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儿女天山情(第八章119)

2019-02-15 19:32 | 作者:王龙生 | 散文吧首发

(一百十九)但愿天天“3、15”

人们盼望一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1983年由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确定的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距今已有29个年头了。

在消费者权益依旧遭到普遍漠视甚至践踏的今天,“3、15”消费者权益日有着特殊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些经营者片面理解“白猫、黑猫”论,不择手段,违法经营,昧着良心,不顾别人死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拼命捞取不义之财。从住房、教育、医疗等大项消费,到家电家具、食品饮料、鞋帽衣服等日常消费,几乎每个消费者都曾遭受过欺诈伤害的事,就连违规犯法的经营者本人也不例外。因此,“3、15”消费者权益日受到人民群众的青睐、追捧,毫不奇怪。它承载了多少消费者的维权愿望,又像一面明镜,照出了消费环境的恶劣和消费维权机制的匮乏。

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造声势,以强大的舆论压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3、15”这一天,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利用多种媒体,公开爆光一批典型案例,向无视法规、任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敲响警钟,把他们送上法律和道德的审判台。其中有商业欺诈、假冒侵权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食品等案例,涉及房产中介、家电维修、预付性消费、网购邮购、住房装修和广告宣传等方面。

每到“3 、15”这一天,许多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总是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而广大消费者长期投诉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这一天终於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当了一回“上帝”,因而感到扬眉吐气,特别痛快。

然而,“3、15”一过去,假冒伪劣商品重返市场,屡禁不绝,大肆泛滥。价格欺诈和霸王条款依然我行我素、你没商量。电讯欺骗和虚假广告让你真假难辨、防不胜防。消费者上当受骗、遭到陷害后,往往又面临投诉难、举证难、鉴定难、解决难的困局,许多消费者有口难辩,朿手无策,感到无奈,自认倒霉。

由此可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更不是“3、15”这一天的事,必须打持久战,一年365天,天天都当成“3、 15”。只有天天都是“3 、15”,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时时保持高度警惕,对假冒伪劣、欺诈行为时时说不,天天打击,彻底清除,才能营造出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要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健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实施消费维权的长效机制。一是努力实现舆论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几十年如一日,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使诚信经营成为所有经营者普遍遵守的经营伦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主动维权,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二是努力实现维权机制的常态化。工商、消协、质监等有关部门要经常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将查处工作常态化。长年坚持联合执法,开门办公,主动积极地接受消费者投诉,坚持不懈地进行大规模的打假维权活动,让消费者背后永远有个“大靠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强势的经营者说“不”,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一年只有一个“3•15”,消费者却一年365天都在消费。我们期盼着天天都是“3、15”,消费者永远是“上帝”。

2012年3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