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乱情迷

2008-07-11 12:06 | 作者:男人树 | 散文吧首发

远处的灯光迷离的闪烁着,发出了刺人心怀的光芒,偶尔有遥遥传来的礼炮声,响彻着过年的气息,平日忙碌喧嚣的大都市在特别的日子里反而现在却清净了许多,只有拥挤的街灯和宽阔的公路把整个城市揉成了思乡的情愫。此时正是午夜时分,天空中还隐约有几个稀落的星星在空茫的夜里显得非常落寂。夜晚的成都还散落着寒气的足迹,有些冷、有些寂,呐喊了一整天的城市此时也在熟睡起来,就连远处明亮的灯光也睁着惺松的双眼,慢慢进入了梦乡。他一个人站在寂寂的城市的空隙里,抽着他平时并不多抽的香烟,看着氤氲的烟雾,缭绕着升起而散尽,只有丝丝的痕迹在深邃的夜里飘零。光亮的城市他在房子里没有开灯,他喜欢在朦胧的夜里看烟头红红的点光,把空荡荡的夜色烧燃成一个心绪的缺口。他早已习惯了春节的寂寞,习惯了独自一人在异乡的漂泊,但他此时回到了也算自己的家,回到了父母用温情等待他的那个港湾。可在这个本可以享受着家庭温馨的节日里家人却走上了久久索绕的乡情,他还是一个人在这个熟悉但又陌生的地方极力数着散落一地的往事。

他在一所并不十分起眼的大学教书,没有喜悦、没有欢欣、但更多的是落寞,更多的是伤怀,他不甘心自己过去迷恋的那个城市就那么无情的抛弃了他,如同他抽完的烟蒂,顺手仍进了毫不在意的空芒之中。二年了,他想他应该适应了这个大都市诱人的景象,还有流光溢彩的生活情态,但他感到孤单、感到厌倦、感到苦恼,那些张牙舞爪的光芒,照亮着血迹斑斑的记忆,吞噬那留恋的往事。他少有回到那个父母曾苦苦待他30年的那个他并没有生活过的家,因为他住在学校,离家有一个多小时的公车路程,他不想就此为享受家的温馨而耽误工作,但更多的是他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的那种隔阂,他是不能把自己的感伤带回到善良的父母身边的,他觉得不自在,也不知道自己飘散的情感能不能为风霜岁月严侵的母亲增添余多的欢乐。在家里,他是传宗接代的男儿,为了这个中国传统接代的观念,家里人付出了很多。虽从小就把他弃在老家,跟着年迈的视他为掌上珠宝的爷爷奶奶,但他享尽了一切的宠爱待遇。在成长的过程,他没有了羁绊,没有了生活的苦难,一帆风顺,在姐妹放弃学业的痛苦里上了大学,然后又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了,做起了老师。他想他应该用自己的事业来报答感知的亲情。大学里,他是个很优秀的学生,也许是他生性活泼抑或是天生的灵秀,他读的是中文,起源于他中学时的一位体育老师,教会了他写作,在中学时他写过很多的小诗,散发着油墨香的作品,他曾孤傲不已。他便有了执着的梦想,也有了对人生上进的追求。他没有甘心平淡,用对文学的痴迷而喜度了大学生活。对家,于情,他似乎只有在文学的间隙里贪婪的吮吸着,就连难以捱过的春节,他也没有了多大的留念,迷糊而平淡的悄然而逝。

那年,他23岁,站在庄严的讲台上,望着与其同龄的学生,他还曾有脸红的感觉,但师道尊严的古训迫使他不得不板着他那文质而雅气的脸。课堂上,他挥洒自如的把那些年轻的心带到古代、现代文学的海洋里,学生们热烈而真诚的眼光使他陶醉,使他神采,他感到了无比的愉悦、欣然,知道了做老师的神圣与圣洁,他无所祈盼诱人的金钱欲望,更毫无吝求在尔虞我诈的现实里扮演变化多端的角色,他的思想仍然象在校的大学生那样朴实、单纯,他不想融入混浊的社会潮流,他明白他自己的思想犹如孤独的小溪,仅在狭窄的石缝里静静流淌。他感恩圣洁而狭小的学校使他的心灵净化如佛,让他在校园的林荫道上留下了孑然的身影。时有挑灯夜读,时有晨光高吟,时有旷野放荡,时有孤寂沉思,在他的心中他就是一只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游弋的漂帆,他说他喜欢这种看似毫无思想的生活。

在那个他十分熟悉的城市里,没有父母的关爱,但他自认为是多么的亲切,又是那么的依奈。在课堂上,他是一个严师,在课下,他那始终微笑的脸庞却又给学生带来了无比的亲切。学生经常在学校、在寝室,甚至在食堂,找他聊天,找他调侃,他没有理由去拒绝那些天真可人的学生,毕竟是同龄人的思想,他也想给学生带来欢乐,带来排挤那些孤独的快乐,他们应该和他一样远离亲人,在此求学何尝不曾有孤寂思乡的情绪,他在不觉中,与学生的关系日益密切,他毫不经意的成了学生孤独的旋律。

日月更替,斗转星移,新春的季节不期而至,桎锆的寒冬,褪去了沉重的外衣。新学年伊始,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站在讲台犹如飞翔的劲鸟,他知道他的思绪,他空旷的神情,只有在三尺高的讲台上,只有在热切的目光中才能无拘无束的伸展。在无眠而孤寂的夜晚,他常常自问自己是不是真的离不开那些真诚的目光。在众人的目光中,他其实早已注视到有一束明显的刺人的光芒,对他咄咄而燃。他知道那束目光,那似乎湿润而热切的目光,意味着什么。他有些慌然,也有些束手难料。他没有感受过如此温柔而无不言语的目光,有时那束目光甜蜜而含有期待,有时长久而略显无奈,他想避着那余光,可他觉得浑身在一片潮湿的雨季里而无可摆脱,他不免有些茫然,甚至心慌意乱。

