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2009-01-10 21:06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今天来讲讲我坎坷的一生。明年就是偶的本命年,用北漂人的眼光看属于小龄青年。按理我此时应该在像大多数正常人一样,找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来场揪心抑或痛并快乐着的情,或者是奔波于工作与上课之间。可是我不。此刻我抬着根烟坐在三星788DF前痛心地写下这些屁话,我手机收件箱里最多的不是来自某个女人的信息,而是0121,该死的天气预报。我床上的被单已经两年没动,自我感觉不错的同时一直将希望寄托于某天某个女人能爽快的帮我洗掉,而且现在以至将来仍然有这个想法,虽然我能估计到毕业这个踟躇的目标都不太会实现。甚至从小到大最令我恶心的头发在花去我心痛的50两重整面门后仍然不给面子,所以现在你看到的不是我的真面目,一开始我凌乱的头发已经占去了我在你心目中的大部分位置。

是的,在我讲了这么多事后,你能想到的一个词是唏嘘。有个鸟人说我胸无大志,像无头小鸡一样从小到大到处乱撞,人生没有目的。想想到现在为止我都是这样没心没肺的过,每个月花钱月下。二十三年了,我也应该总结一下我的人生,要为做一只勇敢的小鸡而有所准备.

喝口水继续介绍我传奇的一生,相对于别人的历史,我的这段自传充满了传奇性,之间发生的事情只能用伟大来形容,虽然是一部本人的沦落史,但是其精彩程度与金大侠的有得一拼。这就是我,一个被你们忽视的人,一个说话口吃得说话憋了一脸通红的鸟人,一个腼碘的头发凌乱生活没有规律的会飞的人。你看,我具备了伟人的一切品质与特征,但是却成不了伟人,归根结底是我没心没肺,也就是说我没有野心。这点很致命,因为他左右了我的全部,包括生活。

1984年六月的某一天,我,一个后来从伟人沦落成混蛋的小P孩出生了。用张爱玲的写法是,一个新生命就这样诞生了,这就是生命的奇迹。用武侠的角度是,一道强光降入某间小屋,他横空出世了。再用网游的眼光是:一个光荣的小号就在人们不知不觉间在某个新手村建立了,以后他将左右着江湖的局势。可是以上的情形都不是,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也就是我母亲每当我做了跟党的路线相违背的事苦口婆心地跟我说的一样,我在下午2点出世了,当时母亲正顶着肚子在田里干活。跟接生婆估计的时间差了两天,跟横空出世稍微扯上点关系。

先前的一切都不重要,因为我出生了。父亲军人出身,受党的教育颇深,给我起了个愣是有气势的名字,你知道的,取意保卫中华。可是生出来之后出现了问题,那就是我胖。每当我跟某人谈起虽然现在我很苗条但小时候很胖之类的屁话时,总会遭到鄙视与质疑。引用某些N人的非主流说法是,一个人有缺点不好,但是程度太深了那就是一个境界了。照搬过来就是我胖到一个境界了。

我三周岁的某天,看到邻居家的一母狗正盯着我家的公狗入迷,为了防止**的事发生,我作了一个很伟大的决定.我要过去跟那狗谈判。在谈判前我准备来个国际性的礼貌方式也就是握手的时候,他很不讲江湖道义的给了我一爪。当时正感到生命值狂掉,不能就这样挂了回城吧.拯救的方法也是唯一学到的技能就是哭,现在大多数女生都会的一个技能。于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了个日月无光。于是老母亲把我送到医院打针。这时回到了主题,由于太胖连血管都看不到,针头挤进肉去(记住了,是挤,不是插)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找着了血管。可是我居然没有哭。这事在当时很匪夷所思,因为1987年的时候村里吃不饱的人多着,而我在出生后三年内不够东西吃还能坚持胖到这地步那精神是很让人敬畏的。用古龙的话说是,我已经尽量掩饰锋茫了,没想到还是照到了你,真过意不去。这件传奇的事在村里传开了,人人都对我敬畏有加,以至后来成了我当上村里孩子王的资本之一,虽然后来被一在众小P孩面前抽烟而树立形象的小子成功篡位,你想想80年代敢在众人面前抽烟的10岁的小子那是很了不得了,他那又是一种境界了。此为后话。

六岁的时候父亲决定送我入学堂。那时还叫学堂,很有点清朝味吧。可是上学不到半个学期就被劝退了,原因不是我胖到一个境界,那时我因为每天屁颠屁颠跟在姐姐的屁股后面跑上山去放牛,已经慢慢瘦下来了。而是我居然连一到十都无法成功地从别人那复制过来,对,我连抄都会抄错。这点后来想起真是感觉到当时是颜面扫地,一个当时很令同龄人敬畏的老大被劝退,会给以后的江湖生涯造成多么恶劣的影响。父亲倒也实在,什么也没说,把我领回家后下田干活去了。这事给我的教育很深。出来江湖混,迟早要还的。

