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祖传记

2009-03-01 21:29 | 作者:苦弦 | 散文吧首发

吾祖传记

姜峰

吾祖姜公者,湘之宁乡人也。素有刚毅果直之节,胸怀大义,兼之性任。腹中虽无文章,然聪敏可谓。母出八子,居于六,至为聪颖。宗党奇之。父早卒,五儿未婚,唯母独撑。

有同乡刘氏重其品性,欲与女许之,将媒于母,母欣诺之,择吉以完。此刘氏即吾祖母也。二人育儿有六,虽生顿劳苦,衣食无足,然互相欣,亦是天伦。

时兴大生产,无祖兄六人分为下河队。当是时也,贯党之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每队有余者充之为公。吾祖分制粮仓,每寐之,以防他队之出入非常也。自为兢兢业业,半分不敢怠慢。野语云:“家贼难防。”恰本队中有宵小之辈,不思劳作,欲苟得焉,故往而窃之。明日,吾祖清之,觉,而聚众询之。有小人巫吾祖,旨曰:“粮仓乃汝制,而短粮,何询吾等,非贼喊捉贼乎?”吾祖闻之,艴然而曰:“汝何巫吾哉?此必不休,往见长老!”其人有惧色,乃揪之而往,言于长老曰:“某虽不识甚理,然尚晓廉耻,安能为此无行之事!此人巫我,乞持之。”长老斥其人曰:“其为人岂不知?汝巫之何?”其人不语。吾祖欲洗嫌,乃与兄遁仓外于。。缚其窃粮者,视其乃张三,便见长老。长老意吾祖钧之,本欲逐之,其人乞留,吾祖曰:“必若祛此恶。”其人唯唯,先巫者不容。

其后制馆舍,周之到之。吾祖恪诚之意,决不欺人。尝有客遗囊于馆,吾祖摭之,曰:“此必某所遗之,失主焚之。”乃纳之入柜,俟他日失主来完之。明日失主果来,以之询,除柜给之。失主点内币,无短,致谢辞焉。

其后,吾家造屋,吾祖作之。时年以近古稀,且身患疾,吾父伯阻之,曰:“吾本出于山野,三岁为樵,幼尚作,老大何忍负之?”遂仍作。半岁,屋成,可居。吾祖是时以有四孙三孙女,绕膝有乐有福。不意某日亥时,疾复,竟薨,时年六十有九。观吾祖之薨,多之二刻短之一刻,人曰:“乃生前造善也,故无痛!”

吾感吾祖之行事,谨作斯文以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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