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角不是我

2016-01-16 17:33 | 作者:黑夜蒲公英 | 散文吧首发

不认识曾经的我的那些友人都会认为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位安分的女孩,喜欢给我扣上文静,淑女,温柔的标签。我想,要是他们认识十八岁以前的我,定会想不明白,到底在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才导致一个傲岸不逊的少女在一里瞬间长大。是的,十八岁的青,有点惨淡,倔强,迷惘,不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在同学和老师的眼里我就是属于那种最没救的学生,好好的书不读,好好的路不走,喜欢非主流的打扮,穿着满是铁钉的衣服,头发染成各种各样的颜色,抽烟,喝酒,打架,偶尔偏要拐上那么几个人癫狂,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可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敏感与自卑。

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可以从一位不谙世事的女生成熟稳重。那么,我愿意把我那段故事告知于你,我也感谢你能看完我的故事,也希望我的这段故事并没有扰乱你平静美好的一天。

如果你还抱着一颗好奇的心还在看我下面所写的故事,那么也请你抱着一颗年轻的心,回想你在青春的日子,那段成长中是否也曾发生过一些故事不为人知。曾经的受伤,直到现在的治愈。有过喜悦,也有过满脸的悲伤,而我这段青春的段落,你是否也似曾相识?

有些人,一旦遇见了,一眼便是一生一世,有些话语,一旦说出口了,便会刻骨铭心。即便多年后的今天,我的记忆里满满都是你。我知道,你早已把我淡忘,就像淡忘你曾经在路边擦肩而过的人儿般连最初的模样都忆不起。

在我所读的那所城南重点高中,有两个人是全校无人不识的。一个是出名的优等生,全校第一的名额上永远都会是他的名字,每次竞赛所得的分数总比第二名高一大截,不但打得了篮球,是学校的校队队长,还能弹一手好的钢琴与吉他。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还要长着一张迷死万千少女的脸,在学校可是神一样存在的人物,是无数少女时代想,每次有他出现的地方总会跟着一群花痴少女。他,就是凌小彦。当然,另外一个就是我,和他相反,我是全校出名的差等生,成绩当然不用说了,倒数第一的名单上总会写着“安晓颖”三个大字,八科目加起来的分数都凑不够一百分。不是不来上课,就是上课睡觉,很多人真心想不明白当初是怎么考上这所重点中的重点学校。或许,这真的有点戏剧性,为什么很多与青春有关的故事,都是优等生及差等生有关,但我更愿意说,这不过的戏剧性的玩弄。

在我高中的那段日子,都是被喧哗所淹没,每天夜里,我都会混于城市的红灯绿酒中,在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群中穿行。然后每天深夜回到那个所谓的家,生活总是这样如此重复循环。

现在回想,那时候的经历,可能真的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以至于现在路过酒吧都会绕路而行。而关于你,直到现在我记得你对我所说的第一句话,我没有想到,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带给我永远都无法磨灭的印记。在青春的断章史中,因为你的存在,我才感觉青春原来是这般的美好和疼痛

记得,第一次和你说话的时候是你先和我说的,那天,我刚好百般无聊的路过男生宿舍,你突然像等待我已久般的从宿舍门口冲到我面前,你穿着蓝色的校服,白色的帆布鞋,头发随意向上梳理,有点凌乱,但看起来也不输阳光帅气,高高瘦瘦,夕阳落在你的身上,使你看起来更帅气,我竟有着一瞬间的错觉。满脸的胀红和往常那个优等生的气质完全不相符。你在我面前支支吾吾了大半天,嘴里终于吐出了一句清晰的话语,你说:“安晓颖,我觉得我应该和你有段缘……”楼上的一群男生在乱哄哄地起哄着:“小彦原来暗恋的是安晓颖哎”“在一起,在一起。”“全校最优的优等生向你表白哦!”至于那班起哄的家伙,我并不理会,而是戏谑般看着眼前的你,嘴角四十五度倾斜到右边,挑衅说道:“真的吗?开什么狗屁玩笑,优等生会喜欢全校最差的差等生么?”你什么也没说,慌落而逃。而在楼上的一群男生不断地还在起哄。我并没有太多的理会,高傲地把长发甩在背后,然后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地远离这是非之地。