第二年,我7岁,重整旗鼓后卷土重来。我刻苦的练习了一个学期。在我成功从课本成功复制1到10时,老先生满意的笑了。另一个江湖就这样出现了,就这样我成功地插入上一学期的我的班.这事又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以致给我带来许多实惠的特权,比如一群人往外放牛的时候我总是会走在前头。别看这没什么,我们那沙地多,一群牛浩浩荡荡地在沙地里跑~~~~用宋丹丹的话说就是:什么叫十分壮观,那是相当壮观啊。可走在后头的人就只有吃沙子的份了。所以这当中除了身份像征外还有些不被城人了解的实惠。

回到主题,成功开辟另一块领域后,我的传奇生涯并没有结束。你以为我会是差生吗?哦不,我要告诉你,别东张西望,就是你,坐在电脑面前看我传奇一生的会飞的人,我在第二个学期被调到了第一排。此为学习最N的人才有这个资格。并且在一年级时成功将当班长的邻村小伙逼下台,我上位了。我当时身兼两职,学习委员和班长,所以每天我都要把全班40多个小P孩各种颜色的算术本交到老先生的台上,老先生有时会拿出些东西给我,然后拉下老花镜看着我吃。我三两下就灭了,这事后来让一死党出卖,在班里讲了出来,从此我让全班小P孩认识到权力的深刻含义:当上班长就有糖吃。

就这样我成功卫冕班长这个职位三个学期,并且有一直下去的趋势。你以为我是靠做老师的跑腿才有这荣耀吗?哦不,我这是盛情难却。学习方面,按照当事人的说法是,有几次考试成绩下来我都憋住气一连几天不说话,心里委屈得好像输掉了全世界,有个性极了,因为我才考了个99分。而打架和学习一样生猛。当时我利用职务之便和邻班的学习委员打得火热。这引起了底层人民的不满,于是一小伙在看完古惑仔之后决定和我单挑,由此可见这部戏对我们村的江湖格局产生多么深远的影响,那时才出第一集而已。1993年流行的打架方式是一哄而上。

一班小P孩就这样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们来到决斗地点。当时“睛空万里,秋风送爽”(小学写作文时固定用语)。这是本村江湖的一件大事,其战斗方式开创了江湖的新局面。记得岭南台(当时不叫珠江台)放陆小凤的时候有这样一个决斗场面:

紫禁城之巅,月圆之

西门吹:这一刻,我等了很久......

叶孤城:该了结了,希望你不会后悔......

西门吹雪:我从不后悔。你的剑呢?

叶孤城:手中无剑,心中有剑!你的剑呢?

西门吹雪:哼,你输了。

叶孤城:哦?

西门吹雪冷冷地道:真正的高手,是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

叶孤城脸色惨白:多说无益,出招吧......

本来我想潇洒地来上这么一段,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小子毕竟是古惑仔出身,于是不得不改变策略。决斗还未数到3我一把冲过去把他的裤叉扯了下来,趁他忙于恢复门面的时候来了一招陆小凤最厉害的指功,夹着他的耳朵一阵狂扭,尔后拽着他的腿拖了几米。在那个推崇力量至上的年代,我的这种卑劣的作战方式引来了一阵非议。一些小P孩反而尊那小子为英雄,流着小鼻涕屁颠屁颠地跟着他散去。这让我郁闷了好几天。

1993年底,父亲在外就业,全家外迁.而我不得不抛下江湖基业而开始了频繁的迁徙,候鸟一般。粗略估计,我小学期间就迁徒了7次。这为我以后的性格养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内敛,生人勿近,舍弃野心寻求安稳。

1994年,我正式在另外一间小学就读。注册那天我精神亢奋,因为另一个江湖就在前面等待我的开发。我特意穿上了父亲买的军装。可是你知道,尽管那是中国史上通货膨胀最严重的时期,李鹏当道朱镕基还未上台亚洲金融风暴还在印度的某个城市酝酿,可是城里的人钱多得好像要烧掉一样,其孩子穿得愣是光鲜。土,我看了看自己的军装。以至我现在想来要是当初穿套公牛队的小球衣或许更容易开创这个江湖的局面。

想在此有一番作为真的不是一件易事,原因在于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用他们的眼光看我的话题基本只停留在放牛打架之类的屁事,他们对这个是多么的不屑。而他们的则是四驱车四大天王这类令我汗颜的话题。这件事在我的弱小的心灵里埋下祸种,以后自卑的性格大概就是在此生根发芽。所以说很难,没有交流的平台。这帮N人每天回学校讨论的是本港台放了什么什么连续剧《真情》要播3000集之类无聊玩意。而我只能守着家里的20寸黑白机,看着中央一台并且只能看中央一台(有线电视那时离我家还很遥远),还带着迷人的雪花,以致每部戏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总是下雪,无论屋里屋外,新闻联播也不例外。