大地返春,万物复苏,在这个充满春意盎然的季节,大学生最期盼的就是春游。学生们早已拟订了春游计划,到峨嵋山爬山去。到了春游那天,他们兴奋不已,早已准备了行李包裹,显然少不了一定得叫他去,他知道他的推辞会徒劳无功,只好欣然应诺。那晚很静,只有空旷的地平线和皎洁的明月兀立天边。城市的人们到底现在忙碌些什么,他无法明白躁动的夜晚会有多少散落的碎片。他们定的是晚上十点出发,9点半了,他还站在寝室的窗边,望着深不可测的黑夜,还有零乱的倒在路上的婆娑的树影。他是想去看看雄伟的大山,去释放心中年轻的豪迈,也想乘此回到成都的父母身边,看望久已不见的亲情感伤了啊!想到父母,他莫名的有些伤感起来,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虽不曾在身边亲自照料,可付出的心血他也嗅得到味道,特别是自己的妹妹中途辍学就参加工作仅想让他完成学业,让他愧疚余生。好残酷的现实,好心的妹妹。可自己现在竟然不在他们身边为他们感恩,年迈而饱经风霜的爷爷奶奶,每天日晨目送出门而日落盼自己归家,舍不得终年的享乐,还娇惯着他,如今的爷爷奶奶却撒手人寰,可自己却没有多少的时间去为他增添一捧泥土。他还清晰记得爷爷临终时安详地躺在床上,不肯闭上他没有最后风景的双眼,嘴里发出轻微而又亲切的声音:“我的龙儿,怎么还没回来?”。当他听到爷爷病逝的消息,冲出了高三的课堂,一路洗泪狂奔回到爷爷的身边,爷爷那舍不得闭拢的双眼还睁着,熟悉的爷爷像睡觉一样,他猛然扑在爷爷身上,嚎呔大哭:“爷爷,我回来了”。他久久不肯起来,任凭其他人的劝助。他轻轻合拢爷爷的双眼。“你爷爷去得好安详,没有一点痛苦,只是嘴里一直叫着你的名字。”他爸爸轻轻劝慰着他。他默默的在爷爷的灵堂前呆坐了两天两夜,他知道爷爷是他生命中不能舍弃的拐杖,是他人生中痛苦时的避风港。可现在的爷爷,他心里呼喊着,他想着这悲壮的一幕时,眼里已有了酸楚的泪水顺颊而下。窗外的景色朦胧开来,那似乎是长满了嵩草的坟墓,在孤独的夜里有谁相伴啊!他忘记了他此时他将要远行的人了。

“陈老师,你怎么了,还不准备走?”。他在专注的思绪凝神中,被一声清脆的声音猛惊了一下,他回过头来,是那束善良而湿润的目光,是那多少次在凝痴自己火热的目光。是她,没错,她是他班上的学生,丽华,很好听的名字,美丽华贵,是校舞蹈队的,长得清纯乖巧。她看见他已有泪痕愁苦的脸,有些茫然,有些不知所措。

“你怎么了?”她关切地问。此时他显得无比慌乱,一个学生看见他这样会怎么想呢,他慌忙拭去还残留在脸上的泪珠说:“没什么,就一粒尘沙进了眼里。”他没有拒绝她递过来的洁白的纸巾。

他和丽华上车的时候车上只剩下两个紧挨的位置。同学们看见他来了,一阵欢呼声起,把沉寂的旅程热闹起来,他也忘记了几分钟前的伤感情怀,在如此热烈而狂乱的年轻心中他感到了轻松,也感到欢愉

车缓缓开起,窗外的房屋灯光擦身而过,好熟悉的街道,好熟悉的灯光。夜晚这个城市在他眼里显得多么迷人,多么的难以摈弃,他想如果哪天他真要离开这座城市的话,他会痛苦流涕的,他真的舍不得这个地方,他太过熟悉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太过目视了岁月的变迁。车上的同学们已在大声唱着歌,想让这城市知道有一群莘莘学子为了日后的奋斗而放松心怀。他在那优美的歌声中升华起了年轻的步伐。街道、房屋、灯光逐渐的稀落起来,偶尔也见远处忽闪的灯光,在与夜色尽情偷欢。车已经开出了城了,沉重的夜色撒开了无尽的巨网,把整个大地笼罩得密密实实,强烈的汽车灯,把浓浓的夜色拔开散落在公路上,车过之后,漆黑的夜色又如饿狼猛扑过来,吞尽了残留的余光。他依窗而靠,目视着窗外的夜色,偶有闪过的农舍村庄,和着零落的犬吠身响。他想起了他曾与泥土相伴,也曾在夕阳西下的暮色中思念起来远方的父母,他常常独自坐在村口的大数下默默数向往着山外精彩的光芒,每每都是爷爷呼醒了他的期盼,他那个时候,显得郁闷,显得很是惆怅,也许那时他才真正体会父母的爱能给他多大的宽慰啊。

夜,还是那么的静谧,天空依然褪不尽摸黑的屏障,大地又是那么空朦,偶尔有一两辆对驶而来的车光,把他照映在身处旅途之上。他感到了疲惫,感到朦胧的夜色紧压他的双眼,车上的同学在颠簸中昏昏欲睡,只有一两个同学,还在兴奋谈着爬山能带来的喜悦。他想看看旁边的丽华睡了没有,他侧过头正好碰到丽华圆睁的大眼,他没有想到她也在默默注视窗外,想着挥之不散的心事。在那一瞬间,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感觉,有些酥软,有些意乱,他急把头又侧在窗外。

“哦,你还没有睡啊?”出于老师对学生的关心,他含糊地问。“睡不着,我喜欢窗外模糊、静洁的景色。”丽华的声音很小,但是他可以听得清楚。“陈老师,你有心事吗?人真的能够归返自然该多好啊。”丽华侧头说。

“自然是纯洁的,自然是美好的,自然是不带任何虚假的艺术品,可他没有思想,就如没有灵性的物质,可人是被纷纷绕饶的凡事所缠绕的啊。”他不知道竟然发出这样的感叹,他何尝不想回归于那近乎完美的自然呢,他又不曾想去幽静的大自然洗涤自己的情愫呢。

“老师,人的一生有太多的感情化的东西了,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什么的话,怎样去追求,怎样去拥有呢。”丽华忽然声音有含混不清,但是他听得很清晰。

“老师,你不知道你刚开始接我们班时,我们好高兴的哦,那时大家都在猜测是个什么样的老师来带我们,真的没有想到是你。”丽华说。

他这才想起来,那个暑假,他才毕业,很想到外地去看看,便在酷热的暑假去了趟深圳。开学了几天,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到学校报到。他还清楚记得,那天他穿了件乳白色的休闲西装,打了一条淡蓝色的领带,显得洒脱,显得有点学识而高雅。到了体育场,学生处领导说他带的班在此军训。正在训练步伐的很多学生都看见他了,然后在私语着什么,他知道肯定议论他会是谁的班主任,他的到来似乎扰乱了军训的秩序,有一个教官急忙跑来问他找谁,这是学生军训场地,其他闲人是不准进的。他说他是中文系的班主任,然后一群学生忽地跑来把围起来。“都开学三天了,我们还没有见班主任呢,这可好了。”他知道大学刚开始的生活犹如中学时,是需要班主任的关爱的。

