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20:37 | 作者:星痕 | 散文吧首发

嗯,恩。 此刻,是凌晨1点52分,我正以菩萨打坐的姿势坐在深圳的某间民宅里,外面看不到星星,不知道是因为楼房太高,还是因为我脖子太。我很喜欢在深人静的时候写东西,这个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有的习惯。最近也很久没写过东西,有的写了,不想拿出来,写给自己的,有的特意写给人的,机缘巧合,又没给出去,还有的准备写的,又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出来,当然还有各种写不完的材料理不清的作业,这各种纠结如果麻花交织在一起,干巴巴的,难以下咽。

这几天日子很闲,真的闲的蛋疼。我发现人啊,闲的蛋疼的时候就会想事情,如果是忙得蛋疼就会冥想放松心情。对于我来说,脑袋想着事情,很多想表达的东西,零零散散的,乱成一团。然后自己内心就就处于一种很纠结的状态:有些话,不说憋屈,说了矫情。最近听某人对我说的,贱人就是矫情,然后我突然就清醒地认识到一个事实,我确实是属于矫情的贱人之类,然后即将或很难成长为无情的傻逼。当然,很多时候,事实表明,理性的状态比感性的更容易适应生存空间和环境。最近喜欢上一个人的文字,这种境界很神奇,因为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我很难喜欢上一个人,更加难的是全心全意喜欢一个人的文字,当年初三,人在至未至的时候悲伤逆流成河我就就杯中窥人里读瓦尔登湖看黑格尔的辩证法,后来导致现在别人开始看尼采看黑格尔时,我又在想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了,这点就导致了我没有喜欢过谁的文字。但是,从另一面来论证,自从我看NBA,喜欢上T-Mac和科比以来,我就再也不管什么詹姆斯杜兰特了。就连本赛季我只完整地看了两场比赛也正中我下怀,一场看着科比黯然伤退,差点没忍住眼泪。再然后前不久看总决赛最后一场,就希望麦迪最后拿个戒指,了却他我你的心愿一样,喜欢热火理由千万种,让马刺夺冠理由就麦迪一个,最后才明白:这就是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后来我对比两种截然不同的方面,得出结论就是:我连我自己写的东西都不全喜欢,肯定没法喜欢别人的,再者我发现自己内心极度狭隘,心里有人的时候就不需要别人的进来,所以无论麦迪变成多费,科比多老,他们,一直都在。

好吧,下面开始进入正题了,上面不知道在乱扯些啥。

现在,我在深圳,七楼,我姐目测睡着了。这是我在深圳呆的第四五六天吧,记不清了。首先,来之前,我是抱着极大的幻想来的。我幻想着我一进来,然后看见满目的高楼大厦,各种耸入云霄,然后遍地如狗的高档小车爬行。可惜后来,发现事与愿违,进来的第一感觉就是没有感觉,这是很奇葩的事情,深圳没我想象得那么富丽堂皇,现在我明白我想的那地方估计是图片里的叫迪拜的地方。我记得我之前有发过说说,说自己在深圳找不到初恋的感觉,有位大哥还理解为我是想在深圳找初恋。其实初衷是这样,我给自己十年定的目标就是守着一群人,寻找一座城。深圳,从高瞻远瞩和它战略地位来看至少得是我重要的考察范围,我就看她是不是能让我一见钟情,一见痴心,最后做到一厢情愿地呆在这。后来,来了就知道,恩,不好意思,深圳不是。

