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三部曲》之二我们的责任

2011-04-11 23:23 | 作者:肖复 | 散文吧首发

我们的言动很有些时候是不能前后相一致的,但这也并非全是有意在“挂羊头卖狗肉”,诚然,世间的这类人也实在不算少,但往往也确有些别样原委在,譬如我们的不能看见将来情形就是一个。因为看不见,也就不能确知、不能设定,所以但凡在先的计划都只能是计划,念想也大抵只能是设想,倘要能实现,一方面自然要实干,但也还须靠着一个希望。其实希望便是你所想、你所想的,还有就是可能性,是个不大靠得住的东西。这样,便连带了早先的计划也往往会不能成功

所谓的“计划赶不上变化”,也就是出现了一些我们先前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一方面是我们的“计划不周”所致,但“天有不测风云”也确很有几分真。所以我们大抵也看不见哪个作家的著作还没有落笔就来预告情节的,这一方面固然是为了保密起见,不能知道将来会写成怎样也是一个原因。然而“鼠目寸光”如我辈者偏偏就喜欢先写出一个“预告”,将那些还未深想的也并不能确知的将来的名目与顺序都轻率说出,这就等于给自己画地为牢,此后的每每感觉被绑缚,都是“自作孽”,苦坐许久也还写不出半些东西来,当然也是无法可想的。

倘使实在不愿因为要“一以贯之”而苦坐下去,也还可以来些变通,就是将先前的“预告”都推翻掉,借口就用“天有不测风云”也可,用“我们总不能洞见将来”也可,但“挂羊头卖狗肉”这一罪名可是背定了。这当然为我所不愿意,那么,再“苦坐”着想一想,何如?

还是再来看看我在序中的预告,是:“第一篇是关于‘事故责任’的,也就是所谓的‘罪’;第二篇是关于‘角色职责’,当然也会谈到为人子孙、为人兄弟、为人夫妻的家庭责任;而第三篇,便将它与‘自由’连起来,算是也高攀些哲学话语。”这样的预告之后,我就照着它写了第一篇。但第一篇《原罪》的结尾却是这样:“人一开始就背负了一个这‘原罪’,也为了自身的进化而改进、扩大了这‘原罪’,因为我们还要靠了这‘原罪’生长、壮大,竟至于发展出智慧来。它能使我们看清‘原罪’本身、懂得我们身上的自私基因的居心何在,它也使我们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去摆脱我们的‘原罪’,从而摆脱一切残暴与苦痛。而这,也就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使命,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

这分明就是又一个的预告,给下一篇留了个线头,倘接下去写,就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使命”、是作为“生物人”的责任。而我,也是准备在这一篇中观照“自由”的。当时写出时自以为得计,暗想连接得正恰当,但反观“序”中预告才知道不能,“序”中预告的顺序明明是这一篇在最后。

其实,我所谓的“生物人”,是区别于“社会人”而言的。虽则“生物人”也是“生物群”中的一种角色,但人类向来极少有这种角色意识,虽也每每自谓之为“高等动物”,骨子里所以为的却是“高于动物”,是“万物之灵”、是“非动物”的,倘谁说“某某人是畜生”,那分明就是一句严重的骂人的话。既然在这“生物群”中都没有我们自知的角色,当然不会感得有什么责任与义务。如此,将“自由”放在这一篇《作为人的责任》里,道理也是很简单的:我们在生物之群里没有角色意识、没有责任,当然是自由的。而在社会中,我们有着许多既定的角色,我们为人父母、为人夫妻、为人子女、为人师生、为人朋友……有那么多的角色,那么多的的责任与义务,当然是不自由的。

那么到这里就可以有两个选择,是照着《序》中的预告,还是照着《原罪》结尾的线索?照着线索固然能写得顺畅些,但恐怕要落得个欺诈的口实,为名声的安全计,还是照着《序》中的预告罢,虽则这样写起来要困难许多。

我先前说过,“虽则为人子孙、为人兄弟许多年,却向来没有想过这中间的责任。长久的一门心思的去追寻自己的所谓的‘人生意义’,对家庭却很少容心于其间。由此看来,确乎是个毫没有责任心的人了。”不单如此,便是为人朋友,我也只是淡漠;为人学生,又总是辜负。这样的每一个角色都不能合格的人,又怎么敢妄谈“责任”二字呢?所以,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也仍然不能闭着眼睛的夸夸其谈。讲一些为人子孙的要怎样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之类。我所要探究的,是我们在这社会中的责任的由来,以及现下我们对它们的态度怎样。

