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无害论是强盗逻辑

2008-06-13 22:46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曾经,腐败无害论在某些地方甚嚣尘上,为某些腐朽的所谓官场潜规则提供“理论基础”,为腐败者“壮胆”、“撑腰”,“助推”意欲腐败者搞腐败,让清廉者心生迷茫,或受到排挤、孤立。

从某种意义上说,腐败无害论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甚至比腐败本身还要大。因为这样的论调混淆了是非,扰乱了视听,麻痹了民心,若听任这样的论调蔓延,势必会动摇人民乃至有关执法执纪机关反腐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反驳腐败无害论,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腐败的危害,对于整个反腐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虽然,某些人所鼓吹的荒谬的腐败无害论将腐败美其名曰“是经济引擎的润滑剂”,是“次优选择”,说什么“企业以行贿换取市场准入,节约等待成本,是一种高效率的投资”,等等,可是,我们不难发现,无论这些腐败无害论者如何鼓噪,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国共产党从未因此而动摇反腐的信心和决心。正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广大人民和党的反腐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立场,无疑给了腐败无害论者一记响亮的耳光,无疑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击。也许,这一记响亮的耳光打不醒他们,但他们的鼓噪将因此而更加式微,将永远淹没在人民和党宏亮的反腐声中。

腐败无害论的论调无疑是荒唐的。放眼全世界,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哪一个国家的人民和政府公开宣称腐败是无害的,宣称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搞腐败是被允许的。这样一个事实再次告诉我们,腐败无害论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

腐败无害论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种强盗逻辑,就象一个强盗,盗取了别人的钱财,反而说自己盗窃有理。因为我盗窃之后,马上就会去市场消费,我的盗窃行为不仅对市场无害,反而拉动了内需。而你被盗者将钱财存之家中,非但不会拉动内需,甚至还会导致财富闲置。看看,这样的强盗逻辑多么有理呀!他们盗窃他人钱财也是有理的,而且还冠冕堂皇,有一套又一套的“理论基础”!

在此,我不想针对腐败无害论的某些具体论调做驳斥,因为这样的论调很荒唐,不需要驳斥。是真金还是泥土,已经明摆地放在那儿了,还是让人民去评判吧,我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无穷,他们是能够辨明真金和泥土的。在此,我主要想谈谈腐败的巨大危害,谈腐败的巨大危害,其实也是对腐败无害论最好的驳斥。

其一,腐败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巨大侵害,严重的时候,甚至会搞得民不聊生。

就说贪污吧,若按腐败无害论者的观点,听凭贪污犯贪污巨额的国家资财,利益受损的,首当其冲的就是贪污犯所在单位及其职工。若单位的钱财都被贪污犯贪完了,那单位靠什么生存发展?职工靠什么生存发展?贪污犯直接危害的是单位及职工的利益,但同时间接危害了人民利益。一个带国字头的单位,特别是国家机关,其资财主要自于人民,来自于纳税人的血汗,国家机关贪污犯对人民对纳税人利益的侵犯,是显而易见的。

再说受贿。比如官商勾结导致的受贿。贪官所受贿的资金看似来自于行贿者,其实,究其实质,贪官所受贿的每一分资财都来自于人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赋予,人民赋予官员权力,是希望他能够本着一颗公心,为人民营造一种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氛围,而人民则可一心一意搞生产,搞经营,官员帮人民营造环境,为人民生产经营服务,付出了心血,人民则通过工资福利等待遇,给予官员回报。而一旦这个官员变成了贪官,他就会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去牟取非份之利。贪官通过官商勾结,打破市场竞争的有序和公平,以人民赋予的权力换取大量钱财,而行贿的商人则通过贪官所提供的诸多便利条件牟取暴力,若没有贪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提供这些便利条件,则行贿的商人就很难以少量的付出获取额外的暴利。行贿商人起初付出了行贿资金,看似他的利益受损了,但当贪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其发财铺平道路后,他先前所行贿的资金将很快得到补给,而且是大量额外的补给。所以,说到底,贪官和行贿商人在其中牟取的很多利益,都是人民所赋予的权力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若没有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他们是得不到那些非份之利的。最终,人民赋予贪官的权力,成为了勾结在一起的官商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样的情形,人民怎会答应?在这其中,贪官和行贿的商人都得利了,而人民却遭殃了。他们其实就是以一种间接而隐蔽的手段,从人民的口袋中套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

