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9 19:52 | 作者:soaplsh | 散文吧首发

酒,我不太喜欢,甚至避而远之。那金黄的液体味苦且涩,实难下咽,不知缘何成为大多数人眼中的佳酿。宴请贵宾,当属国酒茅台;朋友小聚,抡几瓶啤酒畅饮即可;即便独自一人亦可嚼着花生米,就着廉价二锅头自斟自饮。酒已成为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饮品。

对于善饮酒者,举杯相邀,开怀畅饮是件痛快事,而对于不胜酒力者则是种负担:一杯酒下肚尚无大碍,还能谈天说地;到第二杯便红光满面,双眼迷离;至第三杯则意识模糊,昏昏欲睡;勉强灌下第四杯后,音量忽然提高了许多倍,满嘴胡言,四处索酒,更有甚者一跃上桌,手舞足蹈,高声叫嚷:“我没醉,继续喝,干杯!”之后便哇哇大吐,不省人事!余众见之面面相觑,忙七手八脚将其扛回屋内。至次日醒来觉得口干舌燥,头痛欲裂,打个饱嗝还满口酒味。迷迷糊糊中回忆着昨晚之事后不禁大发一番感慨:“再也不喝了,喝酒伤身啊!”然而下回再次坐到酒桌上后,早将此番经历抛至九宵云外,在众人极力怂恿下继续觥筹交错,沉沦酒海。如此恶性循环,不堪重负的胃便成了牺牲品。

喝酒总有个劝酒者,在气氛索然时劝君共饮一杯酒,提升众人兴致。此类人分两种,一种为同甘共苦型,有酒一起喝,喝酒一起醉。另一种则是善劝不喝型,在唾沫横飞的哄得他人喝得烂醉如泥后,自己杯中酒的高度却未见有太大回落。待众人皆趴在桌上不省人事后,他反而拎着洒瓶大方的来敬酒:“来,喝一杯!怎么这么快就醉了,酒量不行啊,还得练啊!”其实在我看来,劝酒大可不必,能喝则喝,不胜酒力点到即可,无须强迫。喝酒本是交流感情的一种手段,但到后来往往演变为以酒量大小论哥们义气,不喝就驳人面子,弄得洋相百出,气氛尴尬。

失言失态则是典型的醉酒后遗症。正所谓“酒壮怂人胆”,平时不能说的,不敢做的,在几杯白酒下肚后,便口无遮栏,一吐为快,说到兴起处甚至拍桌嘶吼,一反常态。酒后诉衷肠本无可厚非,但也得有个底限,否则呈了一时口舌之快,回报的将是一世的皮肉之苦。

中国的酒文化渊远流长,非吾等俗人能够了解,唯愿酗酒之风不要愈演愈烈。倘若有一天可乐能取代啤酒堂而皇之的登上宴席,估计我也会是个“酒神”,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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