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2013-12-29 17:23 | 作者:Jack Napier | 散文吧首发

那一年的八月,末时,我重新踏入了校园,不一样的是,这个校园我们谓之大学,我遇见了一个人。

为了充实自己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幸承担起了班长一职,非常感谢全班所有的同学,我们能有个共同的番号:11211101,就像是部队的番号,有归属,有荣誉,有存在,看所有的同学,如兄弟姐妹。

在这个地方,我遇见了她,就像普希金《致科恩》中所写,“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美的精灵。”她的善良、可单纯,深深为之折服。

“我想那是个对的时候,灿烂阳光映入你脸颊,你是那样干净那般透明,我是多么雀跃多么欢欣,那是我们最美好的年华,幸福笑容盛开在心上,你是如此简单如此不同,我是如此感激如此珍惜”——《有生之年》

和她在一起的第一天,她在我怀里,真想就这样把她拥在怀里到永远,但我还是和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那一定是你选择离开我。”因为,负她,我做不到。她说一定不会的,她喜欢和我在一起。那天,在联创二楼,后排,橘色的椅子,她,灰黑色的牛仔裤,帆布鞋,红格子卫衣,高中时期那样的发。

她和我说,在一起之前,一直觊觎我衬衫胸前口袋里的大福,喜欢我的手机铃声《startrukk》,却不知怎么开口要歌。那时,我短发,牛仔裤,格子衬衫。她也喜欢格子衬衫,她是格子控。

她和我说喜欢我生气皱眉的样子,眉骨显得高高的,深邃。有次下,雪落在我的短发上,一簇白色,她说这样好看。

她曾问我她抽烟我会不会嫌弃她,没有犹豫,我说不会,她有个好的本质,抽烟只是一个人的习惯而已,你喜欢我,所以,我包容你。

我总是用自己的胡渣蹭她的手,她咯咯的笑个不停,她说我身上有股本草的味道,我告她那是我用的洗面奶和烟草混合的味道。

她在我眼前总是傻傻的像个孩子,什么都不懂,馋馋的,指甲扣到肉里疼到影响走路,不会剪,我教她;每次晚上在五楼上完课,我背着她下楼,往墙上挤挤她逗她开心;中午她在宣传部开会,我在门口站着等她,怕她出来一个人。

她怕冷,天冷的时候,喜欢把手放在我的口袋里,虽然我的手也不是很暖。一次和她在化妆品店,店员推销产品,她不是很喜欢,店员说你们是兄妹还是对象,她说对象,店员说你俩真有夫妻相,她听了眉开眼笑的,果断买了。

她喜欢沿着铁轨平衡走,而我总在她走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拉着她一只手。有次和她去动物园,那天风很大,她不能长时间着风,否则头疼,但她还是特别开心,因为可以看到各种动物,她在风中凌乱的样子我给她照相,把头捂得严严实实的,看长颈鹿WC笑得肆无忌惮。买了一朵不朽玫瑰,泥捏的,在上边认真的写下了我们的名字。

我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总觉得遇见彼此不易,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她喜欢吃辣的,在这里,没有她们那儿的原味大盘鸡、她们那儿的绝味、她们那儿的味道...总是放心不下吃的,每次放假回去,总是和我说今天吃什么,明天吃什么,每天好吃的排的满满的,我逗她说总有一天别人拿个好吃的就会把你拐走,她皱皱鼻子,不满的说“才不会!”

有次我的演讲比赛,在我最烦躁背稿的时候,她在一旁耐心的劝我,撕碎的文稿,她捡了回来,一片一片粘好,陪我一起记,最后我拿了第二名,她开心的好比自己。

给她拍了一张回眸时的照片,静若处子,我说好看,自然。她觉得不好,因为背景在家。现在照片还在保留。那是最自然的她。

以前学过画画,在宣传部的时候出版报,我陪她,默默的看着专注描绘的她,不惊,不扰,不厌,不倦。

她喜欢泰迪熊,有次在商店,看到了一个非常喜欢的小熊,舍不得买,把小熊藏到了众小熊之后,说这样她喜欢的小熊就不会被别人买走了,傻傻的。后来我悄悄的给她买了装在了她的书包里,看她发觉后惊讶开心复杂的表情。其实,只要你开心,即是我的晴天。

她奶奶在病重的时候,她回不去,难过,喝了很多酒,趴在我怀里大哭,我陪她难过,你的痛,我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么?喜欢着她的喜欢,悲伤着她的悲伤。

