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品味

2008-06-07 09:42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阳光底下,字字是血还是水?写作一再强调文字中的美,要删繁就简,并且说简洁虽然不见得美;但“简与洁”是美的孪生姐妹;简洁不一定美,但美的东西一定是简洁的,罗嗦必然是不美的。

鲁迅的一段文字为例:“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如果改用“两棵都是枣树”,简洁是简洁了,可是那种予人深刻印象的效果却没了。《沈从文文集》里有一篇文章写探亡人:“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我哭了。”比起“我看了他两眼,我哭了”,前者更容易令人体会作者当时的心境,并随之心恸吧。“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精益求精的文学创作态度,很显然对今天的作家们来说,是行不通的。

每次把稿子投出去,总有一丝心情的悸动,似乎,想得到的是,一个如何的“评论”,很多读者看似一篇文字却如流水账一样,一笑而过;这样没什么大意义,最后,读完了一本好文字仍然不懂得其中的深意。

生活的每一段的是用文字所铺的路,从出生,成长,再经过岁月,我们似为感动,那假若几字就写完;“我出最后活着都很感动”;那么,你会有一种怎么样的感动;假若将生活的过程删除一部分,一部分甜的留下,一部分苦的删除;最后,剩下我们要说的美丽生活。独留下最后一句;“美好”二字,还会有一篇美文的意境吗?

现在,当今的那些,中国作家,在稿费不高,版税制度又不健全的情况下,不要说十年出一部长篇,哪怕一年出一部长篇,恐怕都会面临被饿死的危险。

于是写得少而慢、精而的,不得不一稿多投、重复出版(如虹影和她的《十八劫》)。而聪明的作家,则善于高产,或者发展。这里的发展指的是:将短篇发展成中篇,中篇发展成长篇。作者;池莉初著《来来往往》,本只有七万字,几经增删后,变成十二万字,她说她“写到飞的境界”,我以为很贴切。她说;就这点来说:“曹芹又何止是望其项背。”但比起曹雪芹的字字是血,如今的作品大概只能用“字字是水”来形容了。闲文一旦关乎收入,删之难也。朱青生在一次讲座上被要求用一句话解释什么叫现代艺术。他只用了三个字:不知道。借用维特根斯坦的另一句话:文学本没有主旨可言,如果有,也必在文学之外。最后胡诌两句:留却闲文无数,依然烟波一片。

每每文字投了的时候,总有一些情节,有些是写自己的剧照;在人生迢迢的行程中,贪看种种书边风景(说书,写书)所有的书揭晓文学最深的知识的深渊。

每每在单凋无奇的生活中,想写着一些丰富多彩的字迹;那些心灵偏离的生活轨迹,时时迷失于行走的岔路上;迷恋于一些没有现实意义的风景,致不断错过合乎人群时务的宿头---自己的影子却始终由着自己的性子、贪图私心的愉悦,很没出息地不肯改进不知长进,无法通略那些文字玩家的特点。

《酿一碗怀旧的酒》那种美丽总是让我迷恋,我醺然迷醉。印象难忘。当我写出每一段文字时,总觉得不知是不是阳光让它特意有凉洒在那里?没有被那些诱人的怀旧情调吞没,没有沉溺在昔年意、没有被今日苔痕中不能自拔,总有一丝清澈在眼前,当我把笔触到这个由酒来渐渐由优雅,酒来碗走向生活走向纷陈的社会;索我让文字变为了真实,在不免错过于一些幽雅的遗憾。

“绝妙好辞”总是在行走的路上虚构的人物中出现,艺术成功的路上,插此闲笔,坐语思淡,生活之诗,隐语瘦辞,片刻之谈,却如此娓娓动人。如今年龄增长,读书的口味也慢慢变了,写一本“情感婉约”的文字去冲淡人生在岁月走过的一些思绪,慢慢的从文字中能“咀嚼出情味”。

“严酷的时代改变了我,如同改变了一条河,于是我连自己的两岸也不认识了。”你看,我于生活中复活:“生存,死亡。”都拿走吧,可是留下这朵红玫瑰;文字让我再次体味它的芳香……“把什么留给你作为纪念?寻找着岁月的影子。”那是多么好的故事!让我深深感触和感动,曾为之写过《曾经,在巴黎,蓝遇上了红》如说:“我生活中只有莫迪利阿尼才能在间任何时候伫立在我的窗下……”这是她苍凉一生中难得的纯粹的暖色。

命运与之相似,而且悲剧的墨彩更浓,“戏剧性”更加突出。

文化生活译丛”本想推荐于“市场热身”强调“探讨与欣赏”之间的平衡。

傅月庵《后记》所引沩山老人的话:“亲附善友,如雾露中行,虽不湿衣,时时有润。”两位“书生型编辑”的小书中转手品读,所得虽不如他们多,点点滴滴,却也正“时时有润”,亦是在书人的雾露中穿行一番了——这样的景致真好。

兴酣而别丁香园,坐巴士到站后,走过两条古老的街回旅馆。暮色,细雨,空空的石砖路,轻轻的脚步声;周围和心内,都是温润的静寂,沉浸在微微快乐微微惆怅中走啊走啊……“就是那么一段湿漉漉的石砖老街,至今都仍在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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