但在先,也还有些别的问题要解决,就是家庭、社会的怎样形成、何以形成,以及其本质是怎样?看官们看到这里可能会觉得无聊,又要长篇累牍的讲一些什么原理、什么主义了,但我先预告,其实并没有的。像这样一些看似高深的问题,不多的一些说话,也照样可以讲得明白。这里我又要引最早写在一篇杂文《翠》里的一段文字,其实这段文字被引了好几次,但或许实在能说明些问题,所以不得不如此的反复,喜好新鲜的朋友或许会觉得罗嗦,但我又实在编排不出更新的。那么,就还是把这段文字放在下面罢:

“造物将我们每个都设计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它将一切个体间的明显的连系切断,让他们变得各自独立,似乎彼此毫不相干,甚而至于使相互间有一种竞争关系在。但一面又在暗中用了不容易看见的线索,将一切绑缚在一起,使他们生死相依,彼此不能分开。能看清这些暗中的线索者,才能得到造物的恩施:生存与发展。人类自然要算把这些造物的把戏看得很清楚的一类,于是他们在相互协作之中,在不能感受彼此之所感的肉体之内,渐渐生发出一种叫做精神的东西,并且以特有的方式——-语言——-使其外显于人前,让人们之间能相通、有共情,而以此些“线索”结成群体以至社会,为的还是生存与发展。但人类偏偏又太被造物的前一种手段所左右,太多的欲心让人们彼此合作时,又把伙伴当成竞争的“他者”,而极力想把共同的成果据为己有,使自己付出最少得到最多。”

其实,在这段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出推动人类发展的两个最根本的特性:协作性与竞争性。那么,我们先来看看“协作性”是怎样推动人类发展的。当然,这两种特性是不能分开(或者说是从来没有分开过)的,它们看起来似乎是“辩证关系”,就是“既对立又统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的。但为了方便我们把问题看得更清楚,姑且先这样分开来看看罢。

我们的原始祖先选择共同协作,为的是增强生存的竞争力,也就是增大自己们的力量。在这个世界,强胜弱从来都是不变的生存法则。竞争当中,没有正邪,没有善恶,到最后都要靠实力说话,所谓“落后就要挨打”是也。武侠小说中的主人公,不管最后是突然跌入山洞而获得绝世秘籍,还是奇遇世外高人被打通任督二脉,总归到最后是一定比对手更厉害,功力更高几成,这样才能“邪不胜正”,才能“正终胜邪”,早先的每每挨打吃苦头,其时可是没人记得了,都欢呼“公理战胜”呢,难道他们先前落魄时候就不“正”么?其实是武功不行、力量不够而已。便是我们的祖国,不也是需要有比一般国家更强大的核武器才能对敌手有大威摄、才能保大平安么?

我们的原始祖先们为生存计,许多人结成群体一同去狩猎,大抵是有些分工的,或引、或拦、或追、或打,也有在上、在下、在前、在后的,总之是各人大抵有自己的方位,有自己的角色,于是也就各有自己的职责在。男狩猎,女采集,如此这些,是基本的社会分工,也是角色的设定、责任的划分。由此可见,我们在这社会中最基本的责任是共同协作,使我们这一个集体更强大,使集体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在社会中,我们的责任不单只对着自己,也对着别人,因为社会的之所以组成就是因了每个人的共同的生存与发展。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而生活是人生存的一切活动,那么,一切人的一切生存活动便组成了一整个的动态的社会。社会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其中形成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共同文化以及传统习俗。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并形成了机构、国家等组织形式。

如此看来,社会的根本还是人的生存活动,这生存活动又以生产活动为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通过生产关系又派生了各种社会关系,而最基本的就是家庭关系,因为家庭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共同生产的基本单位。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说: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早先的家庭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

我们的祖先最早时候的生产活动大抵都是在家庭(就是“血缘家庭”,而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家庭)之内进行的,其时的“家庭”肯定不像我们现在的家庭形式,或者说成“族群”更合适些,他们一起生活、生产,也就是狩猎、采集以及繁衍后代。最初时的原始社会的基本的也是唯一的生产生活单位就是家庭。说到这里,就有必要大略的来解释一下家庭的演变以及何以形成了。

