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痕迹之偷

2012-10-25 20:58 | 作者:散文吧网友 | 散文吧首发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三年,我之所以用三年为计数单位来梳理我的过去,因为三年是不长也不时光。初中学习三年,高中三年毕业,大学(专科)三年完成。在成长的过程中,三年是个台阶,三年是个转折;在工作中,三年是个档次,三年是个提升。随着时光的流逝,岁月远去,往事日趋模糊,渐渐淡出记忆。但有那么几个三年却深深地印在脑海,而且愈来愈清晰。

在读书只为了拿铁饭碗的年代,我在千军万马中侥幸挤过独木,如愿以偿考进了以培养教师为目的的学校,我说侥幸是因为没有挤过独木桥的同学有很多比我强,有不少同学现在已进入富翁行列。

接下来三年便是我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三年。在这三年中,我偷过一次东西,赌过两次博,伤过三个女同学的心,学会了玩四种球:台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结果不学五(无)术,稀里糊涂就毕业了。

这里我先讲述我的偷。偷东西我是有前科的,那是我六岁时候的事了。一个炎热的天,午饭后,太阳正发出它最大的威力,知了拼命地叫个不停,仿佛不让人睡午觉似的。我带着小我三岁的妹妹,蹑手蹑脚来到邻居家的枣树底下偷枣。我负责用竹竿敲落枣子,敲了几下便飞快跑到柴垛后面,速度超过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我妹妹负责去把枣子拾回。然后分赃,一人一个,每人分得十来个青涩的枣子。便张口吃起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背后站着一位老奶奶——枣树的主人,她怜地说:“乖乖,枣子还没熟,等熟了再来吃。”我和妹妹都迷茫发呆,贼被抓的滋味真不好受。现在回想起当时枣子带点苦涩的味道简直胜过山珍海味。那可是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长大后来我打趣我妹妹:“都怪你当时慢慢腾腾,被老奶奶看见了。”

有了前科,便有了这三年中的一次惊天动地的窃。寝室里不知哪位同学白天发现校图书室后门没锁,他便蛊惑我们一起去逛图书室。反正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月黑天高,我们寝室十二个小偷悄悄地溜进图书室。黑灯瞎火,我们开始了偷窃壮举。不幸的是,第二天学校就发现图书室失窃。每个班的班主任都上班进行威逼恐吓:“偷了书的同学今晚请悄悄地把书像昨晚一样送回去。如其不然,一经查出,开除学籍,遣送回家。”我们还真听话,又一个月黑天高风急夜,把书送回去了。总不能为几本书把到手的铁饭碗给弄丢了吧!学校也挺人性化的,没守株待兔捉贼。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不过我们还是留了几本书作为这次壮举的纪念。现在我家里的书架上还摆放着当年冒着巨大风险偷来的名著。

多年以后,曾经是个小偷的我却被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偷了一件非常珍贵也非常重要的东西,至今不肯还我。这个女孩就是小蝌蚪,被偷的东西就是我的心。

评论

  • LKNDSJ:顶一下,推荐阅读~
    回复2013-05-10 10:20
  • LKNDSJ:看了你所有的文章、、、感觉、、、千丝万缕,绕心头、、、、
    回复2013-05-10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