“恩,我到深圳去玩了几天,回来晚了,我带你们,你们肯定不会高兴吧。”他对丽华说。

“没有啊,我们很喜欢你的,说来你还不一定相信,有几个女生还给你写过情书的呢。”丽华笑着说。她的笑犹如清泉,犹如爽风,在他的视线里静静流逝。他是收过几封所谓的情书,是学生写的,其中就有丽华写的,但早已把它们燃为了灰烬,早已把这些看似无聊的游戏撕得粉碎,他没有心仪的感觉,没有触动那火不起来的情感。

沉默,夜一样的默然。他没有话语,还是望黑糊糊的窗外,他不知道身边的这个女孩,是否有心动的感觉,她是可爱的,是值得用感情来共存的人,但他害怕世俗的道德观念来浸袭于他。毕竟是师与生,教与学,他没有理由在一个才大一的女生的心灵上涂抹些情伤,他要保留一份纯真而圣洁的忆念。爱,还是保留,他在无尽的思维里徘徊。“老师,你冷吗?”丽华轻声地说。冷,他不知道,虽说是初春,还有些残余的寒气在夜里驱散不去,但他还是在出发之前多准备了一件外套,披在自己的身上。“不冷,你呢?“他问。“有点。”他没有半点的踟躇,脱下外套,伸手披在丽华的身上。此时他已经完全看到了丽华那晶莹着潮湿的双眼,那是一双多么清澈多么明晰的一泓碧谭,那是一双充满了渴望而略显得忧伤的双眼。他迟疑了一下,怕深陷那情感的双眼。夜还是充满着神奇的色彩。车仍然在深深的夜色里急驶而去,他没有睡意,微眯着双眼,他怕看见她那双灼人的眼眸,怕撞击她那稚嫩的情感,他知道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侧望着她,他从车窗返光镜中可以清晰可见。忽然间,他感到了了她的头侧靠在她的肩上,芬芳的头发气息已经浸入他的心扉,还有她那淡淡的清香,透进鼻里。他佯装已沉睡,借着自己的肩膀给一颗飘零的心,他没有拒绝,略有几分钟光景。“陈老师,你睡了吗?我知道你没有睡,我知道我是很爱你的,从你到我们班的第一天,我就毫无理由的对你心动。我想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我实在压抑不了自己的情愫,也许你不会爱我吧,但是我只想把自己的感情不遗余力的给你。”丽华的声音清脆,柔和,犹如在夜里一声声轻吟的旋曲,飘然而至。他心里茫然欣喜,他想说他也爱她,但他还是没有这个鼓足的勇气,他还是洋装而睡。

苍茫葱茏的大山,连绵着弯曲的天际,如棉团的白云,在山间如登山的人群,雄伟而壮阔的峨嵋山,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一个人生的阶梯,有好多的山中景色,让他驻步痴望,他们在狂奔,他们在呼喊,每到一处都显得多少的兴奋,多少的高亢。树连着山,山站满树,他在树中间徘徊着空荡荡的胸怀。在一个小憩的地方,他忽然想一个人在外走走,于是沿着一条洁净的柏油路,向林中走去,初春的大山发出一阵阵诱人的气息,含苞待放的树枝,心芽嫩绿、鲜艳,山的古庙的香然着寥寥的烟雾,在清幽的丛林中飘飘而然。他有一种奇特的感觉置身于大自然,才醒悟心灵的洁净,每到一处总觉得好奇新鲜,久闻了城市的尘嚣泥埃,才想起独处的清净。他轻眯着眼睛,享受着大自然的赐予的神明与恩惠,都会让他有着留恋竟日的价值。他漫无目的向前走着,身后的喧闹声逐渐消瘦下来,他不知道离他们有多远的距离。忽然一条碧绿溪流在眼前兀然出现,水在狭窄的溪谷中均匀流淌,溪水的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有少许矮小的松树轻拂在溪水中,弄着忽大忽小的涟漪,溪水清澈明亮,底下有沙泥,竟粒粒可数,这碧绿而清明的溪水,在他心理透着一汩汩凉爽的惬意。昨天晚上那份烦杂的思绪已经消失殆尽,他是一路沉默不语而到达目的地。此时他头脑是纯白的茫然,什么也不想,他处于怎样的清澈的纯色之中,怎么样清澈纯物质界,什么世俗,什么烦恼,他已全然无暇顾及,他眼里心中仅仅存留着对自然的痴迷、狂热。

幽静的溪流并不很宽,他抬脚跨了过去,那是一片绿荫草地,青青平坦的旷野,显得寂寥而惨淡,薄薄的雾光穿过树缝,摔在冷冷的草丛中,安安静静地躺在柔软的青草上。他一步一步慢慢向前着,感到无尽的愉快,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坦然。平时,他并不喜欢光秃平坦的草地,偶尔见着些人舒展四肢躺在草坪上,他会在心里嘲笑他们故着深沉祈望别人的赞赏。可在这里,在清溪的旁边,在树丛的围绕之中,矮小的细草却是怎样的可爱啊!他没能抵挡住平顺的青青草丛,学着似乎在校园里有些学生那样舒展的姿势,仰面躺了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有些迷糊了。潮湿清新的空气压挤着他的眼睛,那束束光亮分明的阳光变得绚烂起来,在汹涌而来的阳光中,他又清晰地看见了让他梦之归途的那目光,还是那么清纯,还是那么招人心旷神怡,还是令他震撼的无可抗拒的力量。

“陈老师,你怎么也在这里。”他感到有人在轻轻的推着他,朦胧中睁开了双眼,他看见丽华坐在身边,用惊喜而柔情的目光凝视着他。

“不知怎么的,我很喜欢静,不喜欢人世的喧闹繁华,在无法即刻熄灭的人性中,开心与快乐在我的指间消失犹如一个泡影,于我的心中仅仅残存着一些悲哀的痕迹罢了,我没有享受父母给予我的万般亲情,但我却在爷爷的情海里苦扎不起,我能够在这优雅而静溢的氛围里感受一点自然的温情,不为人世的烦恼所扰,想投身于此,长眠于此,是怎样的另一种景象呢?”他不知道是对丽华而叹,还是为人生而叹。

“是的,人世到来的潜移默化,根植于他的内心土壤,冥冥之中的生灵,何尝不曾有悲哀而怨恨,其实每个人都一样,都希望完全没有私心杂念,可越是有这样的想法,却更有摆脱不了的悲哀啊,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也是一个快乐的人,可我第一次将赤裸裸的感情放在灼热的烈日下,没有得到凉爽的庇护,却被烈日暴晒,但我并不觉得可悲,那仅说明了我的心甘情愿。”丽华的声音哽咽着,眼睛明显的潮湿了。他看着这漂亮可爱的女孩,心绪翻动着,轻轻把她拥在怀里。

