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商人》引起的法律反思

2008-10-27 08:26 | 作者:吴晓华 | 散文吧首发

??刚刚看了电影《威尼斯商人》,其实在此之前没有正式拜读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全书。只是粗略看过了该书的简介。在尚未深入了解《威尼斯商人》前,一直为莎士比亚塑造的女法官鲍西娅喝彩。只是在我观赏完电影《威尼斯商人》以后,我为法律的公正感到遗憾。??安东尼奥为了朋友巴萨尼奥与洛克签定了一借款条约,即如果安东尼奥不能如期还款,则夏洛克要割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安东尼奥最后没有钱偿还这个夏洛克,所以夏洛克向法庭起诉,要求法庭对安东尼奥强制执行,也就是夏洛克想在法庭里当着众人的面割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当然,夏洛克之所以要这样做的原因在剧情中所有交代,如果不是安东尼奥与这个夏洛克有过节,想必这种事情也应该不会发生。但既然法庭受理了夏洛克的诉求,依据当时威尼斯的法律,“有约必守”,安东尼奥也的确需要偿还夏洛克一磅肉。??剧情的发展是没有悬念的。??如果安东尼奥真的偿还一磅肉给夏洛克,我可能要为安东尼奥这种弥足珍贵的友谊呼喊,可惜,结果却是巴萨尼奥的老婆施了诡计。鲍西娅接过夏洛克坚持的“照约处罚”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我想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只许割肉,不准流血,不准切到皮肤,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割肉时必须切到皮肤,必须流血,这是一个默认的潜在条件,但鲍西娅却在法律面前玩起了文字游戏:只准割肉。??鲍西娅的判决明显是一个诡辩论的判决。但诡辩的判决却凌驾于严肃的法律之上。如果让这种诡辩的法律延续开去,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怎样???譬如说,被判监禁的犯人必须失去自由这是监禁的潜在条件。但如果按照鲍西娅的诡辩法律,被判监禁的犯人可以诡辩:你可以判我牢刑但不能限制我自由。??再譬如,被判死刑的犯人死亡后,细胞必定也会死亡,这是死刑的潜在条件。再按照鲍西娅的诡辩法律,就等同于一个被判死刑的犯人和法官说:你判我死刑,但不能杀死我的细胞。犯罪的是我,不是我的细胞。??所以我在这里对夏洛克抱以同情,因为他在钻法律空子的同时,也不过是想通过法律寻求到他的合法利益而已。??但最遗憾的应该是当时威尼斯的法律了,当鲍西娅宣布夏洛克履约但不能割下一滴血的时候,威尼斯的法律也就沉默了。或者说是被所谓机智的执法者钻了漏洞一回。这样,法律的威严也就丧失了。??这摆明了就是执法者不公正执法,而是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这种带有倾向性的诡辩判决,导致夏洛克灰溜溜的滚出了法庭。??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难道有等同于法律的效力?法官难道就不能以“不符合公序良俗”而宣布合同无效?况且起诉的一方还是一个异教徒,在威尼斯受人歧视,何必如此和他“较真”,一定要以法庭的强制力执行这个合同???诚然,莎翁的喜剧悲剧的剧情扣人心弦,就不知道莎翁是否忽视了这一点呢?抑或是沙翁为了剧情的发展以及想烘托出某公爵的愚蠢与鲍西娅的机智而刻意安排的情节???我不知道,但我想一直被大家最称道的鲍西娅形象恰恰也是文学巨著《威尼斯商人》的污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