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什么没有纯阴纯阳的事物?

2018-01-22 16:55 | 作者:曲辰 | 散文吧首发

九、为什么没有纯阴纯阳的事物?

中国古典哲学,其核心是阴阳对立统一的哲学理论。所谓阴阳,是指一元事物之中相反相成的两方面,是相比较而为称。“万物负阴而抱阳”,此之谓也。故《易》经所体现、所阐述的道理就是:阴无纯阴,阳无纯阳,而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此即言事物的不纯性。申而言之,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物无尽美,德无至善。万事万物之不纯,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之性。纯而又纯的事物,世间所无。但是,阳非阴,阴非阳,善恶难混,黑白分明,此又是於相对之中有绝对。此之所谓,是指某一具体事物的总体性本质,在有对比、有度量的情况下,对其的本质性的认知。《易》经在多方面表述中,体现出了物无至纯的道理:

(一)太极图所示。

太极图将一元事物分作黑白两部分,用以表示阴阳的对立统一关係。但是,在代表阳的一部分中,画出了阴点。而在表示阴的一面中又画出了阳点。如此,在一个很直观的图形中,便体现出了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哲学观点。

(二)六十四卦编制原则和解释上的蕴涵。

六十四卦中除《乾》、《坤》两卦外,其余都无纯阴爻和纯阳爻组成的卦画,然在卦象上,则都以阴阳而分其属性。并且,显示了“阳卦多阴,阴卦多阳”的编制原则。如,《震》、《坎》、《艮》都是阳卦,在人伦上分别代表长男、中男、少男,在八经卦中,都是两阴爻一阳爻所组成,在六十四别卦中,是四阴爻两阳爻组成。而《巽》、《离》、《兑》都是阴卦,在人伦上分别为长女、中女、少女的象徵,在八经卦中全是两阳爻一阴爻所组成,在六十四别卦中,都是四阳爻两阴爻。

在《易》经中,只有《乾》、《坤》两卦是由纯阳爻和纯阴爻组成的,但在哲学理论上则丝毫没有纯阴、纯阳的涵义。

首先,它是作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立天地之道曰阴与阳”这一哲学总纲而用的,它是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的一个核心。六十四幅卦画本身,就是一部最古老的哲学论著;论述事物变“易”及其规律,是这部哲学论著论述的主题;《乾》、《坤》两卦,则正是这部哲学论著的核心性纲领。所以,阴阳所代表的,正是一元事物中,构成相反相成,对立统一体的两个组成部分,是作为一事物之内,具有相比较而对立存在的两面而作释的。其所强调的,是阴阳的相对意义,这自然没有事物纯阴纯阳的涵义。

其次,中国哲学由於是“天、地、人、时”四维一絷的哲学思想体系,在六十四别卦中要以《乾》、《坤》两卦做为总纲而行统摄,如此《乾》、《坤》两卦在形式上就要成为独立的卦画,各自作释。於是,就将爻位与数学结合起来,表现事物无纯阴纯阳的道理。即:以一、三、五、七、九这样的奇数为阳,二、四、六、八、十类偶数为阴,再以代表阴阳卦的“九”、“六”用以区分阴阳卦之爻位的总称,第一爻为初始之爻,故分别以“初六”、“初九”为称,最上一爻分别谓之“上六”、“上九”。如此,《乾》卦也和其它阳卦一样,从第一爻至第六爻,分别称作: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这样,“上”就成了卦画理论系统事物性质特殊的“度量”之称,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性质就要发生变化。如“上九”之称中,其“上”表示了事物性质的最后极限,“九”是区分事物性质阴阳的一个总体性体现,“九”之后便是“十”,“十”为偶数,偶数是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用以表示阴性事物的一个独特性语言。这样,中国古典哲学的卦画系统,就用爻位巧妙地表达了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物极必反的理论,准确地表述了事物中存在的客观自然规律。同时,《乾》、《坤》两卦中,也就科学地表达了阴阳相对、物无至纯、量变引起质变、物至极必反的客观自然规律。

