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不尖

2014-07-25 17:20 | 作者:野狼周高祥 | 散文吧首发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东莞 阴

昨晚很多地方都在下吧?

反正我是看到好多朋友都说昨晚在下雨的。

我所在的地儿也不例外,也是下了好大的雨。下个雨,把小狗仔--“拖把”给高兴坏了。

因为平常到了间,它就会被关在天楼,但是昨晚因为下雨的缘故,他被允许在家里除开房间之外的地方随意走动,所以能看得出来,这小家伙非常兴奋。

对了,这个月30号考科目四,安全文明。这几天每天都会安排一点适当的时练习考题。

昨晚,睡得不早;孩子们来了后,每晚中能把我拖延到22:00以后才能入睡。出于对孩子们补偿的心理,我总不愿意拒绝孩子们要求我晚上多陪他们一会儿的要求。难得暑假,我原本就是一个事业心有些重的人,所以即使在暑假,在工作日,我也不会在工作时间去陪孩子们玩耍的。

所以,其实陪他们的时间不能算是多。从而晚上要我多陪他们的这一点点要求,我怎么能拒绝。

我常常想,这一辈子,有缘分,这些孩子成为了我的孩子,我会比较珍惜,我从心里上是期望对他们更好些,更多的奉献一些给他们。

当然,有时候自己做得是不够的。因为我常常没有把他们当作孩子,而是作为朋友在对待。

昨晚睡得晚点儿,窗外下着雨,我可以听到雨打窗棂的声音。

夜里,我做了。

梦到公司开不下去了,很凄凉。就像当年我养鸡的时候,机场里大批量的鸡死亡时候一样凄凉、无助、彷徨。

在梦里,丁洪双在帮我搬东西;在梦里,我心情很糟糕,但是我看到自己在装着没有什么大不了,我在安慰着大家,我没有担心亏了多少钱,欠了多少债,而是因为理想未达成,梦想被打破而心中酸。

幸好,仅仅是个梦。梦醒来,想起来还酸。或许算是警醒,算是提醒自己不该忘记什么。

我小时候的几个理想,做作家、当老师、做商人。

做作家,我认为,我就是自己人生的作家,所以我实现了,我也常常有在动笔写些东西。当然纯文学的好少,但是我认为这或许更适合我,真去写纯文学的东西,在现在这个阶段的我可能会自己都不理解自己。

当老师,我想,我是没有机会去校园教学生们认字,做算数,画画,唱歌什么的了。我身边的人倒是有那么一部分愿意和我交流,把我当作师友的。我也愿意分享一些东西给我身边的,只是我会看人,顺眼的我会多分享,顺眼儿的我会少分享,或者不分享。因为我不是老师,没有义务和责任去教授谁,也没有领着谁的薪水而不得不做一些教授行为。

做商人,很纠结;特别是在自己创业之前。

在创业之前常常听到的是,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貌似多有的商人都是奸诈之人,都是精于算计的那些阴谋家似的。

但是我又想改善我的物质生活,改善我家人的物质条件,改善和我走在一起的人的物质世界。

我是既怕别人说我奸猾,又想通过某种方式赚钱,改善物质生活。而经商,是在我这样的人看来最直接或者说是赚钱的康庄大道。

后来在这种矛盾的状态下,踏上了创业之路。

在我的记忆中,有过那个一个大学的实习生,当时是我带的团队的一员,负责把我们生产的包装盒卖到国外;也就是外贸业务员。她曾经这样问过我:“祥哥,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事业心那么重?难道一定要赚钱吗?”

我说:“三个字回答你,不想穷。”

她说:“穷人不是一样过生活,一样过日子?”

我说:“其实每个人都希望过得更好些,就像每个人都想做好人一样;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条件下,我们被逼着不能过得更好,逼着成为坏人。要么是自己逼迫自己,要么是其他。但是本心而言都想好!”

真正的创业了,我深深的体会到,无商不奸这句话是多么的不靠谱,完全就是一种污蔑,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才会如是说。因为奸猾之人永远无法成就大道,无法长久混迹在向上的人圈子,那么商业能有多大成就,我不认为可以有很大成就。

我翻看了一些书籍,查看无商不奸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词汇。最后我发现原来这还真是一种诬陷。

词汇原是无商不尖。“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原意为“无商不尖”。

“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 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 “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点添头。

客观的来讲,商业是一种交易行为,考查的是从事商业行为当事人的眼光、胆识、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和把握程度,是存在风险的,因此获利较大,商人的精明常常给使用者一种“奸诈”的印象,认为购买的商品并非物有所值,容易忽略了涵盖在其中的智力成果及其价值,因此无商不奸不排除略带情绪的一种说法。

此外,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市场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尤其是从业者道德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下,存在很多扰乱市场的行为,因此更加强了“无商不奸”的说法。

为商,学会尖,不宜奸。尖,或许我们还可以解读为,更多的让利给我们的消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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