往后的日子,我们没有任何的交集,毕竟是两个不同路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发生美好的故事。偶尔,在路过篮球场我也会不经意的看到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如的你,每次也会看到一群女生因为你绝出的球技而惊叫。每次在那个时候,我喜欢抬头仰望一下湛蓝的天空,头也不回地走出校门。

第二次与你相见,还是有点狗血,只是这次出丑的人却是我。狭小的街道,青石板铺的路,在灰暗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安静而恐怖。很不幸,我被外校的一群女生堵围在了角落。带头的女生撕扯着我蓬乱的头发,骂骂咧咧的说到:“就凭你,也敢勾引我男朋友,你知不知道于哲是我的人,还好意思说是重点学校的学生,也不看看你这骚货长什么样,要好意思敢碰我的男人,今天不给你颜色瞧瞧你还真不把我放眼里了。”说完还不忘了给我狠狠的一把掌,脸上火辣辣的感觉,可以分明感觉到脸上肯定有着一个巴掌印,轻轻用手捂着微肿的脸,什么也没说,抬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而后也给她回了响亮的一耳光。或许那女的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如此这般,羞辱般地嘶喊着:“敢打老娘,姐妹们,给我上……”不可否认,在那一刻我还是有点心惊肉跳的,打架斗殴的场景我不是没有见过,但这次我没想到竟然会发生在我身上,也从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倔强如我,所以我不能低头,低了那肯定是输的。对方的人太多,在和她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很快我就感觉身上有无数的拳脚锤落我身上。

“喂,你们住手。”一声气气汹汹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霎时集体沉默,看到站在远处的你,那几个女生被惹怒般的说到:“你谁呀,多管闲事。”而我也给你翻了个白眼。

你一脸无所谓故作粗鲁地说:“你们再不走,警察就要来了。”那几个女生反应倒还是挺快的,立马丢下我,一哄而散。走时还不忘指着瘫软坐在地上的我,丢下一句:“别让姐几个看到你。”

或许是看着衣衫凌乱不整的我,然后走过来把我扶起,我用力的甩开你的手,奈何我的力气早已花光了,就在那短的一瞬,我仿佛看到了你身上晒满了白色的光。

费力靠墙上,我知道,那时候的我很丑,然后很狼狈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包烟,抽出了一根,递过去给你,然后眉目含笑的看着你说:“刚才谢谢你,要不要来一根?”你拿过我手上的烟,丢在地上,用力踩了几下。然后抬头对我说:“我认识你。”我依然戏谑般看着你,再抽出了跟烟,用打火机点上,轻吐了一口,“开玩笑,在学校谁不认识我?”你有点穷迫不安,脸上又开始变得胀红,和你刚才的英雄形象完全不符,用手挠了挠后脑勺,对我说:“还记得我不?那天在宿舍和你说过有段缘的男生。其实,我一直都想和你说声抱歉,那天是因为和同学打赌输的惩罚,你能原谅我么?”你分明看到我嘴角的微微一笑,然后结巴说道:“其实,安晓颖,我觉得你并不是一个很坏的学生,在我看来,你是挺聪明的,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要是打扮成一个正经学生的模样,一定会挺好看的。”说完便转跑开了。不可否认,那一刻,真的有点被你的真诚所感动了,就仅仅一瞬间,毫无防备。

