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发帖时间:2016-04-14 16:52 , 散文吧 | 1条回复,1869次阅读
二手房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将扩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细则发布后,很多网友都在问营改增后二手房的税率是多少,为此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查看!

4月7日,省国税局、地税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后,根据国家政策,我省国税部门委托地税部门对辽宁省范围内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代为征收。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需缴税5%

所谓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二手房,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缴纳增值税的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

一般纳税人和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发生转让不动产行为时,需按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税款。只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其他个人在发生转让不动产行为时,需缴税的按5%的征收率继续在原地税机关指定的征收场所申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办税的征收机关、征收场所和征收流程同营改增前保持一致,同原营业税税率也保持一致。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购买超过两年免征增值税

对于消费者来说,自己销售不动产时需要交纳的税额,才是最关心的问题,那么营改增后应该怎么计算税额呢。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可选择两种计税方法的一种,这三种办法进行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在我省范围内,其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与营改增之前有所不同。

比如说,消费者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为100万元,按照营业税来算,是100万乘以5%的营业税税率(100万×5%=5万元),需缴纳5万元的营业税;按照增值税来算,是100万扣除含税因素乘以5%的征收率100万÷(1+5%)×5%=4.76万元,只需缴纳4.76万元的增值税。营改增后比营改增前能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2400元左右。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政策平移了现行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来看,仍然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不会给纳税人增加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