那么,为什么没有纯阴纯阳的事物呢?这是由於阴阳異性事物之间都有具有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渗透的客观自然规律而造成的。事物由阴阳互渗、互补,这就造成了事物客观上的不纯性,就会出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自然体现。为了将这一哲学理论说得更浅显明白一些,我们不妨稍举一点现实事例,以作说明:

例一:工业与农业的关係。

工业与农业,是对立统一体中阴阳相異、互相感应、互相吸引、相互渗透、互为补充、互作依赖、互为己根,因其性质相反而达相成的一种社会生产关係,而绝非黑格尔理论中所认为的,事物因性质不同便构成“矛盾”,而凡“矛盾”着的事物之间,都存在斗争的关係。

工业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对於这两者之间的关係如何认识,如何处理,就是一个治国大计。换言之,是根据阴阳互依理论为指导,还是按照“矛盾”、“斗争”之说为依据而制定发展工、农业生产的政策,其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按照中国古典哲学理论,工业与农业,是阴阳之间異性相引的关係。处理之道,是促成其互相感应、吸引、渗透、互动、互依关係的发展。使工业生产中增加越来越多的农业产品成分,使农业生产中吸收越来越多的工业产品成分,将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相互支授、互为依存的有机性互动关係体。

也就是说,在重视发展农业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工业生产的发展,使工业生产中研究制造出越来越多、越来越好、深受农民喜的农用机械、化肥、农药、乃至帮助农业生产单位建立起生产、维修农业机械的工厂等等。只有当农业生产中通过吸收,包含了越来多的工业生产成分,农业生产才能迅速成长、壮大、发展起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农业产品,提高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输出大量质优价廉的农副产品能力。只有当农业生产的产品,如粮食、水果、蔬菜、肉、禽、蛋、奶、棉、麻、丝等,越来越多地供应给工厂、城市,使工业生产有充足的原料,包含了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成分,其生产才能够达到较快的发展。如果中国的农产品有三分之一实现了“工厂化生产”,那么,中国的农业生产就将产生一个翻天覆地的大变革、大提高!

不仅如此,就连工、农业产品的成本、价格、利润,也是互为影响,互为渗透,互为制约的,不是良性互动,便是恶性循环。比如说,在制定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政策之中,如果不是将农业生产的发展看成是工业生产发展的根本、命脉,而是当作工业生产发展的一个垫脚石,以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获取高利润,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而保证工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农用塑料薄膜等工业产品价格。那就必然要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农业生产由於成本的提高,缺乏扩大再生的必要资金,导致生产能力下降,反过来就又影响到工业生产。因为,这必然导致来自农业生产方面的工业原料贫乏,使工业生产失去后劲,达不到应有的发展。甚至,工业生产还会因失去自己赖以生存的根本而自行消亡。“三年困难时期”,就是因为粮、棉、油、麻、禽、蛋、奶、肉等农副产品普遍地大幅度减产,就迫使一些轻、重工业不得不进行“调整”,使许多工厂、矿山停办,一些重要建设项目纷纷“下马”,导致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而陷於崩溃的边缘。这是“计划经济”中政策失误的历史实例;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工农业生产的互依互存关係,同样不能够改变。中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在农村实行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内容的经济改革,大大地激发出广大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各类农产品迅速增长,工业生产由於获得了丰富的生产原料及解放出来的劳动力等,其生产也迅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例二:公有与私有的关係。

公有与私有,同样存在着相互吸引、渗透、依存、互动、互为己根的关係,自古皆然。只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其相互作用的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罢了。但是,无论其形式如何变化,公私互依的客观规律是不能够改变的。因之,我们也不必遍举其例,此姑依现代工业企业发展与工人收入为例,以作简单分析:

在一个国营企业中,这个企业的整体利益即为“公”,它以企业的总资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为标誌;而工人的个人劳动收入就是“私”,它以工资、奖励等多寡和增加速度、幅度为标誌;而整个企业的行政管理便是调整“公”“私”关係的关键性机制。在正常的情况下,工人以其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方法,向企业这个“公”进行渗透:工人为获得个人利益而付出给企业的劳动工时越多、工效越好,则企业的产品生产就越多,产值越大,所获得的利润越高,企业的这个“公”也就越来越壮大。当工人从实践中认识到,企业的这个“公”共利益正是个人“私”利赖以存在和扩大的根本,便会努力增加生产,千方百计降低原材料消耗,处处爱护设备,爱护公物,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提高产品质量、数量进行发明、创造。也就是说,工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私利,向企业渗透的私利性劳动贡献越多,则企业这个“公”共利益的蛋糕就越大,在同行业中竞争中的能力也就越强。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明白了公私互依的哲学道理,将工人的切身利益这个“私”视作企业这个“公”发展壮大的根本、基础,那么,就必然会千方百计地提高工人的思想水平、劳动技能,鼓励工人多劳动,以增加工资收入,并且会制定奖励发明创造的条例实施,以及伴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及时提高工人的工资,始终保持对工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相反,如果广大工人都将“公”与“私”看成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事物,根本不把企业这个“公”看作自己“私”利赖以存在的根本。那么,他们在生产之中,也就不会关心产品的质量,不爱护公共财物,见到损公肥私的行为也不会与之斗争,甚至还会为了分得一杯羹而同流合污,以损公而达肥私之目的。其结果是,当企业这个“公”随着大、小“老鼠”们的不断啃咬而变得千疮百孔后,其工人们的个人“私”利也就越来越小。企业倒闭之日,也就是所有这个企业里的职工“私”利死亡之时。同样,如果工人将企业当成自己利益的命根子,而企业的管理者则以“批私”、“斗私”、“灭私”为指导思想,在企业管理之中,不是以不断更新设备、实行产品更新换代、节约原材料的消耗、降低产品成本等措施,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而是处处以牺牲全体工人的利益为代价,降低工人工资,或者用转嫁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强迫工人“集资入股”、“以产品推销”代替发工资、以及拖欠工资等手段来保企业这个“公”,则工人在企业这个“公”失去了对他们的吸引力之后,不是消极怠工,便是愤而离去,使这样的企业最终不得不走向破产。

由阴阳異性互引而造成的阴阳互渗、互补、互依、互根、互存的规律,就决定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世无纯阴、纯阳事物的客观实际体现。

为了不引起人们的误解,我们还必须再说几句题外话:在思想教育中,提倡“去私立公”、“公而忘私”是正确的。因为人的自私之性是同其社会生存直接相联繫的,是一种人类的本能性的自然体现,不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只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管理上正确地处理公私关係,是远远不够的。不然,就会使人类社会变得物欲横流,社会公德败坏,犯罪率增加,社会便无以维持正常的秩序,人们的社会生活便不得安宁;但是,社会公德教育属於“以德治国”的范畴,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生产管理等,则属於“以法治国”的范畴。“德治”与“法治”也是阴阳互依关係,缺一不可,不能互相取代。用属於“德治”范畴内的“去私立公”、“公而忘私”之类社会道德提倡代替法律、政策和具体的生产管理,就会限制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全社会陷於科技落后,人民贫穷;以“法治”范畴内的具体管理取代“德治”,忽视社会道德教育的功能,必然造成全社会的道德沦丧,世风败坏。所以,轩辕黄帝治国,就提出了“刑德相养”的著明论点:“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①。现在,我们提出了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口号,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体现,是同中华民族文明始祖轩辕黄帝“刑德相养”的哲学观点相一致的,这也正是中华民族在一个崭新的时代自觉地成熟起来,并终将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

综上所析,阴无纯阴,阳无纯阳,是客观自然规律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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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十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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