其实,你说的那句话在我看来并不是一场游戏,我真的和你有一段缘,只是你却完了,在很早之前,我就认识了你。那一年我们十二岁,只是你早就忘记了。我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因为我懂得,和你之间,永远都是我无法跨越的鸿沟,我一直敏感,自卑,懦弱,而你永远都是最璀璨的那颗心。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十四岁的那一年,那一个躲在角落哭泣的小女孩。十四岁之前,父母因为小事又吵架,虽然说这是习以为常,每次当他们吵架的时候我总谁躲在房间里不敢出门。那天但那一次因为父亲喝醉了,回来和母亲撕扯一起,我终于忍受不了,一个人逃出家门,躲在街道无人的哭泣。那时候,你走过来,递了张纸巾给我,你温柔的宠溺说着:“同学,怎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听说哭的女生都不漂亮了哦。”我并没有理会,而你也没有因为我对你的冷漠而离开,而是陪我一同蹲在角落。而后,我心里唯一的一道防线就这样被你打败,我无法忘记抬头看你的第一瞬间,干净的笑容似乎能把人冰冷的心瞬间融化。那天晚上你和我聊了很久,基本上都是你在说,而我一直记得,你有一个好听易记得名字“凌小彦”。

我也一直记得你说过爱哭的女孩不漂亮这句话,而且一记就是四年,就连父母离婚了,我成了一个没有家的孩子的那一刻我也没有流一滴泪。

我想,就是因为在那个晚上开始,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喜欢了你四年,但你却不知道,好像这就是命运。

偶尔,我会在寒冷的深夜了想起你,冷风不断拍打在窗前作响的声音,然后不知去向,就像在十四岁寒冷的夜了,我呼喊着的声音,模糊不清。因为在你转身离开走远的那一刻,我高声向你呼喊着:“我叫安晓颖。”只是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生活大概就这样,当再遇见了就会覆水难收,就像我们。在往后的日子了,你经常出现在我的生活视线,或许是因为我真的把你那天所说的话放在了心上,如同四年前的那个夜晚

我开始变得乖巧,把头发剪短了,脱去了铆钉的衣服换上了校服,也不再穿着高跟鞋而是帆布鞋,不再逃课,也不再去酒吧卖酒。其实,我并非喜欢夜色的生活,为了能养活自己,我不得不在夜晚跑去酒吧推销酒。

对于我的改变,学校轰动了整个校园,而成绩一下从倒数第一上升到全班全十,其实,这对我来说并不奇怪,没有人知道,那个问题少女在每天从酒吧回来后都会学习学到半夜三四点,她只想逃离那个所谓的家,所以每天早上上课才会睡觉,被扣上了坏女孩的标签,只想一直这样坏下去,然后再高考前来个一鸣惊人。连在上厕所的时候都能听到女生窃窃私语的声音,而你,每次遇见我,你都会相视一笑。

那天,你一脸吃惊看到了正在在捡垃圾的我,我荒落而逃。你冲上来拉着我关切问道:“发生什么事,你为什么会这样。”我沉默了一会,深深呼吸了一下,一脸无所谓说:“晚上没在酒吧卖酒,没有了收入,只能靠此找点生活费。”

你说:“我可以帮你,刚好我的表弟需要一个家教,你愿意去么。”我热泪盈眶。

如果我早点醒悟,在你的故事里主角是泡泡,而不是我,我想我会更聪明些想办法把你从我的世界淡忘。也不会选择跑进你的生活。

因为你的关系,我认识了你的姑姑,一位和善的女人,在她身上我竟似乎找到了多年没有感受到的母爱,也认识了那位你常提起的泡泡。她喜欢甜美的打扮,整个人看起来像洋娃娃般的可爱,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不是很喜欢她。

泡泡是你初中的同学,你们玩得很好,她热闹阳光,很多人都喜欢她,你也经常哄这她。我看得出来,你喜欢那个叫泡泡的女孩,因为你每次和我提起她的时候,眼神从来都没有过的温柔。