家庭是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组合起来。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是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的家庭形式,是一夫一妻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和家庭形式。这种家庭的形成经历了各种形式的演变,学术界通常认为家庭演化大抵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最后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所谓“血缘家庭”,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人们认识到不同年龄的生理差别,就按辈份划分婚姻,这时候,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姐妹的共同丈夫,夫妻都有共同的血缘。其时聚在一起或迁徙或定住的,便是这样一个较大的“血缘家庭”,一起进行生产活动的,也是这样一个个的“血缘家庭”。但我这里并不想研究家庭的演变史,而只是想证明它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生产单位。

可能有人会说,最基本的生产单位是单个的人,这看起来是不错的,但这是对“生产”的片面的理解。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样,单个的人,能“生产”么?所以,这也是我们的祖先最早时为什么要结成家庭关系原因。

接着恩格斯又说了:“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这些说话,也都可以为“家庭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生产单位”作证。

其实恩格斯的那本书里很有些关于生产关系的改变导致家庭形式的演变的内容,但如此纷繁复杂的东西,我自己也是很有些厌看的。只是我因此又想到,不论后来生产关系怎样变化、家庭形式怎样演变,家庭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仍然是不变的,即便人们后来在家庭中进行生活物资的生产活动愈来愈少,但“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总是在家庭中进行,家庭是维系人类繁衍的最基本单位,也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本单位,而社会的所有其他机构,包括国家在内,都是为了维持、改善所有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生活,为了所有家庭中成员的生活。

所以,我想说,既然“我们在这社会中最基本的责任是使我们这一个社会更强大,使社会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而我们又都是生活在家庭这一基本的社会单位里,那么,我们的“社会责任”也就表现为“家庭责任”,而家庭责任其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责任。这里就要讲到一些具体的家庭责任了,比如“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总之各人根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尽到自己相应的在家庭的“生存活动”中的那一份责任。也就是不管在家庭还是其他社会机构从事“生产”活动,都要担负自己相应的那一份职责,因为这一切也都是为了每个家庭的生活。但如果一个人连“家庭之中的责任”也不愿担负,那也就不要指望他会担负别的什么责任了。(但“舍小家为大家”的志士们除外)。我们在担负了家庭责任的同时,一面也不能忘记社会责任,不能一味的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去损害别的家庭的利益,我们还要维护整个社会的发展,因为社会的之所以组成就是为了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共同的生存与发展。

但是,且慢。不要因为看到了这些,就以为我们理所当然的会一心一意的来担负这家庭责任,也应该一心一意的来担负这家庭责任或社会责任。倘真如此,何以现在所最缺失的就是这样的责任之心呢?

其实,上面的这些说话不过是站在“协作性”的角度来说的,那些所谓的“人的最基本的责任是家庭责任,社会的之所以组成是出于共同的利益目的,社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所有人、所有家庭的发展”之类的见解,都是在一股“理想主义”的情怀中得出来的。就是说,“如果”我们这样,我们这一社会就会更好的发展,我们每家庭、每个人都会更好的发展。就好像墨子说的如果我们都能“兼相爱、交相利”社会就会多么美好之类。但理想归理想,现实就是现实。

那么,我们再来在看看“竞争性”上的家庭、以及其他一些社会机构是缘何形成的,我们形成社会的真正目的又是怎样罢。

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自私基因”的“生存机器”,我们的许多言动都无形的受着这“自私基因”的影响,甚而至于有时我们还会变本加厉的来实现这“自私基因”的繁衍自身的目的。那么,还是再来看看隐在我们身内的“自私基因”的态度罢。

我在上一篇《原罪》中已经解释过,自私基因的唯一目的(应该说是特性)是复制或繁衍自身。而且自私基因是“盲目”的,虽则它的这一特性最终导致了我们整个人类的发展,但它发生作用时只是推动着单个的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自私基因所寄存的最基本的“生存单位”是单个的人,不是家庭(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这其实也就好比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寄存”于单个的家庭,而不是整个的社会。

所以,我们组成家庭、社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我”和“配偶”、“我们和所有的人”的共同利益,而仅仅是我们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自私基因”的生存与繁衍。“自私基因”制造了我们这样的“生存机器”,这样的“生存机器”只有通过与他人结成家庭以及社会才能让各自有大竞争力,才能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

