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的阻力何在?

2012-10-31 11:50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官员财产申报的阻力何在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继而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又于2006年6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两个《规定》发表以后,人们已经注意到申报对象从“处级以上干部”到“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申报范围从“个人收入”到“家庭财产”的变化,由此可见中央顺乎民意,防范和打击贪污腐败的决心之大。

然而,让民众失望的是,在两个《规定》相继发布后的十几年时间里,它的施行却始终步履维艰地陷于胶着状态,至今仍然还处于在个别地区试点推行的阶段。我想,如果再这样遥遥无期地试行下去,民众对这个《规定》的期望值必将会愈来愈低。人们不禁要问:既然中央决心已定,群众全力支持,《规定》的施行为什么还这样艰难?问题的症结何在?阻力究竟来自何方?!

从第二个《规定》发布以来的执行情况看,依旧波澜不兴,没有多大动静,甚至让人感觉有偃旗息鼓之势。直至不久前,人们又重新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郑重表示,中国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温总理特别强调说:“(官员申报财产)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是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长期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显然,温总理的这一表态,明白无误地向我们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中央力主施行《规定》的决心并没有改变。

可是,真要贯彻执行这个《规定》则没有那么简单,目前的实际情况也不容乐观。据《瞭望新闻周刊》报导,体制内对推出财产申报制度的时机和实施举措缺少共识,主要障碍是大多数官员的“心理抵触”。另据《财经网》在“两会”期间的报道称,有记者询问某省一位高官怎麽看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位高官竞然振振有词地反问:“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还有报道称,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金杰曾在一定的范围内做过一项有关的随机调查,接受调查的官员居然有97%之众,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你看,他们的态度是何等地强硬!看来,这帮在党的培养下成长,在人民的养育下生存的既得利益者,还真有那么一点誓与中央和民意对抗到底的架势!

仅凭以上事实就足以说明,中央的《规定》之所以不能畅通无阻、令行禁止地施行,阻力就是来自那些死抱一团维护既得利益的党政官员。他们一意孤行的症结,就在于他们的私心和贪心!他们抵制乃至反对中央《规定》的“理由”,完全是施展金蝉脱壳的伎俩和妄图蒙混过关的借口,简直昏庸荒唐到可憎、可悲、可笑的地步。看来,他们确确实实患上了无可救药的“财迷心窍症”,你说他们除了精于敛财,还能做些什么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事?什么“体制内共识”?说白了,就是与自己有着利害关系的那些申报对象的共识。殊不知,政府官员理应申报公示家庭财产,主动接受养活他们的纳税人的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除了他们之外的所有中国人的共识,难道申报人的“共识”能凌驾于党心民意的共识之上吗?难道让我们付出亡党亡国的代价来等待申报人形成共识吗?!作为任何一个纳税人和中国公民,都有权利责问申报人:伱们在组织上抵制反对中央的《规定》;在思想上目无法纪一意孤行,伱们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难道伱们真的是利令智昏了?!

什么“心理抵触”?反腐倡廉、依法治国乃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伱们能抵制得了吗?这不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吗?难道要无限期地等到伱们每个人都想通了,才能执行中央的《规定》吗?如果伱们为官廉洁、光明磊落,又何必对公布自家财产有那么大的抵触情绪呢?这不是欲盖弥彰吗?记得,改革开放后我国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时有一部分领导干部想不通,思想观念迟迟不能转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小平同志对此曾严肃指出,这些人要尽快换脑子,否则就换人!(大意)小平同志二十年前讲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体制内那些对中央《规定》有“心理抵触”,至今不能形成共识的领导干部。

说什么“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此说更令人感到莫大的失望和震惊!没想到,一个堂堂的政府高级官员,连《规定》的指向是谁以及“老百姓”是个什么概念都没有搞清楚(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在那里叫嚷要老百姓也公布财产,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吗?其一,中央的《规定》明明白白地写着报告家庭财产的对象是“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为什么还胡搅蛮缠地把老百姓也扯进来说事,其用心何在?其二,所谓中国“老百姓”,即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工人和农民。至于工人,仅靠一两千元的月薪养家活口,既买不起车,更买不起房,该缴个人所得税的,也早已按月在工资中扣除了。至于九亿农民,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没有稳定收入,甚至还有一部分人至今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请问,以工农大众为主体的老百姓,还有什么财产可以公布?我看,他们唯一可以公布的,是因买房、治病、孩子上大学或结婚成家而借贷的负资产。由此可见,那些享受优厚俸禄的“人民公仆”门,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竟以为老百姓与他们一样富有,所以才要老百姓公布财产。他们锦衣玉食、骄奢淫逸,糊涂到几乎近似弱智,真不知该怎么说他们才好!

说什么,“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特别是在目前中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动荡。”这是什么逻辑?难道废除财产申报制度,让那些隐藏在党政机关中的贪官污吏继续为所欲为地大肆敛财,继续让他们日甚一日地腐败下去,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就不会有“社会风险”和“社会动荡”了?!殊不知,如果按照“风险动荡论”的逻辑演变下去,最终可不是一般的“社会风险”和“社会动荡”的事了,那是会官逼民反甚至要亡党亡国的!这貌似顾全大局的善意建言,说得多么动听!其实,只不过是改头换面、以守为攻地抵制反对中央《规定》的托词。我们不知道说这些话的具体是些什么人,但我们可以辨别,这样自欺欺人的托词,是站在抵制反对《规定》的官员立场上,极力维护他们既得利益的谬论。

总之,中央的两个《规定》代表党心、顺乎民意。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十八大”后,我们党一定能继续率领全国人民冲破阻力、克服障碍,全面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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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千年狐:夕阳红老先生虽已至古稀,但论忧国忧民之心不老,却是我辈及诸多新生代所不及的。敬革命老前辈。
    回复2012-10-31 16:34
  • 千年狐:跟随着“毛邓主义理论”时代,老先生等几代革命老前辈,以“人民”革命的政治理念,完成了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造。以后的公民民主法制时代的征途,就由我们后辈们来继续完成吧。
    回复2012-10-31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