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路:“一言不合就举报”更需良好举报环境

2016-08-05 17:17 | 作者: 别逗我(๑→ܫ←) | 散文吧首发

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朱大勇实名举报校长梁樑弄虚作假一事正在不断发酵。昨日,合肥工业大学发布通报,对副校长举报校长一事作出回应称,校长梁樑的参评申报材料中未发现有虚假内容,举报材料中多个问题均与事实不符。

最近合肥大学副校长朱大勇实名举报校长梁樑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一言校长梁樑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一言副校长朱大勇在举报材料中问题与事实不符,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群众看得不亦乐乎。

在对“公开”不是很注重的过去,群众一直被蒙在鼓里,而如今却能看上这等“好戏”,从一定的程度来说,是党和政府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表现,过去的问题藏着掖着,现在对问题就是要曝光打击。但此次的事件,却涉及到一个保密性极强的工作上“举报”。

新《行政监察法》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校长梁樑没有被举报“压倒”,举报人副校长朱大勇却成了学校里的众矢之的。在最新的媒体报道中,朱大勇指出自己没有参加校党委常委会,居然被处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真是应了那句“一言不合就撕逼”的名言

而这次的举报信本应在校纪委进行保密的,为何曝光于网上,这也是纪检部门的一个重要失责。举报已经成为当前纪检督查的重要渠道之一,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的“一言不合就举报”都应得到保护,这是法律所承诺的,也是纪检部门应尽的职责

只有营造出良好的举报环境了,实名的举报才能带来实在的事件,才能进一步肃清党内环境。那么如何营造举报环境?首先纪检干部队伍要硬起来,纪检部门除了服从党的安排,必须要承担起对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的责任,唯有如此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认识到纪检工作的保密性,纪检工作不同于常规工作,只要是干部就能参与,纪检工作要求严格保密,这既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相关人员负责;最后,一切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查案不是辩论,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朱大勇和梁樑到底谁存在问题,只有查清了案情才能还事实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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