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读感随记(13)

2008-06-16 13:06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西门庆财甲省郡,黄太尉经此,山东一省府县为迎迓犯愁,竟委以西门庆待之“一饭”。西门庆就在丧事未了(五七之前)之时盛情接待,使钦差直至其家落坐,“官事私办”,黄太尉很欢喜。巡府巡按甚是知感不尽。西门庆用了大钱,也为自己日后铺了大路,他并不吃亏也。

恶人的身边总有帮闲,平日帮闲,待要逞凶时就帮凶,应伯爵就是西门庆的“帮”。他固然也是富家之子,但到他时已无了产业,专在“三司帮嫖贴食”,是西门庆最离不得的“相契”。这个家伙特别好吃,无耻,也最会出鬼点子,两面得钱讨好。然而奇怪的是西门庆给了很多恩典别人,更为之营产业,而于他,尽管几乎天天都有酒肉美食,但并没成整给予多少好处,更未为他置什么产业。(也许是鉴于对应的尊重吧?他毕竟是绸缎铺应元外之子),只是在应添了儿子无钱支展三喜宴时,他不受应的二十两银子的借单,竟给了他五十两白银。

西门庆在金钱上实在不是悭吝之辈,也不是只顾发财毫无情义之流,相反,他对别人的感激进奉之礼一向是先推,勉受一半,再以近似于相等的钱财回送过去。黄四的丈人因事惹了人命官司,求之于西门庆,庆为之解脱。徇情枉法,受“敬”钱是理所当然,然而他并未全受,倒是回了很多东西并五十两白银,用应伯爵的话来说“便宜了他”。西门庆对各种为他出了力服了务的人均出手大方,对医生文墨之人以及僧道之流其礼均是周的。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只认得孔方兄只是嫖赌鞭笞的流氓恶棍,他是颇能“循礼处世”的大方之家,是集官僚奸商于一身,既会巧取也会收买人心的世上能人。

黄四于郑月儿那儿设宴答谢西门庆,应花子当然在席,四妓女弹唱,香儿奉酒,应花子耍尽流氓相,为逗这郑月儿,应跪下让她打嘴巴;后又涎皮厚脸地当着西门庆故意拉过月的玉腕“咬了一口”……

西门庆的色欲是无止无厌的,这虽然未宿郑月儿处,但是又受郑月儿的献计,手指伸向了王三官的娘子林太太,及林的“像画般标致”的十九岁的媳妇。西门庆高兴得心邪意乱,一回家即着玳安去找媒婆文嫂。

争风吃醋,勾心斗角,明为挚友,内是死敌,到处亦然。同是妓女,郑月儿就在西门庆耳畔鼓捣李桂姐,使之“大骂”;同是尼姑,薛姑子就故意撇过王姑子赚大钱;至于潘金莲,没有一时一刻不在嚼舌道非……处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时代的这些人,不如此倒是怪事。作者在全方位地暴露那个时代和社会,我们也因此全方地认识了那个久远的社会,然而,这种人与人的险恶关系,又似未尽的云雾仍萦在我们的眼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