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讨厌,也请文明

2012-06-14 20:37 | 作者:爱育黎首 | 散文吧首发

小心眼,娘娘腔,行为粗鄙大甩脏话,身有异味仿佛一只移动泔水桶……哦,一瞥之下有所觉察,这人正可讨厌。

不过每每看到都急着摆出作呕之态,似乎并无必要,而且,做给谁看呢。

自己讨厌的人较劲儿,除了厌他更甚,不晓得还有用否?

可惜总有较真的人一烦之下庄严发誓,从此勤勤恳恳毁人不倦;时而见缝插针炮制恶劣新闻,时而大义凌然假装英雄。

本来痛心于人们的互相伤害,但此时优柔显然逊色讽刺。换句话说,实在想为民除害,做泔水桶才是不二之选,至少在有生之年填补头脑,免得浪费时间期待别人为你大唱赞歌。

因此,如果真的讨厌谁,就该让他尽量少地介入你的生活。毕竟无论抱着多恶意的诅咒,那些让你一想到就会不分场合无端火起的人们仍活得有滋有味,并不会因你的厌恶而多哪怕一丁点儿倒霉。所以如果最初没能潇洒地忘却,他们就只会继续在你的生活里四处乱窜,装神弄鬼,伤害眼睛,破坏心情。当然,如果还是纠缠不休,提起某人就兴致勃勃开始大吐苦水,那大概就不是讨厌而是喜欢了。除非真的有人甘愿折寿,跑到别人家的坟头泪如下。

提到忘却,却还达不到赞同时间之万能治愈的超脱地步。毕竟提笔时就有不少符合“讨厌”之标准的人在眼前浮现,戾气森森犹如百鬼行,全无时间稀释之后回忆烘托之中的所谓美感。因而这种忘却,是性格相左无法弥合导致的彻底忽视,而不是学着迁就,渐至喜欢。

总之,该庆幸大多数人并不真的背负血海深仇,也没有沉重的必须去恨的理由,进而,如果真的有,也请文明地讨厌一个人,不独为成就自身的宽容,也为避免在最美的年华,只留下最深的伤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