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语文

2011-05-25 01:34 | 作者:扬帆远航 | 散文吧首发

年幼时,我就与你成为朋友。在一块床板上,靠着一根根粉笔和两位读了书的哥哥的教导,我学到了拼音知识。当我读到一些小人画、小故事时,已是不释手。

1989年,八年那年,我进入学堂。开始与你进行正面的接触,从此与你相伴相随二十多年从未停歇。

1989年到1994年,六年的小学阶段,你与数学是我们学习的两门重点课。我对你很是刻苦的经营着,背课文,做作业,写作文,每每考试总能拿到九十到一百。

1994年到1997年,三年的初中阶段,你依然是主科,只是因为主科增多了,你的地位不再那么的举足轻重。我依然认真的对待你,你却成为我的软肋,中考前的练兵考150分的试卷,我很多次只是考了100分左右,中考我也只拿到120,成为六大主科中的最低分,尤其是中考前恶补一番作文,看过那么多的作文选,感觉却是长进不多。

1997年到2000年的中师阶段,文学成为我的最爱,尤其是写作,阅读,陪伴着每一个花季季的日子。《红楼》、《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牛虻》、《平凡的世界》、《人生》、《补天裂》、《穆斯林的葬礼》等名著进入了我的内心,我与各种各样的文人墨客对话,解读他们悲天悯人的情结,欣赏他们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旷世才华。这些作品大大的丰富了我的视野,而且到现在我都记住里面的一些情景。它们让我的心中开始有了“文学梦”。

三年中师,当身边的很多人将精力集中在课内的知识或者忙于准备自考时,我不懈的追寻着缪斯的脚步。从一开始班里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作文平平的我,渐渐靠着日记的积累,我的“豆腐块”陆续发诸报端,从班刊,到校刊,校报,到地方电台和地方报纸,省台,逐渐的实现超越。原来中师校园里,一个普通班中普普通通的角色,渐渐成为学校里小有名气的文学爱好者。我还领过《普宁报》的稿费,虽然只是每篇十元的稿酬,但也算是一点精神鼓励。我还当过一期的编辑,为《绿野》文学社写序。

2000年秋,我中师毕业。毕业后的我一直从事语文教学,阅读、写作依然是我一直坚持的,这份深深的语文情结由来已久。报纸副刊的文学版块,电台上的文学栏目,每一篇优美的诗文,每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都能触动我敏感的心弦。值得一提的是我十年如一日的坚持聆听广东卫星广播的《似水流年》节目,其中的爱情亲情友情真情的感人故事,感悟人生的隽永文章,总是让我每一个周六的晚如获至宝。

而一直坚持的写作则是为我开辟了一片天地,文字在无声的诉说,心灵找到了一片可以安放暇思、才情的流放地。在心手相连之中,在每一个爬格子的“补白”之中,一篇篇文章应运而生,一次次心路历程定格下来。

几年前的2008秋,开始运用电脑写作的我,将许许多多习作发到网上——QQ空间、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原创力量文学联盟、散文吧等等。从此那么多文章在网络上有了一个个新家,我与文学网友的交流互动更为快速。承蒙多位编辑的厚爱,我的一篇篇习作被列为首页编辑推荐文章,被评为优秀文章乃至于精华文章,这些都是对坚持文学创作的我的莫大鼓舞。

作为语文教师,讲台是我的一番大舞台。每节课,都有着我对你的独特解读,我与你的联袂演出。每节课,都可以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多少人情世事,人生生命,自然万物,花虫语,日月星辰,风霜雨,都在三寸不烂之舌之中。

作为语文教师,查学生的作文是一大苦差,而我却总能苦并快乐着,每每查到言辞优美的文章时总是兴奋不已,总禁不住美言几句。并且在作文讲评课上隆重推出优秀习作,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学生多练笔,多投稿。在学生的身上,延续着我的“文学梦”。多年来,已经有多位学生的习作在我的推荐之下,发表在《普宁青少年报》上。有时,我还写下水作,与学生同题而作,与学生进行别开生面的互动。

参加工作十几年来,有过诸多教学成绩的成败得失。也曾因任教成绩的不理想而遭到质疑,也曾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对工作产生厌倦,但是心中对于你的爱恋却从未减少。也曾多次听到语文同行中对你的抱怨,因为你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行当,苦,累,麻烦。只是,我看到了你的积极之处。那么多千古流传的名言警句给予后人的心理启迪,它们就像心灵鸡汤一样。在与学生在一次次的互动之中明白很多道理,增进了沟通与理解。借助着经典的文学著作与故事,我们积累了很多精神财富,获得了莫大的动力。我们如饥似渴的吮吸着文学的甘霖,我们教学互进。

我应该感谢你,二十几年如一日的陪伴着我的人生路——十几年求学阶段,那段有风有雨的成长岁月;孜孜不倦苦苦追寻“文学梦”的青,那段对缪斯爱慕有加的征程;十多年语文教学,那段与学生共同见证一起成长的日子。你已然注入我的灵魂之中,给予我慰藉,伴我成长,让我感动,让我释怀,让我奋进。

多年来,我已深受你的“毒害”,但是我还想执迷不悟死不悔改的继续为你痴为你狂,为你学会去面对我不曾后退。就让我对你许下诺言——如果爱上你是一种错的话,那我宁愿一直错下去;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还会对你说我喜欢你,我愿与你一生为伴;如果这也需要加上一个期限,我想说我这一生情愿为你画地为牢,刑期是一万年,永不释放。

2011年5月25日凌晨一点记于小屋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