1995年我学会了粤语,并且正宗地不带一点乡下口音。这一年我疯看武侠小说。记得那时一哥们家专收旧书倒卖。于是天天到他家借书。《故事会》《江门文艺》时有猎及,《七龙珠》更是背得出每个情节。我甚至决定以后的帮派标志就是一个“龟”字。

那年头捧上一部厚厚的书狂啃那是件很让人崇敬的事。我从旧书堆里翻出一百科全书的书皮套在《黑鹰传奇》上,然后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在课室里啃起来。这段时间的传奇性在于我用了三年来读武侠小说,基本一星期一套。以至后来写作文时隐约带有武侠之风,这件事很诡异,捧了个全区小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名叫《寻刀》。

其间没攀上任何职位,印象深刻的是自然科学考了个38分。这是我人生第二次自取其辱。为了挽回点面子,考数学时来了个满分,并且假装肚子痛考到一半请假回家。这事终于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那年头,一个民工子女混得真的是不容易。

1996年底,父亲与工地因为合同纠纷而不得不迁回家,而我则半途退学而归。临走前参加了学校的一次校运会。800米一路狂奔到底,拉开别人近百米的距离。接力赛的时候更是生猛,开跑之前我深思了一会。作为一个传奇性的人物,我必须留给这座学校一点可以留恋的东西。于是快要到终点时我停了下来,等齐8个班的学生手挽手通过了终点。名次不重要,我要的是你们记住我的名字。由此可见我那时的野心有多大。

1997年,我回到了本来属于我的江湖。并且同样插入了同一个班。经过三年的修身养性,我收敛了许多。我的数学成绩同样让他们汗颜,当他们的方程式水平还停留在X上驻足徘徊并且时有难色时,我已经成功突破到Z了。这一年我在“六一”联欢会上唱了首《伤心太平洋》,那时任贤齐红得发紫。

1997年,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我,曾经在本村江湖引起腥风血,时不时掀起一场武林浩劫的小P孩,被江湖兄弟赋予一代宗师的美名。假如父亲当年不一咬牙送我上初中,按这种劣迹发展下去,我现在也是村里一人见人怕的帅小伙。

就这样,我携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牛逼地升上初中。NIKE牌人字拖(商标为一勾的中间还冒出一小勾的那种),阿迪版西裤(你见过吗?我不但见过,还穿过,邪门),公牛队小马甲。就这身行头在我们村的江湖那是很吃得开的。酷不酷无所谓,拉风就行。

可是升上初中却不是那么回事了。

土。土包子。没文化

这一年,亚洲金融危机初见端倪。在这乱世操戈,奸雄当道的时候。父亲居然奇迹般地扛回一台VCD。当时的状况是锣鼓喧天,地动山摇。。一若干群小P孩提着裤头,屁颠屁颠地从村里各角落赶过来。忙着应付各堂代表的同时,放了一部江湖味很重的片子-《古惑仔之猛龙过江》。

许多年后,当我们谈起印象最深的电影是,不是《鲁冰花》,不是《妈妈再爱我一次》,而是《古惑仔之猛龙过江》。很不幸的,这部集黑社会性质,政治腐败,色情暴力,几乎涵盖所有灰色内容的片子居然成了我们的启蒙电影。

所以你现在见到我的行事隐约带有浩南之风时,请别见怪,这部片的精神已经深入我的骨髓。正如某些人的气质与生俱来,这是我骨子里的帅。

纵观以上所闻,所有的一世只是美好的开端而已。譬如电影,不像阿甘可以永远跟他的傻战友谈虾一样,你不能总是把这个作为跟朋友的谈资,那只能显示你的无知与肤浅。

1999年,为了转移感情失败,我开始学会了在球场上厮混。那时宿舍一个球技不精却喜欢到处耍帅的同学说假如某天我能把他过了,送我一双回力。这交易相当有吸引力,毕竟回力还是我初中的主要装备之一。

以我从小就只能拿别人开涮的性格来说,这事又把我摆上一种很被动的局面。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

月黑风高,鸡鸣鸟叫。只见他摆出一副拉开裤裆任风吹的架势,皮球在裤裆底下晃晃就把我过了。这事很神奇,利用裤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这是一种从来都没有过的战术。我被彻底征服,每天蹭着中国的耐克跟着美国的耐克到处开混。

所以现在你看到我每当上篮时不小心来了个华丽的走步时,请别见怪,我的篮球导师的走步动作比我还漂亮。

2000年,校园10大歌手,我唱了《火柴天堂》。悲哀的,没有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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