他们相爱了,夕阳暮霭中留下了他们的影子。

又一个他并不想过的假期来临了。他担忧他无所去处,害怕孤独与寂寞膨胀的时间,更害怕假期里丽华要回到与这个城市并不遥远的另外一个城市,他是守望不到了回到父母身边的那份无奈与真诚。很多个假期里,他都独自在生育自己的城市里游弋,虽然最挚爱的爷爷奶奶已经回到了他们最亲密的土地,但他始终如一的认为这里才是他最舍得的亲情。

丽华还是回去了,他还是留在这个城市里,想一个人享乐没有打扰的春节。丽华还是经常打电话,对他问寒问喧,她还是怕是他无聊与寂寞,她想陪他在一起,但她也没有选择与家人过节的理由,因她还是一个学生,他就这个在家看看书,写写什么的,给丽华打个电话,或者等着她的电话。

有一天,几个同事相约,到山上的公园去玩。为了消磨这个无聊的时光,他乐意去了。在约定的地方,他看见了一个个平时熟悉的脸,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孩有些陌生,但他似乎看起来觉得很是熟悉。那是因为她看起来极为顺眼,苗条的身材,乖巧的脸蛋,特别是那水灵灵的会说话的眼睛,排列在那略带忧郁的脸上,是无与伦比的绝好搭配。同事李强说,她是我的表妹,死缠着我要来一起玩,纯粹的跟屁虫。她没有等李强话完,给了他一个香拳:你不是硬拉着我来说要给我介绍几个朋友的嘛,你以为我没有地方去玩撒。他在他俩的打闹中轻松了许多。

到山上玩,其实那几位朋友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不多久,他们就摆出了一张麻将桌,几个人围在了一起,谈论着赌资的大小了。没有了他的位置,其实他也没有对这项娱乐的兴趣。恰好李强说:“龙,你今天就不打牌了,陪我表妹到处走走。”他才明白到底李强是叫他来陪表妹还是叫来表妹陪他的,反正牌桌上就多了他两个人。他不好推辞,恭敬从命。这座山,他是非常的熟悉的,他与丽华每个周末都要来这里,席地而坐,看天上的白云飘动,数山下的楼城飞舞。有时累了,他拥着她睡在杂草从里,谈着理想,描绘未来。她说她毕业后就想结婚,与他一起过着快乐的小日子,她要给他生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她很喜欢。她要让孩子学画画,学写作。将来把他们的爱情画下来,写出去。她说他是她的初恋也是最后爱的人。听到她的声音,他觉得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激动。此时也许她在家默忆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可可爱的华却不在了身边。他多想华能在自己的身边该多好啊,可在他身旁的是另外一个女孩,他感觉有些不是滋味,但他还是勉强自己陪人作乐与她说起话来。她介绍说自己叫秦璇,21岁,未婚,还是个无业游民呢,说着的时候,她有些羞涩,眼里明显在问他:你肯定会问我为啥不找工作吧。但她没有说出任何的理由。他们在山林中闲散着,偶尔也在路旁的小石凳上坐一会,但彼此的语言都不多,他觉得跟一个自己不是很熟悉的人没有多少的话可说的,而秦璇似乎也是心事重重的。他们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谁也没有去打破那份难得的默契。他俩走了很久,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李强打电话来催他们下山了,才告别他们看起来不和谐的步伐。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吃过午饭,站在窗前,目视着空荡荡的远方,他喜欢以这种方式来排挤自己的寂寞。天空中有些若隐若显的星星,月亮裂着含蓄的半边笑脸,街上有几家已经悬挂出了过年的红灯笼,也多了些散漫的脚步,视线不远处的江边,更是的多了些喧闹和情侣的影子。他想念起远方的丽华来。忽然,他觉得自己的心境不像以前的那样的明净了,有一种莫名的甚至是犯罪的思想,从窗外侵袭而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秦璇那略带忧郁的脸和明亮的双眼在脑海里如清泉流淌而来。他摔了摔自己的脑袋,揉了揉迷糊的双眼,努力去找寻丽华曾留下的记忆。忽然,电话响了起来,他拿出电话一看,不熟悉的号码。

“喂,是谁?”他问。

“是我啊,秦璇,不会这么快就不认得我了吧。”电话里面说。

“哦,是你啊,没有忘记。”他听得出是秦璇那美妙的声音。她说她今天晚上有几个朋友聚会,想邀他去一起玩。他没有借口推辞,其实也想去见见那忧郁得无法忘记的脸。

那晚,他玩得很晚才回家,喝了很多的酒,有些微醉。他看见了秦璇那张忧郁的脸在灰暗的灯光下闪烁着醉人的光彩。她的歌声很甜,甜得他有些迷恋那充满诱惑的酒吧。他领略了震耳的音乐下放纵的情怀,狂乱的脚步下没有思维的轻松与坦然。他躺在床上,却睡意全无,眼睁睁盯着冰冷的天花板,思绪万千,魂牵梦绕的想象从墙角包围过来,左边是秦璇疯狂摔动的长发,右边是脉脉情深的丽华,他无端的害怕起来,总感觉到有一种罪恶的邪念即将如山洪爆发出来。不要乱想,他死劲眯着左眼。还是丽华的电话使他回到了在脑海里翻腾过后的沙滩。

这几天来,他没有出门,把自己关在城市的角落里。让思念的灰烬模糊对秦璇的想象。他爱着丽华,深深的,他不能把感情分割开来,去伤害不在身边的丽华,他在等待她毕业的那么一天。

他还在考虑假期自己的去留,还在盲目的思念中,却有了许多的失落。

一个有少许的阳光的早晨,不知他为什么醒得那么早,也许是他职业的生物钟的反映。他是很想多睡一会的,可梦中的路径他找不到方向。他在屋子里徘徊着,该给丽华打个电话了,他想。这时,秦璇打来电话说,她想叫他一起去个地方。她似乎有些神秘,很是含蓄。他说去吧,便稍作了梳理,到了指定的8路公车站前。在很远的地方,他便看见秦璇,着了简妆,更是漂亮。早就听很多的人说她很象张柏芝,他这才感到那些话的确不假。到哪里去呢?还在想。此时,他已经注意到了秦璇的后面站了两个人,是对中年夫妇,穿戴得非常整洁,那个中年妇女与秦璇有些相像,两手提着一袋东西,微笑看着他。“这是我的爸、妈”,“这是我给你们提起的陈龙。”秦璇腼腆的介绍着。哦,他显得极不自然。难道是见她父母,那我是什么样的身份。他紧张的看着她。“听说你一个人在南充,过年不回成都啊。”还是秦璇的父亲看出来了尴尬,关心的问。“恩,正在考虑,可能过几天嘛。”他含糊的说。

