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哉乌鸦

2012-07-10 08:57 | 作者:知者不言 | 散文吧首发

乌鸦蒙冤已久。

罪状有二。

其一,形丑心毒。指斥贪官脏官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时,即取言“天下乌鸦一般黑”。

其二,满口凶卜,出言便招来祸事,报忧不报喜。指斥不说吉利话之人,常取言“乌鸦嘴”。

即使笑也不得,否则就落下“老鸦笑猪黑”的话柄。

乌鸦面对这两桩莫须有罪名无可辩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于是乌鸦沦为“丧家之”,众矢之的。

于是城乡没有了乌鸦一席之地。

直至某年暮,偶尔在京城一亘红墙之外信步,窥见成百上千的乌鸦群栖于古柏之上,熙来攘往,呱呱不已。方才明白他们离开乡村纷纷来此鸣冤叫屈了,难怪多年杳无踪迹。

也该给乌鸦洗冤了。

理由有三。

其一,色黑形丑声哑,乃遗传所致父母所赐,谁人都无法选择,不在指斥之列。

其二,敢于直言。如果因为说说真话就招来非议,那天下之人有谁还敢仗义直言。当然,芸芸众生,何人不愿喜事临门?可是,乌鸦天生就有先知先觉的本能,特别是对于那些大限已至、即将死亡者的味道特别敏感,一旦嗅到就想告知人们,从不避嫌。生命不保,非乌鸦之罪。相反,人们应该感谢乌鸦的好意。

其三,聪明多智。儿时读书,即有寓言《乌鸦喝水》,今日看《动物世界》,仍有乌鸦遵守红绿灯规则借过往车辆碎壳取食的故事。如此机智,岂能任其蒙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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