那天,我和你还有泡泡一起去玩,我和你一起在水边戏水打闹,泡泡因为不喜欢玩水,所以就静坐在岸上,或许是因为一时冲动,我跑上岸拉她下水,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用力把我推倒在水里,水花渐起,像受宠溺的小女孩乱发的脾气。泡泡很生气的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每天都缠在我小彦哥哥身边,有完没完。”我没有说话,静静坐在浅水中,泡泡依旧不依不饶,和你吵了一架,然后捂着眼走远,你抱歉的和我说声:“对不起,她就是这小女孩脾气。”说完便去追她。

你没有找到她,因为泡泡在走后有折回来找到了坐在草地整理衣服的我。她娇蛮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小彦哥哥,所以故意想办法接近他。”

“是的,我是喜欢他,从四年前那个晚上开始就已经喜欢他了,而且所喜欢的一点都不比你少。”我微笑回答。

“你应该知道,他所喜欢的人是我,你永远都得不到他,你们不是同一路人,你也永远都得不到他,还是早点死心吧。你难道不知道么,高考后我们就会一起去美国,而你,只能留在这座小城,做你的青春大梦……”她挑衅说道。

至于她后面说了什么,我没选择继续听下去,我什么也没说,然后转身离开,只为了内心仅有的尊严。或许,泡泡说的是对的,你我明明不是一路人,我又怎么能插入你的生活,在你的生活我永远都只会是一个配角,又怎么会有美好的戏份。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你姑姑家当家教了,虽然有点舍不得那位亲切的阿姨,但不得不选择离开。我知道,于你,自始至终都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梦,十四岁那年,以为和你一起坐在那个角落里就能这样到永远,可我错了,因为我们最后都要选择回家。十八岁的那一年,以为那天你和我说我们有一段缘,就以为我们的缘可以真的永远。

一个礼拜后,你在学校找到了我,问我为什么没有当家教了,发生了什么事。我呵呵一下,并没有回答,而是问了你另外一个问题。我说:“你还记得十四岁的时候认识的那个哭泣的小女孩么?”你有点吃惊,而后淡淡说道:“记得,我记得认识泡泡是十四岁那天,她刚好从别的学校转来,大家都很喜欢她,但她却是一个爱哭的小女孩,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你都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我哦一声,然后和你说:“我要离开这城市了。”“去哪?”“妈妈那,她那天回来找我了,让我和她一同生活。”你一脸的兴奋,完全没有看出我的失落。

离开那座城的那天,天气前所未有的闷热。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知道,这样才是最好的结局。而在我离开后,也不曾联系。

后来,听校友说,你和一位漂亮的女生没有参加高考就去美国了。

再后来,听他们说你要结婚了,未婚妻还是那位漂亮的女生。听到这个消息,我眼泪滚滚落下,就像十四岁那个夜晚的泪。

我知道,与你的命运,始终都无法逆转,我不会是你故事的主角,也不曾走进过你的心,帮我只不过是因为对我的怜悯,而我却忘了,我这辈子注定孤独与荒凉。

或许是因为后遗症,在很多时候,我总会不厌其烦的回头张望。友人总喜欢戏谑般玩笑道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儿。说真的,我并非恋旧,我不过是在怀念那段爱做梦的年纪以及有你的日子。

如果有一天,某人问我,在青春的时光了,哪一段曾经让你最无法忘怀?我想,我定会肯定的回答,是在那段与你相遇的日子,因为你曾是我荒芜的青春里最繁华的注脚。不过有点可惜,我只是在你青春的故事中演绎着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而你故事里的主角不是我。

莎翁说:“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它早已消失无踪。”如今,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在记忆的段中总有着一种朦朦胧胧说不清的感觉,似乎在某一刻曾深深地爱过一位少年,幻真幻假的情感已没有了哭泣与微笑,我想,纯粹的爱情,在未来是否还能遇见呢?我离你越来越远,永远都无法触摸,唯有默默祝福,亲爱的小彦,若在多年的以后,我们真的有缘再遇见了,我能否向你提出一个请求。那便是可否能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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