“今天到我舅舅家去,不好意思,没有提前给你说,你不会介意吧。”秦璇小声在他耳边说。

“可我没买东西啊。”他此时复杂的心情还来不及责怪,他不想有难堪的事情。

秦璇的舅舅家在离城不远的乡下。公共汽车很快就到了,他看见有一群人站在公路边等他们,他含含糊糊地听他们一一介绍。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复杂的亲戚纽带。他们把自己当成了秦璇的什么人呢,可自己的丽华,我不是在演一个被人唾弃的小丑吗?他杂念着跟他们进了舅舅家。

春节前夕,农村是很闲的时节,田地里没有了劳作的身影,羊肠般的乡村小道在田地间穿梭而过,分散的菜地在荒凉的村庄里散发着清新的味道。午饭后,他与秦璇走在阳光下的田地里,他嗅到了嬉戏的孩提时代,他又想起了他曾经在泥土上玩耍的那些被时间遗落的过去,可他幼小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了的记忆里,那时没有对泥土的留念,没有在田间的清水里捉住无影无踪的理想,只有爷爷跟在老黄牛身后被翻动的泥土,就像埋葬在爷爷身体上那些沉重的思念,他尽收记忆的包裹。他看见几个小孩在用铁锹掏着深埋在干枯的泥土里的菜根,便跑了过去,一起掏着纯自然的美味。秦璇还是显得忧郁重重,就象在田地里偶尔长出来的芥蒂。她看见他掏着菜跟,也跟着去拿了菜跟到田里清洗起来。

它躬腰累了,直起身来,在广阔的田地里,犹如兀立的塑像。此刻,他凝住了,是怎样的一副画卷:泛白的泥土,起伏的山丘,晃着银色光芒的田间,和煦的阳光如瀑布流在广袤的大地上,被林立的村舍飘出来的炊烟拉起飘渺的彩带。他听见大地与天空碰撞的声音,就如午夜里梦中毫无觉察的银铃声,将整个天与地紧握手中。偶尔的狗叫,在沉寂的村舍中如滴落的琴旋,清脆而亲切。轻轻的微风过处,满鼻的泥土和水分的清香,落在白嫩嫩的菜尖上,还有那个在竹林中守望的瓦砾。秦璇在田地里,用手轻轻洗着那纯色的菜根,那专注的模样犹如村姑在喂养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她是怎样的一个素心皓洁的姑娘啊,她的纯真的灵魂谁人知晓。那几个小孩还是在田间奔跑着寻菜根,嘻欢着,大叫着,这时他想到了丽华说他们要一个女孩把这一场景色画下来是何等的美妙啊,他有些痴迷这神奇的自然景色。

秦璇已洗好了一大把菜根,白嫩的根,淡青色的叶,在她纤细的手里犹如熟睡的婴儿,安静,舒适。她看见他神情专注的样子,不忍心去破坏那亘古的思绪,始终专注地清洗着手里的难以洁净的菜根。他看见了秦璇手里拿着已经洗好了的菜根,不好意思笑了。“我们走走吧。”秦璇说。

田间的小道是容不下两个人并排走的,他们一前一后的走着。他还在大自然的神奇中暇思万想,还在享受着这大自然赐予的宁静与安详。更多的是在想如果今后能与丽华在这个静谧的山野中尽情奔放,那该是多么完美的奇特景象。他们默不做声,好让他俩的思绪在相互之间流动。他们小心过了一个个狭窄的田埂,越过了奇陡的山坡。午后的阳光有些灼人,干燥的土壤发出了轻微的叹息声。他俩来到了一座废弃了的寺庙,庙前有几棵已经完全枯萎了的小树,在小树的前面是一快菜地,还有几株瘦小的芹菜,很明显的是被人挑剩了的,庙前的凳子已经灰尘遍布,庙门紧锁,很久没有人来此烧香拜佛了。他俩在庙前吹干净了一张石凳上,坐了下来。

“其实乡下的生活还挺有乐趣的,与大自然亲密接触,更有深厚的感情,神灵的庙宇是我们对自然虔诚的供奉,我们远离了乡村仅仅把神的赋予当成改变命运的灵性。”他目视着秦璇,同时他惊呆了此时她本来忧郁的脸和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显得更为忧伤与无奈,如林中飞翔的小鸟倦了的身躯。“怎么了,秦璇。”他担心起来,本来他想问她为什么叫他去见她父母及亲戚,但他看见秦璇那愁苦的脸和暗淡的眼神,没有去追问也许是她的秘密。

“你真的没有感觉到我叫你去见我父母的唐突吗?”秦璇侧脸问。“我真的担心你不会来的,他们真的把你当成了我的男朋友。”他其实从他们的脸神和语言中领会了那层意思。

“人活着真的很幸福吗?但我现在觉得好累的。”秦璇不等他说话,继续说:“我很想到大自然中去做一棵孤独的小树或小草。随天而生,顺地而休,我也不知道,现在我真的好想复返于大自然的,为什么上天却安排我做了别人的女儿。”

他没有言语,轻轻聆听着秦璇对大自然的感悟:“我是从自然界来的真的就此想回归了,没有人世的欢乐与痛苦,没有人世的恩怨与爱恨,若使没有第一次与你到山里去享受自然的静谧,我也许早就沉沦在人世的烦躁中去了,或许我把自私的生命决断了,我那次我呼吸了自然的灵气,是那永远都透着纯粹的气息拯救了我,它把生命存在的意义赋予了我,把那片翠绿的生命颜色涂抹给了我的梦想,在我痛不欲生的日子里注射了新鲜的血液。”他真的没有想到秦璇会这样的感叹,他觉得眼前这个多么接近大自然美的女孩,大自然何忍心不去给她以灵性与潜力。是的,她是大自然造就的成品,没有半点的瑕疵,是让人耳目一新的清泉碧波。他看见了秦璇苍白的脸上,湿润的眼睛下,挂着几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是从天边云彩落下来的清泉,是从大自然抖落下来的晨露。“怎么了,秦璇,你是个好女孩,也是个幸福的女孩,有什么事会让你这么多愁善感呢。”他不知是安慰还是询问,可这句话,更象是刺痛了秦璇内心深处的伤口,哀痛的眼泪如苍茫的瀑布流了下来,在阳光下溅出彩虹的水花。她猛地抱住了他,在他的肩膀是大声的痛哭起来。

