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发帖时间:2016-08-11 10:48 , 散文吧 | 1条回复,634次阅读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对于不是首次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子,就需要办理续贷的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的相关信息,欢迎查看!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在每年7月底-8月份开始办理。

关于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13、14、15级各班级:

下学期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做好申请工作。现将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1、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下学期需要办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需要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csls.cdb.cn),做好网上申请工作。

具体流程:打开网页→点击左上角第二栏,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右边第二行,身份证登录(首次申请的同学点击注册栏注册新的账号)→按照要求填写里面相关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续贷申明)→学院审核通过→暑期回家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将回执单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资助部门。

注:续贷申明必须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要求100-200字,不得少于100字,格式:思想上:...;学习上:.....,否则,不能通过审核,影响贷款后果自负!续贷申明申请后,需查看续贷申明是否通过学院审核,未通过要重新申请!

外省的如需盖章证明,请在6月15日前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 农村信用社贷款

办理农信社贷款的同学需要在6月15日前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栋11楼)找赵萍老师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在学院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见附件)→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栋11楼)找赵萍老师盖章→一份留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备案,一份自己带回家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贷款。

注:学校开具的证明只是农信社贷款其中的一种依据,并不代表一定能够办理成功,最终需要通过家乡农村信用社的审核才可得到贷款。

2016年生源地贷款续贷须知

1、填写续贷声明

学生于9月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必须满100字),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学校资助中心将会对学生续贷申请监督检查,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打印续贷申请表,办理盖章事宜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导出并打印续贷申请表,前往学工部资助中心盖章。

本部校区资助中心办公室:主楼一楼东侧;029-82334149。

暑假期间:7月13日-8月24日,仍可办理盖章事宜。

渭水校区资助中心办公室:图书馆西侧二楼,029-83135158。

暑假期间不办理盖章事宜。

7月5日-7月8日,每天10:00-17:00,学生可自行去学生事务中心1、2号窗口办理盖章事宜。

3、2016年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以各省份具体通知要求为准

例如:陕西省生源的学生,需额外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续贷)”(下载地址:长安大学资助教育中心网站―下载中心http://zzjy.chd.edu.cn/)。

提示:学生需完成学院审核,加盖学办公章后,才能到资助中心办理审核,加盖资助中心公章。

4、开学后,学生自行将回执带回学校

9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渭水资助中心办公室。学生需在“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联系方式+qq号码”,方便资助中心及时联系学生。

5、关于“未办理其他贷款的证明、收费证明”的说明

陕西省省内贷款学生不需要开具未办理其他贷款的证明。省外学生如需开具相关证明,由资助中心统一开具,需要办理的学生请于7月8日前尽快办理。

收费证明由计财处(渭水校区行政楼十楼)统一开具,需要办理的学生请7月8日前尽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