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2009-01-07 23:19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这首歌流行的时候,沫沫刚刚读高一。

晚自习快结束的时候,沫沫特别想听歌,那时候刚刚开始流行随身听,沫沫没钱买,只有借别人的听,可惜她借了半天,只借到了随身听,没有充电器,照样没法听!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集体,认识的人不过宿舍里面的容容和宇恒,找谁借呢?

“你是不是想借充电器啊?”从沫沫后座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沫沫转过身,看见黑黑的皮肤衬着一双黑亮的眼睛,没有恶意,然后点点头,“我想听莫文蔚的《盛的果实》。”

他把他的充电器递过来,却什么也没说。

沫沫小心翼翼的问:“你不用吗?”,因为她听说男生宿舍楼道里面灯是坏的,从开学到现在一直没人修,男生几乎都有手电或充电器。

“你要用我就不用了呗”,他调皮地说到,“给你你就用吧”。

“谢谢”,沫沫的话刚说完,下课铃声响了,大家陆陆续续的走了,教室里面还有几个用功的学生,因为宇恒是很用功的一个女孩,她回宿舍一般都是老师把自习室的灯关掉为止,沫沫和容容经常等她,然后三个女孩一起回宿舍。

“宇恒啊,今天我们可不可以早一点点走啊,我有一点点小小的事情”容容跟宇恒撒娇道,因为宇恒很高,也很有男孩子的气质,所以沫沫和容容比较听宇恒的话。

“算完这道题就走,OK?”宇恒一边应付容容,一边抓紧时间算她的题目。

沫沫则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打开刚发下来的新书,一字一句的默读着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哦了,完事,走啦!”宇恒男孩子一样的声音响起的同时,容容也欢呼了起来“走啦!”

沫沫把新书都放书桌里面,刚刚站起来,突然,自习室的灯“啪”的一声突然灭了,整个教室漆黑一片,容容和宇恒早就走到了教室门口,叫着沫沫,“沫沫,小心点!”

“哦,来了”沫沫等了一下,等一个男生走过去之后,小心翼翼的走出自己的书桌,突然听见“哗啦啦”一片声响,沫沫知道,一定是她左面桌子的那个凶巴巴的女孩的新书被别人撞到地上了,沫沫想都没想,弯下腰去,因为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用手一点一点的摸索,“哎呀!”沫沫一声尖叫,因为教室里太黑,急着回宿舍的男生并没有“看到”蹲在地上捡书的沫沫,他的脚狠狠的踩在了沫沫的手上!沫沫的眼泪马上出来了,一种撕心的痛从手背传来,可是沫沫坚持把地上所有的书都捡起来,当她第三次低头捡书的时候,突然她的上方有了一片微笑的光亮,沫沫抬起头,是那个沙哑的声音,原来他划亮了一根火柴。

“快点捡吧”,他黑亮的眼睛闪烁着,嘴角轻轻上扬,看似不屑,但沫沫能看懂,其实他很善良

沫沫把最后一本书放到那个女孩的桌上,火柴也燃尽了,也许是他没注意到,火柴烧到了他的手,“哎呦我的妈耶!”

沫沫偷偷的一笑,跟在他身后,终于走出了黑洞一样的教室。

“走吧!”原来还有几个男生在等他,容容和宇恒赶紧把沫沫拉过来,问有没有事。沫沫摇摇头,看看那群男生中的他,和容容她们一起走下三楼的楼梯。

“老弟,谢啦!”宇恒不客气的说,沫沫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宇恒的表弟!

这是沫沫第一次“遇见“他。

沫沫很少看见他了,即使看见了他,他也是沉默寡言,甚至都不再看她一眼。

沫沫里经常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经常做一个这样的,梦见他说,我根本就不喜欢你!我根本就不喜欢你!一觉惊醒后,是满脸的泪水

沫沫的心一点一点的下沉,她想,也许,是无法解释的那一天来临了吧。

高三了,学习越来越紧张,沫沫开始觉得力不从心,加上身体也不争气,经常高烧一个月,低烧一个月,一个天,吃掉了六百片的药。

天再来的时候,沫沫的病始终不能好转,于是终于退学了。

她不喜欢,甚至讨厌高考前那种压抑的气氛,让她不能自由呼吸,所以,选择放弃。

后来听一个同学说,他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她,但是没有发出去。她笑笑,那封信不是她的,所以就不能归她拥有。

休学两个月后,沫沫的身体渐渐恢复了过来,在同学和老师的鼓励下,沫沫又回到了校园,即使高考马上就要到来了,可是,沫沫还是不紧不慢,和平时一样,晚上九点准时回宿舍,早上七点准时上早自习,从不加班加点的熬夜,即使她想“加班”也不行,因为医生很早就跟她反复说过,如果她不能按照医生的要求去做,到最后可能连高考都不能参加。

那天夜里,沫沫又做了那个梦,于是,在安静的午夜,沫沫一个人带了手电跑回教室里面去,还好,他们班里没有人,她找到他的位置,在书桌里面找了一会,找到一个蓝色的日记本。沫沫的呼吸越来越紧促,她早就知道,有这么一个日记本,只是,她从来都没有实施行动去证明,因为,她怕最后日记里面的女主人公是另有其人。

管不了那么多了,沫沫打开手电,用颤巍巍的手把日记打开了,里面没有哪个女孩的名字,却有一句“对不起!”,还有那么多活泼开朗的描述,沫沫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许她早就知道了会有这样一个结局,安安静静的教室里面,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大颗眼泪摔碎到地的声音!

