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车补”是按级别补,还是按需补?

2015-12-19 09:11 | 作者: 枫株湖 | 散文吧首发

搞“车补”是按级别补,还是按需补?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015年1月4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车补”看起来是好事,凡是公务人员没有一个反对的。就是一些底层公务人员,表面上嫌补贴太少,但心底是还是偷着乐的,毕竟工资卡上每月多出几百元钱。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反而会引发更多的矛盾。不但不能节约,反而造成更大的浪费。因此,首先要解决保留必要的公车保留几辆,保留下来的公车给谁用的问题?其次,要解决按职级发还是按实际工作用车情况发的问题;另外还要解决原有的公车如何处理的问题。其实,正如有人所说,八项规定之后,公车管得已经很严格,“公车私用”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只有把这种打压“公车私用”的势头保持下去,压缩公车数量,规范用车制度即可。就是要搞“车补”也不能按级别补,而是按需补。如:对实际需要用车外出的进行按里程补贴,实行实报实销,对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常年不用车的就没有必要进行补贴或适当减少补贴,这样虽然复杂一些,但会更显公平。公车改革,提了不少年,各级各地也都开展了形式不同、效果不一的试点工作。而从去年开始的自上而下梯次进行的公车改革,为公车改革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中央机关公务员开领“车补”也为全国各地的公车改革提供了样板和遵循。但是,纵观以往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公务员开领“车补”还需要在制度修补、配套衔接上跟进。

杜绝“土政策”。车改的目的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消除车轮上的腐败。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这是原则,也是底线。但是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此外,本轮车改要将各省份的“土办法”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但各地车改步子较大,有的标准超过了国家规定,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绝不能让一些地方的“土政策”来干扰中央精神、国家规定的执行,更不能以地方的“土政策”来代替国家政策,否则“车补”将变成一些官员和公务人员“口袋”外的另一份“唐僧肉”。

取缔“小金库”。严禁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是整肃党风政风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需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更严、禁令更多,但是一些地方、少数部门,仍然存在顶风违纪、变相“自肥”的现象。这其中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员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少数部门还是存在各种巧立名目的所谓“小金库”、“账外账”。因此,在推行公车改革、统一发放“车补”的过程中,必须同步严查和清理地方单位留存的“小金库”,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并加大曝光力度,使一些官员失去赖以“伸手”的“阴暗角落”和“灰色空间”。

提高“惩戒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了制度不执行,就是摆设;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严惩,就无法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在公车改革试点过程当中有些地方的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国标,被异化为了变相“涨工资”,甚至有的地方演变为了集体贪腐行为,这是因为在个别地区试点时,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或者即便被认定为违规,在惩戒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在提高“惩戒力”上动真碰硬。但现在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今后就要做好两个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就是要有一些惩戒措施。对于与国家规定明显有抵触或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车补”行为,必须从重从严惩戒,以此来倒逼地方官员守规矩、敬法律、知廉耻。

推行公车改革,规范公务员领取“车补”的标准和行为,说到底,就是要规范公权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毫不动摇转变作风,高举反腐的利剑,扎牢制度的笼子,对于一切腐败分子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中央车补现身”,地方也就为时不远,而无论是到什么时间节点执行,都始终不能忘了“规范”二字,要规范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标准落实,绝不能也不允许有任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绝不允许有任何投机取巧、变相腐败的行为发生,从而以车改的稳步推进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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