呆深圳的几天,真的很爽,真的。除了开始的时候幻想着要寻找一份高薪、轻松的工作然后呆呆地面对着电脑百度又58翻来覆去浪费表情和时间以外,其他时间都很舒坦。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有我姐在旁边伺候着,吃好的喝好的各种有只差没到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地步,嘻嘻,偷笑着说,估计这种待遇连某位大哥都没有享受过,啊哈哈哈。话说,我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认路,以前觉得只要有人带就好,所以导致经常不识路。但是到了深圳这个地大物博,人比狗多的地方,我姐不得不担心我是否会走丢,不过还好,我发现了自己的辨别方法,比如家门口有柳州螺蛳粉,出门有拐角有灌汤包子,姐的公司附近有广东式臭豆腐,地铁口有肯德基。。。。。。这种简单便捷的认路方式也只有我这种大神才可以发明。其实,总的来说,深圳蛮好的。就两点,我在别的地方就压根没享受过。一是吃的多,不是一般的多,走到这东门的一条街才真正是吃货一条街,如果拿衡阳比的话那可就算是穷乡僻野了,也难怪当年我妈妈忽悠我,你多读书多赚钱去深圳那样的地方什么好吃的都有来忽悠我。不过,这也是需要付出一点点代价的,比如现在我打着字吃着东北饺子,昨夜聊着天嚼着薯片,前晚看着电视剧啃着西瓜,肚子上就这样不知不觉围着一圈一圈的游泳圈了。所以,我又得寻找方法安慰好自己,我想到了: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瘦的不懂胖的滋味一样,不胖怎么能瘦,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吃哪来的力气减肥。其实,有时候真觉得人很奇怪,你说小时候吧,怎么吃都不胖,到了现在,不吃都胖,算了,还是不讨论胖瘦的问题,继续后话。话说深圳第二点好处就是,人多,刚我说了人比狗多,这绝对是褒义词,不对,褒义句。我记得李敖还有一外国啥作家都说过同样一句话,叫: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人多好,据我目测,深圳的男女比例绝对在4:6,女性数量明显大于男性,这也是从侧面证明衡阳穷乡僻野的原因,因为我从一天看到的美女数量超过了我一年在衡阳长期以来的的仔细调研观察。当然,深圳三万一平米的房价换成绝对可以砸死像我这种体重的所谓的胖子了。总而言之,深圳虽好,不可久待焉。不过我姐倒是可以多赚些钱,到时候我再来回把能吃的都吃遍。因为,我发现,呆的几天吃的最多的不是白米饭,不是肯德基,是包子,这种就是明示暗喻我今后的身材走向了,姐,你加油,还有,那位大哥,你也加油,我姐不好伺候,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敬你几杯。啦啦啦啦。还有我决定了,明天就败走东莞,别人说,再去疯狂就老了,我只能说,再不减肥就迟了,再不打工,北京的路费就没办法自己付了。扯到北京,我又想到,别人都是想去看长城,看故宫,我比较奇葩,我想去八宝山,当然有很多人不清楚八宝山是什么地方,不过你多听几次新闻联播就知道,中国的什么伟人名人以及各种领导人现在的未来的过去的应该都会在哪个地方长眠。当然,如果你非要说我是去瞻仰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他们三个的话,那我也就不好怎么反驳了。

在没打字之前,我最想写的东西不会是这些,主要是晚上受到了刺激,因为闲扯别人的家事,然后然后深深冲击,再然后无非想到了些什么想现实,什么情什么面包之类的问题,再然后按照逻辑学的思维方式就得是这样,由己及人,不过我喜欢反着来,就是由人及己,我就会想我自己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这些问题都是很伟大的问题,就如果现在还没有能说出人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了,人这种终极命题一样,接着按照我的风格,我就会这样:如果不想别人看懂我到底写什么,我就一定会写文言文,如果要人家一知半解,就写杂文,要是想让人家似懂非懂,就写散文,不过现在写的是奇葩文。这个 定义就是:你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写什么,前面想的是什么,等会要写什么。我向来对自己读书写作很开明,我尝试着接受别人看各种书,写任何东西,我对我自己读书的要求也很简单,目有所识,脑有所思,笔有所记,心有所感。这不知道是哪位哲人叫给我的,可惜不记得他名字了,不然还得烧三根香拜拜祖师爷。我稍微扳指头算了算,这学期应该是读了三十三本书左右,其中十八本略有收获,对《看见》心悦诚服,对《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恋恋不忘,对《男人三十》五体投地。不过,我貌似这学期应该没咋写过什么东西,嘿嘿。

到了现在,我肯定不能再写着所谓的爱情人生观思想观了,要不然读完我的奇葩文之后就会觉得和看完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电影一样,前不知所云,后不着边际。而且我掐指算了算,我的初恋还不只在哪吃棒棒糖。我对我宿舍一哥们说过:想恋爱,但不要随便恋爱。我昨天看见一句更绝的话叫“慢一点恋爱,别急着洞房。这货出自中山大学临床医生,兼修妇科,也就是我最近发现的牛人口中。还有,我突然发现一个以前没注意的道理,就是:.生活中,每个人,都不简单。

我的文章写到这里大概要写完了,不好意思,耽误您时间了,能看到我写的东西,然后看完的人,心里肯定有很多想法,如果您觉得百无一用,嚼而无味的话,不好意思,是我耽误您了,如果您觉得稍有收获或者开怀一笑,您可以说这不是我写的,当然,如果你要批我骂我逗我笑我责备我等等,这些都不麻烦了,如果需要的话,老天自然会劈雷下来的。

谨以此文聊表此时所闻所想所感,留作纪念。

开始于嗯,结束于恩。聊以文题:嗯。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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