾,不解风情,这对才艺双全的潘金莲是何等的不公平,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作者反以往的写作传统,摆脱了自古“才子配佳人”的俗套,而潘金莲的这一不幸则为她以后的罪恶种下了种子。这一写法虽然不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念,但或许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是作者有意识地表现人物性格复杂性的方法。有苦闷必然要宣泄,有不幸必然要奋起抗争。所以潘金莲经常唱歌写诗来表达内心的苦闷,后来她遇到了西门庆,期间她与西门庆幽会相见就有不少是通过诗曲来进行的。潘金莲与西门庆幽会未久,西门庆又“另续上个心甜的姊妹了”,将她撇在一旁不闻不问,致使她以曲代言,向西门庆贴身小厮玳安诉苦,又以曲代简,写了一首《寄生草》托玳安带给西门庆。送走了玳安,潘金莲“每日长等等,如石沉大海”,“捱一日似三秋,盼一如半,等得杳无音信。不觉银牙暗咬,星眼流波”,夜深了,“睡不着,短叹长吁”,于是独自弹着琵琶,唱起了《绵搭絮》,此曲总共有四首,这里仅列举一首为例。如:

《琵琶》:当初奴爱你风流,共你剪发燃香,态云踪两意投。背亲夫,和你情偷。怕甚么旁人讲论,覆水难收!你若负了奴真情,正是缘木求鱼空守。③

她这么忘情地弹着,唱着,“一夜翻来覆去,不曾睡着”。在这里,潘金莲弹唱的是一组情爱的乐章,其间有热恋的回忆,失恋的苦痛,以及对负心男儿的委婉谴责与深切期待④。所有这些都表现了潘金莲与众不同的艺术才华。

这样一个美貌的女子,这样一个能弹能唱的女子,然而她却阴险毒辣,内心充满了嫉妒,她最后也落了个悲惨的下场。难道自古美人都是心狠手辣的吗?人们往往把美女和毒蛇挂钩,认为美女的心甚至比蛇还毒,然而真的是这样吗?她们生来就这样可怕吗?一个人生得美丽不是她的错,然而她的美貌往往会给给她带来不幸和灾难,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但无可否认那些男人无一不是喜欢美丽的女子,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独占,甚至为了占有她而不择手段,抢到手了却又觉得不香了,男人可以对女人为所欲为,而女人必须绝对服从男人,女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他们泄欲的工具。潘金莲生得美不错,但不幸的是她生得苦,她从小死了父亲母亲为了生活将九岁的她买到王招宣府中做丫鬟,家庭的不幸让她从小就失去了父爱母爱,但她没有沉论,仍有理想,她学习弹唱,到15岁时学会描鸾绘画,她勤奋好学无非是想通过自己的才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自己苦难的命运。况且天生十分俏丽,“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具备这样好的先天禀赋和后天的学习,难道不可以有一个好的归宿吗?然而她的姻缘却是不幸的,十八岁时,张大户见她生得俏丽,对她起了歹心,于是便暗中收用了她,哪知被主家母知道了,与大户吵骂了数日,将金莲苦打了一顿。张大户便将她嫁给了相貌极丑的武大郎,后来遇到西门庆,嫁给了西门庆,以为找到了个好归宿,哪想到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见一个爱一个,是个玩弄女人的恶棍。西门庆府中妻妾成群,潘金莲要想讨得汉子的欢心,要想在府中立足,她就必须努力抗争,甚至不择手段。然而她这样也将自己毁了,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一切都是谁的错?虽说张大户强将她嫁给武大郎,强扭这段恶姻缘,是造成潘金莲身心痛苦的直接原因,但真正造成潘金莲的人生悲剧却是整个封建社会制度⑤,张大户只是这种制度的执行者,西门庆更是这个制度的拥护者。在封建社会里,女子丝毫没有人身自由,要受封建礼教的约束,连自己的婚姻自由也没有,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必须绝对服从丈夫的安排。可以说潘金莲的婚姻悲剧是她人生悲剧的集中表现。试想如果没有封建社会的人身束缚,没有封建社会的婚姻包办制度,那么潘金莲就不会被逼嫁给武大郎,没有嫁给武大郎,她就不会有以下的悲剧了。如果她能自由地嫁人,那么她就能找到一个真心相爱的归宿了。整个社会都是污浊的,整个社会都充满淫乱的风气,男人可以随意泄欲,试想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女子又怎能抵抗得了男人的淫威呢?

潘金莲生活的社会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是污浊的,是道德沦丧的,潘金莲的“淫”是生活所迫,潘金莲的“恶”是社会病态所逼。潘金莲的悲剧是整个社会女子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在这个封建宗法礼教摧残下,她经历了人生的所有幸酸与苦辣,她是病态社会的一个牺牲品,她是一只在黑旋风中未划向彼岸的沉没之舟。

参考文献

1、<《金瓶梅》中女性形象的矛盾性表达探窥>,曾锦标,刘小英。

2、《金瓶梅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三回。

3、《金瓶梅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八回。

4、<《金瓶梅》与女性的身体释放>,2005年6月。

5、《浅谈潘金莲的人生追求》,邱世堂,湖北省巴东县民族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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