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欢案”谈起

2017-04-21 08:10 | 作者:散文吧网友 | 散文吧首发

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4月14日,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于欢的姑妈于秀荣报警。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肚子中了一刀,但当时并未显得太严重,他自己走出来,不要别人送,自行开车去医院,并且还在医院与他人吵了一架,后因浩因失血性休克于次日凌晨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6年11月21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指控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罪。聊城中院于当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合并审理。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山东聊城法院认为:虽然讨债人限制了苏银霞母子的人身自由,并当着于欢的面羞辱了他的母亲,但杜志浩等并未动用工具,在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因此判定于欢犯有故意伤害罪而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要求于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30多万元。2017年3月26日,最高检宣布将调查此案,并依法调查警察是否失职渎职。最高法的官微也转发了山东高法的相关通报。同日,山东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进行核查。而聊城市也表示将对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开展调查。3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看了此案,不知您做何感想?如果您是于欢,您会那么做吗?如果您是杜志浩,您会如此的去逼辱于欢母子吗?杜志浩受伤后,为什么不立即快速坐车去医院?警察到现场的表现您又如何看呢?如果您是警察,您又会怎么做呢?

您认为于欢有罪吗?如有罪,罪的程度如何呢?

整个社会都在议论纷纷,整个网络都在谈论此事,说法各一,这说明:中国的政治确实是民主的,中国的法律是尽可能在做到公正的!

谈到此案,首先就要从源头谈起:

大家都知道,去银行 借钱要抵押,因为银行是降低风险包赚不赔的单位,所以去银行借不到钱要不要去向私人借?私人借钱收的利息应不应该高于银行的利息?所以,您得认为高利贷应不应该存在?如果您认为高利贷不应该存在,那银行不借钱给您了您就没借的了!假如允许高利贷存在,那借钱到期了该不该还?若到期不还那该不该追逼债呢?您认为呢?

确实做生意有风险,当你借钱做生意之时,成熟的你就应该把这一切考虑到了,既然考虑到了,您就应该为你的行为买单,对吗?不然,我们都去借钱,亏了没钱还你敢咋的?那还要诚信吗?

当你借钱给别人做某某业务时,成熟的你也应该懂得假如别人亏了你将怎么去收债 呢?如果动用一帮“粗人”去“胡作非为”是不是违法了呢?

警察到现场的表现确实没多少意义,但这样的追债纠纷警察们早已司空见惯,一般也是这么处理的,说句 “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很多人喜欢说倘若什么什么的就不会如此结果了,如果这些倘若是真理,就没有一切的矛盾了;倘若你当初如何如何了,你现在就是神仙了,可见,你的这些倘若是幼稚的。但警察到现场的表现,确实有应付了事的嫌疑,但又是谁造成现今到处都是应付了事的状态呢?

很多人对此案议论的有些偏激, 特别是西方意识形态的网上渗透不断花样翻新,他们在国内物色骨干和代理人,栽培个别所谓“公知”“大V”,收买网络写手,依托互联网,寄希望于中国新一代网民,特别是年轻人,大力输灌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观点,蓄意诋毁、攻击、唱衰我国的历史、英雄、领袖、军队、文化、制度、道路等,对我国民众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同时,善于利用社会热点事件拉仇恨,制造话题,一旦当地政府部门处理事情有瑕疵或存在腐败,立即煽动,巧妙地把矛头指向政府,指向体制,指向党的领导,制造思想混乱,制造官民对立,制造民族分裂,制造宗教问题,撕裂社会共识……因此,一切偏激的言论是不可取的,当你看到了听到了这些偏激的言论是要注意谨防的。

“于欢案”说明,借钱和被借钱都是有风险了,谁如果认为有法律的袒护就肆无忌禅,那别人就敢越法律而“肆无忌禅”。如果每一个人都不为自己的行为去买单,那岂不是一切都乱套了!

我个人对“于欢案”的理解是:于欢应该被判一定的刑,警察的“应付了事”应该得到处理,对高利贷问题国家政策和法规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声音。因为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确实稳定大于一切,如此,才能让绝大多数人在健康的环境里做事,才能让绝大多数人生活幸福

评论

  • 彩云追月:顶一下,推荐阅读~
    回复2017-04-21 08:21
  • 1492754250:我的一个妹就是逼债人破门逼死坠楼的,所以追债人是会把人往死路上逼的。于欢无罪,属于正当防卫。…
    回复2017-04-21 13:59
  • 田园牧歌:非法高利贷本来是非法,法律所以要严惩。…
    回复2017-04-21 14:00
  • 田园牧歌:这些追债人非法拘禁殴打侮辱。再无警察情况下,逼死人害死人,也不无可能。曾经一个欠债人就被刺伤了好几刀。感觉你的确是想太多了。什么都要惹上西方思想。那么我问你,西方思想就没有好的值得学习的地方吗…
    回复2017-04-21 14:04
  • 田园牧歌: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为人身正,不怕影子歪。如今网络已经很暴力,指责毛的不是,就是反毛,说什么反毛就是与人民为敌,这样的逻辑,真是无脑逻辑。…
    回复2017-04-21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