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捐”与“裸官”的启示

2012-05-29 13:51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裸捐”与“裸官”的启示

本文所说的“裸捐”是指,近日由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投资家沃伦*巴菲特为代表的,美国40位亿万富翁联合发起的向慈善事业捐献个人过半财产的“捐赠承诺”行动。捐赠可以在参与者生前完成,也可等到他们身后再实施,这一承诺虽无法律效力,但绝对是一个言而必行的“道德承诺”。据《福布斯》杂志称,美国前400名富豪名下财产合计大约1.2万亿美元,若能捐出一半,善款总额可望达到6000亿美元。尽管“捐赠承诺”行动才刚刚开始,但他们已收到很多响应者的回应。对此,中国新华网驻华盛顿记者,也以《亿万富翁玩“裸捐”承诺捐出过半财产》为题予以报道。消息一出,世界为之震惊,世人为之称道。

无独有偶。美国有盖茨、巴菲特等以“裸捐”义举履行“道德承诺”的亿万富翁,中国也有像他们那样体恤穷人,热衷于慈善事业,为回报社会捐献巨款甚至倾其所有的百万富翁和亿万富翁。比如汶川地震后,上海退休教师沈翠英在赈灾义拍会上,将其唯一一套三室两厅的个人房产拍得的450万元,全部捐赠给地震灾区,用于在都江堰市建造一所能抵抗强震的学校。这套被捐赠的房产是沈翠英用于养老的最大一笔资产。再比如玉树大地震后,曾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我国最大的汽车玻璃制造商、著名民营企业家曹德旺,慷慨解囊向地震灾区捐款2亿元人民币。嗣后,又以他儿子的名义,继续为西南旱区灾民捐款2亿元人民币。有人问曹先生,为什么捐这么多钱?他的回答是:“希望为改革开放30年来涌现的一批富豪们带个头。当前面临金融危机,穷人的日子更不好过,我们有钱人应该主动站出来,把钱分给穷人。”沈翠英、曹德旺的“裸捐”同样令人敬佩,同样是履行了世人称道,感动中国的“道德承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为富不仁”的警世通言,可此说未免有偏见之嫌。其实,一个人是否有仁之心,岂能以贫富划分?盖茨、巴菲特、沈翠英、曹德旺“裸捐”的事实表明,即便是富人中的“巨无霸”,也未必都是嗜钱如命的吝啬鬼和不仁不义的“冷血动物”。如果一个人全无仁爱之心,即便他们是亿万富翁或社会名流,也绝不会去体恤穷人,更不会拿出一分钱捐给慈善事业去救济穷人和灾民。社会弱势群体的不幸遭遇对于他们而言,是无关痛痒,视而不见的。他们所关心和维护的,就是他们自己和所有富豪的利益。君不闻,我国一位身价过亿、声名显赫的房地产巨头曾说,“穷人有没有住房是政府的事,我就是为富人造房子赚钱的商人,而不是为穷人造房子的慈善家”。还有一位专为富人说话的“资深经济学家”直言不讳地说,“仇视富人是穷人贫困的根本原因。我就是要为维护富人的利益说话,仇富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此等冷若冰霜的恶言恶语,曾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

上述两类亿万富翁对待穷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不同态度,却为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无论是身价几何的富豪,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亿万富翁,只要他们能践行回报社会的“道德承诺”,承担一份扶贫帮困的社会责任,就应该受到民众的仰慕和尊敬。他们的仁爱之心体现了人类的良知和美德!

然而,更具有鲜明对照和辛辣讽刺意味的一个巧合是,由中外人士的“裸捐”不禁使我们联想到眼下我国公职人员中的“裸官”。

众所周知,所谓“裸官”,主要是指那些私自将配偶和子女转移至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而自己则独身留在国内公职人员队伍中,享受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和俸禄,继续为打造“富二代”、“富N代”以权谋私,见机行事的单身官员。国家监察部发布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要点》,之所以将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的工作重点,正因为“裸官”是比党政机关中一般贪官更加隐蔽的危险分子。这些人早就为谋求一己私利而放弃了原先的革命信仰。他们“人在曹营心在汉”,同党和人民离心离德,随时都有可能蜕变成贪污腐败叛国投敌的“逃官”。这绝非笔者想当然的主观推断,而确确实实是不乏其人。诸如,原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蒋基芳,于2002年携百万巨款出逃美国;原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的贪官程三昌逃往新西兰;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贪官周金伙,于2006年出逃北美,与早已持有美国“绿卡”的妻女相聚;原昆明卷烟厂厂长陈传柏,贪污1600多万元后逃匿海外。……这些人,不都是由“裸官”演变成“逃官”的吗?!

毛泽东同志说,“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一切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派的活动规律,他们绝不会违背这个逻辑。我们是否也可以说,一裸、二贪、三败露、四出逃、直至成为千古罪人,这是所有“裸官”腐败堕落、蜕化变质的的轨迹,他们也是绝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

“裸捐”与“裸官”虽一字之差,但却泾渭分明地凸显了有着天壤之别的两类人物的不同形象。在那些乐于助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满怀仁爱之心的“裸捐”人士面前,所有利欲熏心,嗜钱如命,不仁不义,为人不齿的“裸官”,则显得何等的卑劣、无耻和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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