他在秦璇的哭声中慢慢了解了让他无法承受的苦难,以及她眷念人生的感伤而心酸起来。原来,秦璇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工薪家庭,天性活泼的她给家里带来无比的欢乐与幸福,能歌善舞,成绩优异,乖巧听话,在这个家族中,得到了最宠的爱护,她在蜜糖的包围中成长了。大专毕业后,她曾在邮电局工作,这一切都很是顺利,让人羡慕不已,可无情的灾难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却在她身上潜伏下来。有一天,她下班回家后,忽然感到目眩头晕,全身剧烈疼痛,她以为是自己工作太累了,也没有多在意。第二天,去医院小检查了一下,医院的结果说她是贫血,叫她好生修养,可她却不以为然,认为轻微的贫血是正常的,还是一如既往的拼命工作。可灾难和痛苦还是给了她来了个意外,改变了她一生的足迹。那天,她后悔去朋友那里,后悔自己骑那要命的摩托,后悔上帝为什么不把那天的日历撕掉。在去朋友的路上,她忽然感到下身湿漉漉的,她以为是例假来了,便到了附近的一个厕所去换纸。可是,那殷红血的如放闸的洪水,挡都挡不住,她害怕起来,看见红红的血汩汩的往外流出,瞬间,裤子被染红了,如绯红的朝霞,如落山的彩虹,她不知不觉晕到了。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了苍白冰冷的医院里,手上挂着吊瓶,一位护士告诉她,你好危险的哦,幸好是一位大姐发现了,及时送来,不然话`````她感到身体虚弱无力,血是止住了,可后来医生告诉了她一个天崩地裂的消息:可能你患有白血病,并且已经到了晚期,建议她最好到大医院检查一下。她懵了,甚至是怀疑医生的诊断。但她还是有些恐惧起来,是的,她曾感觉身上不时的出现一点点红红的斑点,可自己根本就没有注意,此时,她才意识到这可能的真的。她没有告诉疼爱她如自己生命的父母。第二天,请了假去了成都,最后的诊断书上明明白白写着:白血病晚期,建议立即进行化疗。她哭了,是一路上哭着回来的,她知道治疗的费用是这个工薪家庭无以承受的负担。最担心自己的父母如是知道了她的病情,可能会走在她的前面。回家的夜里,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好了一封遗书,她不想给家人带来更多的痛苦,她想自己一个人来承受生命之轻。害怕自己的病情会连累父母。她穿好衣服,化了最漂亮的妆,她想自己应该以最漂亮的样子来结束人生。她站在8楼的窗前,望着窗外多么让人留念的景色,她是多么的不想这么年轻就离开这个世界的啊,想自己还有好多的事还还不及做的。可她现在能做什么呢,病魔的无情,夺走了她的明天,但她又多么不愿意看见自己的父母愁苦的脸和劳累的身躯。若是自己真正的瘫痪在床的时候,她不愿意看见父母愁苦的脸。她慢慢的爬上了窗台,眼里流出的泪水如滴血的杜鹃,落在潮湿的空气里,劈啪劈啪作响,又好象自己不甘心的生命在远方深情的呼唤。她看见了充满诱惑的死亡之路,听见了亲人的哭泣,是的,真真切切她听到了父母声嘶力竭的呼唤声,哭泣声。是父亲发现了她,流着泪死死拉着她的腰带。她回头看见了母亲也跪在身后,大声的哀求着她。她回到了的房间,更是泣不成声,她的父母已经伤心欲绝了,想不到自己的女儿为何这样想不通啊,“好吧,你不想活了,我就陪你跳下去吧,也让你在黄泉路上也有个伴。”她父亲穿好西装,打好了他平时只有在隆重的场合才系的领带。拉着秦璇的手痛苦的说。她抱着父亲,无力的瘫到在他怀里,她还是没有告诉他们的她的病情。

她知道为期不久的生命历程了,于是她辞去了工作,为的是多拿时间来陪陪自己的父母。她的父母也没有过多地问其中原因,任着她吧,她想父母在她的生命端点幸福快乐。

他轻轻拥着这个脆弱的生命,眼里已经噙满泪水,他咒骂起了这个残酷的命运,她还年轻的啊,她还是娇艳的花朵啊,病魔怎么就舍得去摧毁她的呢?他此时也明白了她叫他去见她父母及亲人的原由了。他在微弱的生命将熄的光芒里,怎么能拒绝拔亮生命的残光呢?

“秦璇,你是个勇敢的女孩,我会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你要坚强些,我不会让你这么快走的。”他用滚烫的嘴唇轻吻着她那冰凉的泪水。

“我父母是喜欢你的。”她泪迹斑斑的说:“包括我。”

他隐瞒了他与丽华的恋情,他想也没有必要此时在伤痛和痴心上给予失望。

他们互相拥着看阳光慢慢惨淡下去。

天,渐渐黑了,远处的村庄,农田也变得模糊起来,有淡淡的炊烟从远处直挺挺的飘过来。没有风,逐渐在天际间流散开去,被黑色的幽灵吞噬而尽。他们手拉着手往回走,心情都有些莫名的繁杂。

“你看过现在正在热播的〈兰色生死恋〉吗?”秦璇问。“没有。”他平时并不喜欢情意绵绵的爱情寓言。

“我一直都在看,好感动人的哦。”秦璇满眼的惆怅。但有充满了兴奋的期待。他在想,我该不该回去看一下的

走着走着,他多希望这条路长点,希望是一条无尽的生命光环,他在自己海潮一般丝乱的思绪里抗挣着,他在一条迷乱的十字路口徘徊着。他是自己说不出理由的热爱着,要不是丽华,要不是残忍的病魔,他会不遗余力的去深爱秦璇,去给她一生的幸福和快乐。此时的秦璇也在自己瀑布一般的雪白的浪花中挣扎着,他是她一见钟情的痴迷男人,要不是自己不争气的身体,要不是怕给他留下孤独的痛苦,她也会坚定不移的终生守护他,可她失去了永恒的活力。他们的手紧紧拉在一起,怕一松手,就会掉入深不可测的山崖,就会消失在生与死的边沿上与孤独相依。

“你看,那里有一株蒲公英。”秦璇忽然看见路边的草丛里冒出来的蒲公英。他朝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的确,那是一株在杂草从中鹤立的蒲公英。长满漂亮绒绒的羽毛,在枯草丛中显得格外耀眼,一片片生命之轻在那里摇曳。

“我想要它。”秦璇轻轻摇着他的手说。

他小心翼翼跨过路边的乱石,轻刨开那些枯黄的杂草,把蒲公英摘了下来。秦璇拿着蒲公英,生怕伤害了那些弱小的羽毛。

“人死后若能像他们一样飞上天空该有多好啊”。秦璇深沉地说。他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小心别抖落了那些小生命”。她浅浅的对他笑了笑。