于是,即便在家庭成员中间,也时时处处有利害冲突在。冲突在哪里呢?就是我们每个人由于自私基因的驱使,都在为自己盘算,都在“想”着怎样使自己的基因繁衍更多而付出更少。我们过去通常认为,两性之间的性行为以及在此之后的共同生活,主要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甚或是为了物种的利益而相互合作共同进行的冒险事业。其实,这些不过是自私基因为了将其自身延续下去的一种手段。

或许有些读者会提出异议,毕竟我们在这自然界中看到了大量的利它主义,看到了伟大的母爱。这些难道是可以用自私的基因可以解释的吗?这些里面就涉及到稍微复杂的算计,如果牺牲自己可以拯救更多的自己(下一代),那么具有这样行为的动物,将会更加成功(也就是自然选择会选择这样的行为)。这就是我们在自然界中观察到的无数具有亲缘关系的动物中,所表现出动人的利它主义乃至自我牺牲行为,也是我们常说的血浓于水的生物学含义。

实际上,生命延续到今天,早已进化出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复杂行为模式,不过归根到底它们都不能违背自私这一基本的原则。配偶之间唯一的共有东西就是在他们子女身上的百分之五十的遗传投资。鉴于父亲母亲都关心他们子女身上各自一半的福利,因此,相互合作共同抚养这些孩子可能对双方都有好处。假如双亲的一方在对每一子女进行昂贵的资源投资时,其付出的份额比对方少,他(她)的景况就会好一些;这是由于他(她)有更多的资源用于同其他性配偶所生的其他子女身上,从而他(她)的基因有更多的繁殖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个配偶都设法利用对方,试图迫使对方多投资一些。就个体来说,称心如意的算盘是,“希望”同尽可能多的异性进行交配(我不是指为了生理上的享乐,尽管该个体可能乐于这样做),而让与之交配的配偶把孩子抚养大。性配偶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相互不信任和相互利用的关系。

既然我们在家庭中的“态度”都是如此,在家庭之外的其他社会机构中又何消说得。我在前一篇《原罪》中有一句这样的宣告:“人人生而只有自己”,并且将这一句话跟另两句非常有名的话放在一处,那两句是:“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在我看来,这两句都是“理想主义”者的说话,只有我这一句算是大实话,那么,说句不谦虚的话,我的这一句的“地位”理应在那两句之上,也更应被视作“真理”。

我再把这句话拿到这里来,其实并不是要显摆我的说话有多么高明,而是要说明我们“生而只有自己”,倘要生存,就须掠夺、占有“他者”。这就是推动我们发展的另一种特性:竞争性。

在“协作性”上,我们的责任就是我们的“资本”,是我们凭借其获取我们的所需的东西,因为我们在群体的劳动中担负了职责,也就能分得利益。但在“竞争性”上,我们就全表现出一副“奸商”嘴脸,以我们唯一的“资本”——“自己”——作为“成本”,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付出最少得到最多,即便在不得不协作时,也总是在推脱我们的“角色责任”,以减少我们自己的生存与繁衍的“成本”。

现在,我要考究的是,社会(也就是社会机构)的形成,到底是以哪一种特性为主要推动力。也就是我们主要是因为协作还是竞争而结成社会。要弄清这个问题,先就还要考察所谓的“社会机构”有哪些。就我所知道的,最早出现的就是家庭,其次便是氏族,再就是部落,最后便是国家了。

关于国家的起源,有自然说、氏族说、契约说、武力说、私有制说等。但一般来看还是恩格斯的“私有制说”影响最大。这一说便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提出来的,大概的意思是这样:

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且日益与社会脱离的特殊公共权力,其作用是协调各阶级的矛盾。国家随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国家就是承认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我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愿心是能超越鲁迅和马克思主义,这虽然有些狂妄,但鲁迅自己就说,在进化的途路中,一切都是中间物。那么,也就是一切都是可超越的、须要超越的。超越马克思主义,就从这里迈出第一步罢,哈哈。

