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收款额人

发帖时间:2016-08-11 10:32 , 散文吧 | 1条回复,314次阅读
山西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收款额人

自2015年3月1日起,贷款学生还款不再采用原代理行模式,全部转为通过支付宝方式还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山西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收款额人的相关信息,欢迎查看!

【山西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收款额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申请支付宝账号还款?

学生申请支付宝帐户流程说明如下: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n/)。

2、然后选择贷款类型“高校助学贷款”,首次登录请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登陆后,再选择右侧“省、市、高校”(注:此处填写就读高校所在省和市,而不是学生本人户籍所在省、市),然后填写身份证号、密码(密码默认为八位生日,例如“19850818”)和验证码,点击登录。首次登录后,记得修改密码。若不能成功登录,记得打开下面的各分行及资助中心,打电话过去咨询一下。

3、成功登录自己的生源地贷款系统之后,选择页面左侧的“还款账户变更”。

4、点击“新增”,然后在“新省代理行”选项中选择“支付宝(山西)”、“新经办网点”选项中选择“支付宝(山西)(网点)”,“新账号”和“确认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然后点击“确定”,将会弹出“生成的新账号”为******.cdb@sina.cn,提示“还款账户变更新增成功”。注意了,在新增的页面中,填写原因的时候,建议咨询一下国家开发银行和当地的资助中心看一看,有没有其他对于原因的要求。这一点不要忽视!

5、之后选择“导出变更单”,下载后打印两份出来,如果你们当地的资助中心没有要求的话,你可以托人将这份文件交给当地资助中心,当然了,有一些就不行了,就需要你本人去了,带上身份证和之前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那一张银行卡。如果正常情况下,过几天后,你再登录你的生源地系统的时候,就会出现复核通过了。就说明你得支付宝账号申请成功了!

6、登录支付宝的官方网站,使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你的那个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登录。在先出现的页面中,向下拖动,选择“修改登录密码”,这样你的生源地还款的支付宝账号才最后完成。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教助【2016】2号)

(一)续贷的同学们尽快提交2016--2017学年度贷款申请

续贷的同学们:

有续贷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请尽快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信息系统(https://sls.cdb.cn)提交2016--2017学年度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提交时请注意:

1、尽量在6月中旬完成助学贷款申请的提交,否则,学生处经办人不予审核通过,导致你本年度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影响自己的学业。

2、每年至少登陆2次在线服务信息系统。

3、首先按照要求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和“共同借款人变更”模块认真修改完善有需要变更的信息(且今后一定要养成自己或者共同借款人的联系信息一有变化,就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以免因为无法联系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修改后一定要填写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变更内容才会经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生效。如果发现手机怎么也收不到验证码,请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让经办人帮助大家修改;或者在续贷审核时,现场请求经办人代为修改即可。

4、请参考“续贷声明”模板内容,认真填写续贷声明

一年来,我的思想和学习都有很大进步。在思想方面,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方面,我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名列前茅,获得院级二等奖学金;在生活中,我积极参加校、班活动,勤俭节约,我还利用空闲时间做兼职,赚些生活费,使自己大学生活更加充实;上年贵行的助学贷款给予我很大帮助,鉴于目前家庭经济条件仍无法支付我下年学费,我想继续申请贵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希望贵行能批准。我保证,毕业后诚信为本,按时还款,绝不拖欠。

5、建议贷款年限最好为剩余学制加10年时长。

6、特别强调:提交贷款申请后一定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贷款申请是否通过学生处的审批。

查询方法:登陆系统--贷款申请--申请学年--鼠标点击“2016--2017年”这个蓝色的加下划线的链接,就会进入“贷款申请--贷款详细信息”,鼠标滚动页面至最下方,就会看到学校审批结果。如果状态为“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请电话联系学生处经办人(0355-5830227王老师、5830228赵老师)予以审核通过,或者自己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后请求其重新审核通过,否则,县资助中心不予审批本年度贷款申请!!!

(二)还款时间:助学贷款国家财政贴息截止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利息。

一定要牢记在毕业当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之间进行第一次正常的还利息操作,超过12月20日未还款者,你的逾期(不良)记录就会被系统自动报送给人民银行征信库(黑名单),给自己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带来大家难以预知的严重后果!

每年还款的具体时间,请同学们登陆系统,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看“应还款日期”;或者点击“本年应付本息测算”--查看“还款日期”。(如果还款日期为20xx--12--20,意思是必须在11月1日开始还款,最迟时间是12月20日;如果还款时间为20xx--09--20,意思是必须于9月1日开始还款,最迟时间为9月20日。)

(三)在校生首贷应当提供的材料

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需提交:

①双方身份证和高校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要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③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