高考考数学的时候,沫沫突然开始肚子疼,大颗大颗的汗水从额头上滚落下来,老师问沫沫还能不能坚持,沫沫不说话,坚持把考卷答完,虽然她知道,高考和那次下的赌一样已经输掉了。

高考就像一阵台风,来得猛,去得也猛,一晃,高考就过去了。

高考以后的两个月里,沫沫一笑也不笑。沫沫考的不好,但也被一所普通的大学录取了。沫沫的心里已经空了,什么也没有,比天空还要空,空的不知道拿什么才能把它装满。

大学的第二个暑假,有个表哥来看沫沫。

沫沫表哥的火车到沫沫的城市的时候是夜里十二点。晚上七点的时候,沫沫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面传来一句沙哑的声音:“我在学校门口等你!”然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沫沫呆住了!

她知道这个声音!

在她等了几百个日子后,这个声音在这样一个午夜飘了过来。让沫沫恍惚的感觉是在做梦一样!

几秒钟后,沫沫飞一般的从宿舍楼三楼跑下来,风玩弄着她的长发,敲打着她的裙摆,她都顾不得了!

在学校门口,她看见了他。一样黑色的皮肤,黑亮的眼睛。

可是,他旁边还有一个人,是宇恒!

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子的表情去面对宇恒和他!嘴角轻轻抽动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在火车站遇见他的!听说他也要来这个学校,就一起来了!”说着,宇恒从包里拿出一个粉红色的小猪递给沫沫,“生日快乐!”而他只是笑笑,却什么也没说。

沫沫被宇恒带到了宇恒姑妈家里,大家一起吃饭,有说有笑,只有沫沫不吭声。当宇恒和他说到火车的时候,沫沫突然想起来,表哥是夜里十二点的火车!这时,时针已经指向十点半了。

沫沫把毛绒小猪放在宇恒手里说有急事,马上就要走,宇恒知道表哥要来,也没说什么,耸耸肩,也没动,因为她知道他会去送沫沫到门口!

“是男的,对吗?”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问。

“嗯。”沫沫总是这样,不喜欢解释,不喜欢争辩。

“一定要去吗?”

“嗯”

“你决定了?”

“决定了。”

然后沫沫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在眼泪掉下来之前在他面前消失。

因为表哥出差,刚好路过沫沫的城市,又刚好,第二天是沫沫的生日。

早上沫沫去找宇恒的时候,宇恒说,他已经走了,昨天夜里就搭火车走了。

沫沫靠在门口上,好像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如同两年前她翻开那本蓝色日记本一样。

就这样,从此杳无音讯。宇恒和表哥都了解沫沫,她不喜欢表达,也不喜欢争取,因为她不喜欢伤口那么明显的裸露出来,让别人看到,如果这样,伤口不那么明显,自己一个人知道比较好一点。宇恒想说点什么,可是,她也知道,沫沫一定不喜欢,也不会让她插手她和他之间的事。顺其自然吧。

大学毕业后,沫沫去了北京。

而他,却去了深圳,和沫沫南北遥望着。

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沫沫出差来到了宇恒的城市。

火车站出站口,沫沫满心喜悦的等着宇恒,远远的看见酷酷的宇恒,短的头发,白色衬衣,一条简单的牛仔裤,白净的运动鞋,跟上学的时候一点都没变!可是,沫沫突然怔住了,居然还有他!

宇恒上来给沫沫一个大大的拥抱,“臭丫头,累不累?我给你找了个提行李的”然后冲她表哥眨眨眼。

沫沫笑笑,没说什么,被宇恒拉着走在前面。

他一点都没变,沫沫心里想,还是那么黑的皮肤,那么黑亮的眼睛,只是脸上多了一点沧桑,南方,应该也有他的很多故事吧。

晚上吃过晚饭,宇恒带沫沫去逛夜市,他则在后面跟着当保镖。

这个城市有很多的夜市和早市,一般早市和夜市的东西花样比较多,并且价格也比较便宜,所以,人们都喜欢。

沫沫的城市是没有夜市的,所以她很好奇。像一个孩子一样看看这个,又摸摸那个。有的玩具娃娃会发光,还会唱歌会跳舞,有各式各样的衣服,价格便宜的让沫沫大跌眼镜!还有,还有…….夜市上人很多,甚至有些拥挤,跟庙会差不多,沫沫的好奇心带着沫沫一直往前走,完全把宇恒忘掉了,单纯的沫沫居然忘掉了这不是她的城市,而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除了宇恒她谁都不认识。可是沫沫的好奇心已经完全覆盖了这些理性。

“沫沫!沫沫!你在哪啊?“宇恒把沫沫丢了,急得大喊。

“你在东购门前等我!“

他穿过拥挤的人群,四下张望着。

沫沫白色的连衣裙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并不太显眼,天真的她完全忘记了周围的危险。

一只手顺着沫沫的背包试图将拉链拉开,此时的沫沫浑然不知。还在那里低着头看一条和玉一样的绿色镯子。

拉链很轻易就被拉开了。

人群中的他在看到沫沫的同时,也看到了那只手。他跨两步冲上去,那只手突然就不见了,他用双手抓住了沫沫的双肩,沫沫被弄痛了,看见是他,更来气了,“干嘛!弄痛我了你!“说着,挣扎开了他!

“你的钱和手机不想要了,是吧?!“

每次他都是这样冲她吼。

沫沫理也不理,接着逛她的夜市。

他在原地站了两秒钟,然后追上沫沫,抓住她的肩膀把她从人群里给拎了出来。

沫沫不能反抗,只有被他的手紧紧的抓着,带到宇恒跟前。

宇恒看到沫沫撅着小嘴,笑笑:“我们是担心你嘛!好了,回家了,听话!”

他表面上不露声色,心里却暗自紧张,幸亏沫沫不知道那只手,不然,她一定会被吓到的。还好,事情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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