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脚

2008-06-16 13:07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脚是用来走路的,但人是万物之灵长,五官四肢远不同于动物,比如女人的脚,岂止是走路的功效?

很庆幸生在当今,有幸欣赏到女人美足的绰约。若在古代,尽管个个三寸金莲,怕也是很难见到多个女人的脚的。长裙拖地,织锦花鞋,再加上大家小姐足不出户,独居深闺,怎么能有此眼福?尽管这样,脚也从来没有寂寞过,女人的脚生来就不是寂寞的,西门庆勾搭潘金莲不是先“一把抓住了脚”吗?西门阅人无数,深谙男女之道;财大气粗,不怕民告官纠。为何如此情调,单单抓住了她的纤纤玉足呢?其中玄妙,怕是很难以言辞解答的。

“脚”贵性感,性感的脚让人神魂颠倒,性感的脚让人蠢蠢欲动。特别是现在时尚的修饰让它的魔力所向披靡:或者是两根细细的带子横竖的勾勒,加上一个俊俏的高跟,一双脚立刻高雅起来。或者薄若蝉翼的丝袜遮掩,,一双脚立刻朦胧迷离,脚的位置虽低,但仅从女人为其投资额可见其是高职低就了。

贾平凹形容女人白嫩的胳膊是“一颗剥了皮的老葱”,我不记得他对于脚有什么传神的刻画,但《废都》中庄之碟也是承袭了数百年前的西门的手段——捏了一下唐婉儿的脚。看来女人的脚,自古就是性的一部分,比起胸脯、脸蛋,魅力丝毫不逊啊。

时候男人喜欢女人的脚,必然是有渊源的。有资料说明清时士大夫饭局,招妓,一个保留节目,就是让歌妓脱下鞋来作“金莲盏”。后人考证,所谓金莲盏并非真拿绣花鞋盛酒传饮,而是将酒杯置于鞋中。更有甚者,有个电影镜头,一先生脱下女人的猩红的高跟鞋,倒入烈酒,一饮而尽。用的是鞋,恋的是脚。传的是情。假若一个码头搬运工脱下皮靴,这位高雅的男士肯定不会如此。汉成帝每晚必捏着赵合德的脚方可入睡。那么,从古至今,女人的脚为什么在男女性和情中如此星光熠熠呢?有位西方学者写了专门著作《脚、鞋、性》来解释说:中国人发明了缠足;西方人则发明了高跟鞋。一是在视觉上让脚显得小一点,二是造成前挺后翘的体态。两种方法,都是为了让女人显得更性感。我们老祖宗发明的方法看来不能与时俱进,倒是西方人的方法,本意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欲望,不料却成了女人最爱。既利男,又不损女,皆大欢喜。当代人对脚的痴恋较之古人更是登峰造极。足交便是明证。不便赘述。

实际极美的女人的脚是不多的,一要净白,粉嫩无暇,无疤无痕。二要健康,曲线优美,指甲亮泽;三要性感。脚趾的长搭配,脚面的肥瘦高低,脚跟的圆润饱满,总之这个是要感觉的。看到有女士穿着入时,浓妆艳抹,鞋子倒也高档,可一双脚斑驳陆离,老皮狰狞,指甲粗糙。任你有天仙之貌,我都敬而远之。

天生美足的是少数,如果你有脚气,赶快去买达克宁,如果你是汗脚,勤加清洗。如果你是脚指甲发黑,穿上袜子。如果还不行,拜托选择一些适合你的凉鞋穿吧。

最后加一句,或许看到此文的女士会嗤之以鼻“我又不让你喜欢,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的脚是美是丑关你屁事,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您说的对,但你总该让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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