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印

2011-02-03 00:22 | 作者:侯嘉英 | 散文吧首发

今时今日,纹身已不再是坏份子的象征,很多年轻人身上也会有一个或以上的纹身。向有纹身的朋友作了一个普查,发觉大家决定去纹身的原因也差不多。

想记念某一件事,某一个人,要将这回忆活生生地刻在自己的皮肤下,一生一世也记住。有些人出自,有些人出自恨,但都差不多,都是对某人某事产生了强烈的感情,需要一样比钻石还要恒久的烙印。最可笑是在身上刻了男女朋友的名字,若然有一天分开了,也要留着别人的名字到老。之后的伴侣看到,又会否体谅?

除了记住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有些人也会用纹身去肯定自己的信仰。就是越痛,就越能代表自己的信念。十字架、太极符、菩萨像,统统都是热门之选。

有原因地去纹身就最好,有些人没有特别原因,可能刻了一个上了瘾,便再刻更多。又有可能只是看见歌手或足球明星们身上的纹身,自己也想跟上潮流。不过通常没有特别原因而刻的纹身,最终都会让人后悔。有人说要用激光脱掉纹身比刻时还要痛,大家最好还是三思而后行。

而在我背上也刻了一个印度字「OM」,是平安的意思。求学时期需要一种突破,所以选择了纹身,结果真的很痛。

我没有上瘾,我觉得,纹身是一生人最少要尝试一次的经历,试过了,便很满足。一个已够我用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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