“私有制”确实是一个主要原因,“阶级分化与阶级对立”以及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也是不错的。但还有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人的“占有”本性,也就是“自私基因”的作用力。马克思主义虽承认人性的存在,但否认存在普遍抽象的人性:“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出发,才能得出对人性的正确解释。”并由此断言:“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人性。”所谓“阶级性”,是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最本质的社会特性。人的阶级性是由人们长期处于不同的阶级地位,长期以不同的方式生活和斗争所形成的。但我以为,只有普遍的“人性”,却没有人的“阶级本性”,“无产阶级性”就一定比“资产阶级性”要高明么?我们只是看到,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进行协作,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最初的就是家庭关系。但一方面每个人都想取得最多付出最少,要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好办法是获取权力。权力的根本目的这就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所以,社会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协作性”而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们的“权力欲望”而建立起来的。而国家这种“权力机器”,最早就完全是那些向往权力的“强势群体”所建立,“权力体”并不是因为靠了暴力手段才组建,而是靠了每个人的“权力欲望”而组建,当他们因了“权力欲望”合聚而强大起来后,就以暴力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力,维护他们的掠夺与占有,因为他们此时已然是“强者”。

倘使自私的“占有本性”不改变,以它为推动的获取权力的欲念不改变,“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之后,只会变成下一代的“资产阶级”。鲁迅在《阿Q正传》已经很说得明白,阿Q也是“无产阶级”的“一份子”,然而他的要革命,不过是要取代那些曾经欺侮他的权贵的地位,不过是要报复他们的曾经的欺侮自己。

“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

“这时未庄的一伙鸟男女才好笑哩,跪下叫道,‘阿Q,饶命!’谁听他!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留几条么?王胡本来还可留,但也不要了。……

“东西,……直走进去打开箱子来: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自己是不动手的了,叫小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

“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诚然,当最初时,资产阶级确是反动的,腐朽的,作为无产阶级要推翻它,自然要有一个先进的共产主义理论为依据,但如果看不清人类自身普遍的这种“占有本性”,最终只会导致历史的循环。什么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其实无非是已经取得强势的群体与还处在弱势的群体。好像不久前有一份调查,说是“公务员”们中间也有小半的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其实这也是不足怪的。本来,都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就是“资产阶级”,只有小半自谓为“弱势群体”,已经算是少了。只是我们这帮被“专政”的“草根”,不知道要站到哪里去?因为“弱势群体”的席位都被“无产阶级”们占掉许多了。

我们人类是因为“协作性”而使自己们的力量增大,使自己们逐渐摆脱“兽性”而向着“人性”前进,但“竞争性”又使我们往“兽性”的方向回走。但人类自身终将看清我们所要走的方向。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无疑是超前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其所有理论、实践活动的最高目标确定为谋求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明确提出未来新社会应该是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形式。但未必一定要以“物质生活的极大发展为前提”,关键还是在于改良“人性”,亦即鲁迅之所谓“精神”。倘使人的“精神”没有改观、“人性”没有改观,再大的“物质发展”又怎么能满足人的欲望?所以,我们的“社会责任”就是:

“一方面在相互协作的基础上,尽自己的能力,使我们这一个社会更强大,使社会中的全部人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因为我们又都是生活在家庭这一基本的社会单位里,那么,我们的‘社会责任’也就表现为‘家庭责任’,而家庭责任其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责任。这里就要讲到一些具体的家庭责任了,比如‘为人子孙的要怎样孝顺、为人兄弟的要怎样悌敬、为人夫妻的要怎样诚爱’之类,总之各人根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尽到自己相应的在家庭的‘生存活动’中的那一份责任。也就是不管在家庭还是其他社会机构从事‘生产’活动,都要担负自己相应的那一份‘生产’职责,因为这社会的一切‘生产活动’也都是为了每个家庭的生活,为了每个人的生活。

“另一方面是我们时时要观照我们的“自私的占有本性”,不要让它成为我们的主宰。不要让它使我们在相互协作的同时把别人当成竞争的“他者”,当成我们要掠取、占有的对象。这样,我们就能逐渐消除社会中一切的“残暴与苦痛”,使我们能顺利的走向着我们所向往的方向————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虽则我们所谓的发展也还是以我们的“占有制”、以我们的“原罪”为前提,但我们现在还没有推翻这一切“占有制”的勇毅,那么,我们就带着“原罪”走下去罢,为着要最终摆脱这“原罪”而奋力前行。而这,也就是我们作为人的责任。

12月13日

肖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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