我和她走过了大学的每一个地方,在这个地方,就像是我们的一本回忆录,走哪儿都能忆起点滴

总是喜欢握着她的手,感觉怕走丢一般,她脾气有点不好,曾问我,像这样我如何忍受?我告她,因为你是我女人,就这么简单。

我曾对她说“只要你心有我,什么时候我都在,不论是身边,还是心里。”

她说习惯了和我在一起,每次放假回去都不舒服,去年暑假坐长途大巴去看了她一次,没和她说,只是想给她个惊喜,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哭了,我傻傻的站着,有点手足无措。

我走的时候,她悄悄的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藏到了我包里,怕我不够,不关乎钱,我知道,她真心爱我。我曾问她,我不是一个特别优秀的人,为何选择和我在一起,她说我对她是真的好。

每天早上签到,看她不情愿的表情;上课偷偷给我们绣手机包,下课看到一只受伤的狗,追一中午也要解救,去逛超市,突然娇憨的对我撅嘴说她起口疮了。笑起来总是没鼻子没眼的,她就是如此单纯、善良。

她经常痛经、偏头痛,然后吃我的脑宁止痛,我看着疼在心里,她总是忍不住吃冰激凌,结果吃了自己痛半天。

几次醉酒,我坐在床边看着她握着她的手到天亮。她空腹抽烟会吐,我告诫她不要这样。

她喜欢吃甜的,喜欢喝百事,喜欢吃雪红果,喜欢吃柚子,喜欢吃巧克力,喝德克士的巧克力味的奶茶,但她牙不好,吃甜的会牙疼,为了她的牙,我每次果断的和她抢吃的然后看着她撅嘴生气的样子高兴半天。

她肠胃消化吸收不怎么样,还不喜欢和纯牛奶,牛奶养胃,每次她不想喝了,我骗她说替她喝一半,其实只是一小口。

她总是私下里叫我倪倪猪,我叫她傻亲,她在照相的时候我总是干扰她,她脚背上有个胎记,觉得不好,我说心形的,独一无二,好看。

她和我说过以后,想和我在一起,她想开个宠物店,她喜欢狗,我们在学校捡到了一只小土狗,她见可怜,我们养了起来,取名豆奶。她曾说,以后我们如果成家了,家里简单收拾一下,养一条大金毛,不需要弄得多么好,简简单单的,只要是和我在一起。

记得和她一起看电影,她把票留作纪念,晚上我陪她做巧克力色的指甲,因为她喜欢巧克力色,一起逛街买情侣装,七道门和她吃大盘鸡,在百度吃烤肉,一起泡网吧陪她玩儿CF,一起打台球,在KTV一起唱《因为爱情》。她喜欢陈奕迅,喜欢《浮夸》、《谢谢侬》。

她在家洗衣服,做饭,洗碗,洗鱼缸,不分任何情况,我想,以后,若你在,这些,我来。

她的喜怒哀乐,已成为我的喜怒哀乐,和她走过的是我最美好的岁月。她的出现,惊艳了我的年华,而我却温柔不了她的岁月。

在北京她实习,不让我去她单位找她,觉得影响不好对她,她开始蓄起了长发,开始化妆,开始妆饰,开始改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觉得我不够努力,太瘦,不够高,脾气也不怎么样。

最后我们不在一起了,她坚持了一件衣服。就这样结束了,看着她一点点的改变,一步步的陌生,从校园的象牙塔踏入这个复杂的社会,我教会了她如何适应这个环境,慢慢人就定型了,是该放手让她飞了,她的天空不属于我,我只能衷心的愿她“善良如初,干净如始。”

我的爱,没有龌蹉,妄乎天地,只关乎你。我希望你在我身边时得到的是快乐,学会的是成长,懂得的是珍惜,不变的是品格。

自己的青,经历一遍,回忆一遍,书写一遍,是喜是悲,毕竟她来过我心里,我爱一个人是我的事,记录在这里,不论其它,起码是对自己青春的一个交代,曾有难过时,我问某人,青春为何这般?因为青春便是这般。

致我的青春

《你若懂我,该有多好》

莫言

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

自己走不出来,

别人也闯不进去。

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道伤口,

或深或浅,盖上布,以为不存在。

我把最殷红的鲜血涂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场爱恋,

用心、用情、用力,感动感伤

我把最炙热的心情藏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行眼泪

喝下的冰冷的水,酝酿成的热泪。

我把最心酸的委屈汇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每个人都有一段告白,

忐忑、不安,却饱含真心和勇气。

我把最抒情语言用在那里。

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

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

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

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也许,我太会隐藏自己的悲伤。

也许,我太会安慰自己的伤痕

从阴走到艳阳,我路过泥泞、路过风。

一路走来,你若懂我,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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