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

发帖时间:2016-07-24 18:48 , 散文吧 | 1条回复,8797次阅读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下面小编整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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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学校初审

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初审: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三、银行审批

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四、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五、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