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师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

发帖时间:2016-05-28 16:28 , 散文吧 | 1条回复,3063次阅读
党校教师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党校教师,学习领会、遵守贯彻党规党章党纪,我认为就是要践行习总书记今年5月8日在视察中办时提出的“五个坚持”和“两学一做”,即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认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以下是小编为打击准备的关于党校教师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欢迎阅读。

党校教师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中央决定要在全党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地党组织要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融入党员教育管理新常态,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强化理想信念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彻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总开关”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出现世界观上的偏差、人生观上的迷失、价值观上的错位,就会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出现越规出界、跑冒滴漏的问题。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要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不同对象灵活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讲纪律守规矩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官多大、资格多老,都要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员干部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更谈不上纯洁性和先进性。“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作为执政党,正人先正已,必须要把党员干部队伍管好用好。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要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对于敢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敢于“亮剑”,敢于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说不,敢于同党内不良倾向作斗争,敢于高举党纪党规戒尺,切实维护好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不想、不敢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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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8 16:30 | 作者:帖子2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的题目是“严守党纪,做一名合格党员”,谈到党纪,我们首先要弄明白:

一、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章和入党誓词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但党的纪律内容到底包括什么呢?我查阅了有关资料概括为(不一定全面,供大家探讨学习):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在理论上,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的党的纪律泛指党内各种行为规则,体现在党内各种法规之中。党内法规就是党的纪律,党的章程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根本大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也是党内的重要法规。根据党中央发布的党内规则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省部级以上党的组织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和一定范围人员而制定的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也都属于党内法规的范畴。所有党内法规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组织、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己遵守国家的法律,这就使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成为党的纪律。狭义上的党的纪律则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定。

有人说党纪高于国法,对不对?不对,应该说党纪严于国法。

二、党纪与国法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则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就党委与国法的关系作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定”的论述。这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国、以依法治国保障从严治党的辩证思维和战略思维,为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纪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切实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党纪与国法的相互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纪严于国法,党纪保障国法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指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然是先锋队,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对于党员而言,这一身份决定了其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些可由公民自由选择的任意性规范,在党的纪律中,却被定为命令性、禁止性的义务规范。如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各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来说,大操大办并不违法,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仅做到不违法还不够,还要严格遵从党的规定,受到党纪的约束。这正是党纪与国法的区别所在。党纪与国法的深层次关系,不仅止于前者严于后者,而是二者之间的互动。

国法高于党纪,国法强化党纪效能。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党纪是限制在党内的,适用领域要小。如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就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的辩证关系。一般而言,处理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虽然大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也有的仅做免职处理,还有的仅是受到党纪处理,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所以,有些人受党纪处分不受国法处理。而那些既受党纪处分又受国法处理的人,其行为触犯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在适用党纪之后,必须还要适用国家法律,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是对党纪惩治功能的有力强化。

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党纪作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党纪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期内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主要对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实现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