官商勾结还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因为官商勾结通过诸多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势必会影响到那些真正靠守法、诚实劳动获取利润的商人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些守法商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听任官商勾结大行其道,则整个市场竞争将会陷入一种混乱、无序、无公平的状态,若出现这样的局面,最终遭殃的还是人民。可见,腐败对人民利益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

当然,腐败的形式繁多,面也很广,我在此不可能尽举其危害。当腐败猖獗到不可救药,无以复加的地步时,势必会严重干扰民众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势必会引发经济发展的混乱乃至倒退,势必会让民众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而最终导致的局面将是民不聊生。这早就为历朝历代兴亡更替的历史事实所明证。若这样,则执政者的执政地位将岌岌可危。

其二,腐败对执政者的危害巨大,若积弊难返,将导致执政者丢掉执政地位。

对于腐败的危害,胡锦涛同志早就明确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我想,这样的告诫绝不是危言耸听。

腐败历来是人类制度文明的死敌,是扼天下治乱的“阀门”。吏治清廉则天下太平,吏治腐败则天下无宁日。放眼纵横,很多朝代,很多国家,其之兴莫不始于吏治清廉,国家之患莫不源于吏治腐败失治!腐败是一种从内部蚕食破坏销蚀合法制度规则的病毒,腐败引发的政治动乱是国家最大的祸水。历史上铁的事实,已经深刻地告诉我们,腐败不除,则民无宁日,腐败不除,则国无宁日,腐败不除,则执政者无宁日!

其三,腐败是对公平、正义、良善等人类极具意义的价值观和美好事物的最大践踏。

腐败损害公平。一个腐败分子,可以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轻轻松松地获得大量乃至巨额的不义之财。可以说,腐败者就是寄生在人民体内的寄生虫、吸血虫,他可以通过寄生、吸血换得不劳而获,或以微小的劳动,攫取巨大利益。这样的寄生虫人民怎会坐视不管!而人民,通过合法诚实劳动,得到的却远不及腐败分子的非法所得,这不就是对公平的最大践踏吗?腐败对公平的损害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对公平经济竞争环境的损害、公平人力资源竞争环境的损害、公平生存机遇环境的损害等等,在此,不一一列举。

腐败损害正义。腐败对公平的践踏,其实也是对正义的践踏,因为,公平往往和正义相辅相成。腐败会践踏公心,若一个当权者失去了公心,又何谈正义?腐败会让自私自利极度膨胀,若人人都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只会带来人与人之间无止境的争斗,而一个无止境争斗的混乱社会,哪来正义可言?

腐败损害良善。腐败会让恶人得利,而让良善失利甚至遭殃。腐败践踏了公平,践踏了正义,势必会挤压良善的生存空间,导致良善受到压制。而越来越多的被压制的良善迫于形势和无奈,也跟着造恶,势必会导致整个社会越来越恶,越来越邪门!而一个社会大家都来搞腐败,将难以救药!

其四,无度的腐败会让人性恶的一面无度地膨胀。

大家请看看,人类社会几千年,所出现的大大小小的各色贪官污吏,有几人在心中还有一点良知?一点公心?一点正义?有几人在关键时刻会去顾及普通民众的生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因为,腐败就是人性恶的释放的助推剂。腐败者的眼中更多的是自私自利,贪婪攫取,见利忘义,他们对普通百姓,在很多时候,无疑是冷漠无情的。大家试想想,若不惩治腐败,整个官场大家都来腐败,那这个世界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将会是一个普通百姓生存空间越来越受挤压的世界!将会是一个贪婪、自私、冷酷、堕落的世界!

腐败无害论是站在自私自利和极少数腐败群体的立场上,表现出来的极端腐朽、没落的剥削阶级的思想观和价值观,在他们的眼中只有自私自利,他们无非是想通过腐败,来吸食人民血汗,从而过上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生活。这样的寄生虫人民怎会不扫除!

我们应该擦亮眼睛,不被腐败无害这样的怪论所蒙蔽,我们没有理由被他们的怪论蒙蔽,我们也不会被他们蒙蔽。这样的怪论现在已经因式微、因虚弱而偃旗息鼓了,终将会被人民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当前,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向我们吹响了反对腐败的嘹亮号角,我们坚信,有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将腐败无害的怪论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将反对腐败工作进行到底!

(200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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