春节即将到来了,他决定不回成都过年,丽华偶而打来电话问问他。可他不明白为什么,竟然他对她说起谎来,说他决定一个人在这里过年了,让她好好在家陪家人团圆,少打电话,浪费电话费。可爱可怜的女孩啊,他为他的谎言自责痛苦。他在心里痛恨自己是不是脚踏两支船的卑鄙小人。

秦璇的家人其实早就约了他去过年,他没有理由可以推辞的。并且他无法抗拒秦璇家人对自己的热情。每天秦璇的母亲都会弄些他最爱吃的回锅肉,斟点小酒陪着秦璇的父亲。他们似乎很中意这个准女媳。每当他与秦璇的父母高兴的谈论的时候,他都会看到秦璇那张忧郁的脸绽放的笑容,如荒原里盛开的苦菜花,明媚娇艳。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滋滋的感觉,从遥远的心灵边缘曲涌而来,是大自然给予的伟大让他沉迷不返。

那顿团圆饭是他终生难以忘却的,就如他无法忘记梦中秦璇那高兴的闭上的双眼。

那天,他起得很早,在商店里买了两瓶上等的好酒,两条上等的好烟,早早地敲开了秦璇家的门。

秦璇今天打扮得非常漂亮,满眼春光洋溢的站在门边。

“哦,真的过年呢。”他笑着对她说。

“是啊,漂亮吗。”秦璇转动着身子。她真的太迷人了,苗条的身材,充满了笑容的脸。她将是他用记忆永存的漂亮女神。

“进来坐吧。”秦璇父母在厨房里说。

他这才注意到屋里挂满了五彩缤纷的小灯笼,屋里明显做过全方位的清洁,很亮堂的,窗台上挂着两个火红的大灯笼,把屋内映得更加明亮了。

秦璇,你去把李叔叫来一起吃饭嘛。”秦璇父亲说。这个李叔,他是比较熟悉的,就住在对面,与妻子离婚多年,有一个女儿,和秦璇一样大,没有在家,和秦璇的父亲关系很要好,所以理所当然就要去叫上他一起过年的了。更重要的是李叔也是爱杯中之物。

吃饭的时候,他们还是继承了古老的风格,先是敬天敬地,后是敬祖先长辈。看着这些仪式,他莫名的有些伤感起来了,一是对自己爷爷的眷念,还有他不知秦璇走后谁能以此方式来缅记她的。他想他能做到。

“我们一家人能长期如此团圆在一起该多好啊。”秦璇的父亲在喝了几杯酒后说。

他看了看坐在旁边的秦璇,用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是的,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的。”

可秦璇的眼里早已泪花闪烁,已经控制不了悲痛的情素,泪水也从眼框里流了下来。他想用温暖的身体给她勇气。可她站起身来,转身跑进了房间。秦璇父母被突来的事情搞得不知所措,面面相觑。

“我去看看。可能她不舒服吧。”他急忙跟着进了秦璇的房间。

秦璇扑到在床上,身体抽噎着,泪水已经打湿了被盖,他知道她的伤痛是谁也无法愈合的,他坐在她身边,用手轻轻抚摩着她的双肩,默默无语。

“为什么命运就这么捉弄我,为什么我的前世是造的啥孽啊。为什么?为什么?”秦璇已失控了,坐起来抱着他狂叫着。

"秦璇,安静点好吗?今天可是过年的啊!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让他们高兴点吧,他们也永远是我的父母。”他安抚着她说。

“真的,我不在了,你能认他们作父母吗?”此时秦璇似乎意识到什么,推开他说:“你真的可以认他们作父母吗?”她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盯着她。

“可以,真的。”他使劲地点了点头.坚定而义无返顾.她吻了他一下。也许微微的酒意,抑或是真想为这个不幸的家庭留点真诚的留念。午饭后,他带上秦璇说出去买点东西。在商店里,他停留在了珠宝柜台前,拉着秦璇的手说:“我想给你买个戒指。

“啊!”秦璇显然有些惊诧,瞠目张舌,不知是她的惊喜还是感觉有些惭赧。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难道不后悔吗?”秦璇嗔啧着说。

“不,我不后悔,也许我所做的没有什么结果,但是我要你在活着的日子永远幸福,我一点都不遗憾,,我要担当起一个永远只是名分的儿子。”他真的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股勇气,这徒劳的付出意味着流水东去,甚至仅是一个伤心的回忆,但他早已不顾此及彼了。我一定要让他们永远幸福。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们选了一个很漂亮的戒指,他给秦璇带上,他想留住她永恒的笑脸。

那天晚上,他喝得烂醉。醒来的时候,看见秦璇脸上挂着微笑抱着他熟睡。他有些茫然了。丽华那张愤怒而悲伤的脸此时在他眼里插满了刺刀,他有一种愧疚感从脚底下冒了起来。他也不知道给秦璇求婚,是怎样一种心态的决定。但是他仅仅明白她父母绽放光彩的笑容,还有秦璇不再忧郁的脸神。

寒假转眼就要过去了,他忽然感觉这个假期过得很快。这些天来是天天都陪着秦璇,花前月下,访亲走友,不已乐乎。也就在亲戚朋友的笑容赞美声中,他才更能体会到自己在秦璇生命中的重要意义。难道就这么轻易的让如此美丽的花朵就这样短暂的枯萎吗?他无比的痛心疾首。他其实也有过很多挽留她生命的想法:比如他曾经给秦璇说,我们搞个募捐吧,向社会伸出援助之手,也许能够治疗的。可都被她强硬地制止了,.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她说她已经欠父母的够多了,不想这样更加增加父母的负担,这样的话她活下来更累。况且她说这已经是晚期了,治不治得好还难说呢。治不了的话,那不是反而加长了自己的痛苦。就这样他得眼睁睁地看着一朵娇嫩的花朵在阳光下慢慢枯萎,自己却无能为力,爱莫能助,这是一场怎样的折磨啊!

