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心得

发帖时间:2017-03-05 09:00 , 散文吧 | 0条回复,277次阅读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欢迎阅读!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法规,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2016年10月27日起实行。

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学习要点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1.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三、述职述廉

1.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2.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四、民主生活会

1.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2.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五、巡视的主要任务

1.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2.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谈话和诫勉

1.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2.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七、舆论监督

1.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八、询问和质询

1.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2.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九、监督保障

1.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2.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二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习惯和稀泥,应付上级糊弄下级。笔者认为,同级群众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同级各方面的事务,只有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才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同时,同级之间发现了错误不但可以及时提醒,这也是一面“正衣镜”,能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三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会议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这是长征精神,也同样适用从严治党。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我改起、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用自身转变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从制度抓起,从管理入手,切实把管党治党理起来,把组织规范抓起来,把自身责任担起来,用实际行动把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攻坚克难、实现跨越的强大力量。

不畏艰险,排除万难,才能夺取长征的伟大胜利。这是历史的经验总结,也是推动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治党务必从严,这就必然会触碰到某些人“敏感”的神经,影响部分人“固有”的利益,挑战个别人“自树”的权威,给从严治党带来重重阻力。同时,一段时期以来对管党治党的“宽、松、软”,滋生了一些党员干部的不良习气,养成了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而从严推进,就是要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冲破思想上的层层坚冰,破除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拼劲,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拿出新办法、落实硬举措,以长征精神确保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坚定不移往前看,坚持不懈向前进,这是长征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在极度危险的环境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没有左顾右盼,始终没有稍作停留,始终没有丝毫退缩,用自己的脚步丈量的大半个中国,这种矢志不渝的精神,彰显了共产党人对远大理想的不懈追求,体现了共产党人对宏伟事业的坚定信仰。从严治党决不允许等等看、缓一缓,决不允许充门面、搞变通,决不允许紧一阵、松一阵,要杜绝一切观望思想,消除一切麻痹思维,剔除一切消极态度,以长征精神指导从严治党顺利推进,用长征精神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为了长征的最终胜利,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奋勇前进、一往无前。而在从严治党的今天,不需要我们付出生命的代价,但需要我们重拾这种长征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长征精神,毫不犹豫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以大无畏的精神把从严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用自己的勇于担责、敢于负责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用管党治党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们更加信党、爱党、追随党。

在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正是用历史的经验、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从严治党正在进行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停歇时,没有休止符。要求全体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坚持不懈,走好从严治党新长征,用铁的意志、铁的信仰、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伟大胜利。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