时间向前走,秦璇的生命却在后退。丽华也要回校了,从每个角度来说,他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向他靠近,让他感到严重的窒息。

秦璇的病情加剧了,身上出现了好多的血点,脸更加憔悴多了,随时都显得四肢无力,经常性的晕到。看到秦璇痛苦的样子,他心痛的对秦璇说,到医院去吧,也许会好点。秦璇就是不肯去,她知道一旦去了,父母就得知道,那他们所承受的痛苦不比自己小。迟一点让他们知道,他们就少一点痛苦。多么可爱的好女孩,他默默地祈祷着。在秦璇的再一次晕到时,他再也忍不住了。把她送到了医院,同时也通知了她的父母,但他并没有告诉他们秦璇的真实病情。他偷偷的把医生拉出门外,讲明了一切情况。医生很是感动,但也别无办法。只是很沉重地对他说:“她最多一个月了,只有用药物维持一段时间,也减轻一下痛苦。”他们就这样用善意的欺骗隐瞒着秦璇的父母。

开学了,丽华很高兴的回校了,整天嚷着叫他陪她,可他的心里还装着一个生命将要走向尽头的美丽女孩。他有些为难,不知该如何办了,是告诉丽华实情还是继续隐瞒下去。可他知道告诉了丽华实情,她是不会原谅他的,她有着难以让人接受的个性。若是隐瞒,怎样才能顾此及彼呢?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把实情告诉丽华,他相信在一个人生命尽头给予的快乐远比失去信任更为重要。

那个晚上,月光很亮,如薄薄的细纱,披在大地上,天际间的轮廓清晰可见。他买了些凉菜,几瓶啤酒,坐在靠窗的位置。丽华很是惊奇:“干吗?你还喝酒了啊?”丽华对他说。

他心中澎湃着难以平静的滋味。眼前是陪他度过了3年多时间的爱人,他怎么忍心用言语来伤害她,怎么用已经被分割了的爱让她心痛呢?可他是多么的无奈啊。

“华,我有事给你说。”他语言有些发抖。

“什么事?这么神秘,你不会说你不爱我了吧?”丽华调皮地望着他。

“不是的,你知道,我是真的很爱你,也想等你毕业后我们就结婚啊。”他很沉重地说。

“好啊,你可要对我好的哦,不准你骗我啊。”丽华天真地说。

他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开头说起他将要提出的话题,他怕丽华伤心,更害怕因此而失去她,但这又不得不摊牌,他想可能丽华会理解的,他咬咬牙声音很小地说:“如果你身旁有个身患绝症即将死亡的朋友,你将怎样去面对?假若他是爱你的。”他端着酒杯,目光深沉的盯着窗外,他不敢看丽华那张一听就明白的脸。

“是你的朋友吧,我其实早就知道你有什么心事的,我已经看过你的几本关于白血病的书了。”丽华出奇的平静:“给我讲讲吧。”

他便一五一十的把他认识秦璇的整个过程都讲了出来,最后说:“她现在该需要人的关爱,还需要人去为她短暂的生命划上美丽的句号,她没有实现的诺言需要人去实现,更重要的是她的父母,现在自己的女儿生命垂危,他们将失去一个可爱的女儿。”

丽华沉默了很久,倒了一杯啤酒,她平时是不沾酒的,狠狠的喝了一口,被酒呛得咳嗽起来,泪水也从脸上滚落下来。“那你是很爱她的。”丽华强压着心中的怒火。

“不,如果她没有病的话,我不会与她有交往的。”他不敢否定。

“那你的意思,现在还要去陪她,做一个好人。”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我真的不愿意让一个身体已经够痛苦的人身心还承受着伤害。”他含泪说。

“我相信你,但你却欺骗了我,你是爱着别人的,你也知道,我对感情是多少的自私的。”丽华的声音明显大了起来。

“我对她仅仅是医生对待病人的爱啊,”他找不出任何的理由

“那你去陪她,去做你的死亡情人吧,我不会有怨言的。”丽华说完,摔门出去了,他听见夜色被摔得粉碎的声音。他心里乱极了,没有去追丽华。

他还是在下班后去陪秦璇,丽华偶尔来到他住的地方,但从不谈及秦璇的事。大家都在心照不宣的照着自己的生活轨迹行进着。

秦璇终于在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走了。那晚的微风轻轻的哀叫着,大地一片苍茫。秦璇紧紧握着他的手,艰难地说:“龙,我好害怕。我真的不想离开这个世界,更不想离开你,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有女朋友的了,我想了却父母的心愿,就不得不这么做了,真的我好感谢你,我下辈子一定做你的新娘,我永远爱你。我的父母就拜托你了、、、、”她的眼角淌着如朝露的青泪。然后闭上了那双会说话而永远也说不出话来的眼睛。秦璇平静地躺在床上,如盛开的百合花,飘落在白茫茫的死亡谷里,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走了。她曾在痛苦的死亡线上挣扎过,在阴森而恐怖的睡梦中企求过,但她还是含笑而离去了,就像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找寻梦的归宿去了。他没有让秦璇已经安息的灵魂失望,和秦璇的父母一起办理了后事。

“爸,妈,秦璇走了,你们失去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儿,但你们得到了一个永远会孝敬你们的儿子,我会把你们当成我的亲生父母的。”他在秦璇永远定格的遗像面前对秦璇的父母说。

秦璇开心的走了,他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失落,犹如大地被洪水冲洗过后的荒芜与苍凉。

转眼之间,丽华毕业了,在他同一个城市里找了一个当老师的工作。他极力在忘记秦璇遗留的那份痛苦,想尽一切办法对丽华的感情弥补,也在等待与丽华结婚的那种喜悦。可丽华却对结婚的事似乎有些冷淡了。他有些担忧起来,这种担忧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来临了,很猛烈,很惨痛。他清晰记得,那晚,丽华神情异常地对他说,她想喝酒,想对他说一件不得不说的事。丽华喝了很多酒,也流了很多的泪。说出了让他经受了致命打击的消息:她早就结婚了,已经有一个多月,跟一个她仅认识一个多月,见了三次面的军人,她并不爱那个人,是家人介绍的,她说他永远也忘不了他对秦璇的爱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她不能原谅他,也很想报复他,但又离不开他。

他疯了,狂叫着说是不可能的。他不相信深爱他的丽华在一个月前却成了别人的新娘,最后他在丽华拿出的红得如血的结婚证前瘫倒在那个泪痕斑斑的夜里。

他没有责怪丽华,在那个黑得分不清天与地的夜里吞下了一瓶安眠药,他看见了秦璇素白的脸向他深情的微笑着,黑得发亮的头发如坚硬的青丝带,在一望无际的荒原里狂乱奔跑,慢慢的越来越模糊。她听见丽华悲恸的哭泣声在遥远的地方一点点沉沦。

他终于醒了过来,晕迷了一天一夜,在秦璇生命消失的那个医院,他看见了父母焦急的双眼,还有秦璇父母更粗深的皱纹。

他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与陪伴下,离开了那个让他足印长满青苔的城市,却留下了他一生中刻骨铭心的记忆。

他现在在这个城市里,经常把这个故事讲给自己听,他说他永远不属于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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