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人物眼光浅看婚姻这桩大事

2012-02-20 09:39 | 作者:沉默的坚信 | 散文吧首发

也许以我现今的年龄、现今的阅历、现今的身价、现今的沧桑,或者还没有经历过苍桑还不懂何为苍桑的如今,不适合这样把“婚姻”二字摆出来大刀阔斧的谈论,但做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感觉每个人还是蛮有权力去以自己的洞察力发表些个人观点。即使因此带来一些唏嘘和争议,我们依然尊重别人的观点,因为自由言论免不了避开大同,自由的言论代表着自由的灵魂,独立的思想,真实的自己真实的别人,更多群英汇粹的建议与议建。

自古到今都在说国事为重,家事放其后,国事再小也是大事,家事再大也是小事,但就现在来看,婚姻这桩小事也衍变成了国事,写在法律里的规章制度就说明了一切,《新婚姻法》却进一步做了更有力的诠释。

“婚姻是什么”应该没记错的话有一本书的书名就是此,可却从未看过,因为看过了《幸福是什么》。很欣赏钱钟书老师对婚姻的概述,1)婚姻是情的坟墓2)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溜进去,也许我把这两句话早已颠覆的不像出至作者笔下,但意思就是那个意思,看过《围城》或者听问过这话的人士应该都可以明白。其实更是欣赏它的精典,我曾这样给精典做过定义,“。精典不是你说的究竟有多么漂亮,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能产生多少共鸣。一切精典的东西都来至于真实的生活,把些细枝末节言说的恰到好处”也许这就是我喜欢的原因,这应该也是现在大多数人信手捻来的恐惧吧,对婚姻的恐惧。畅想、回味着甜蜜却也惦记着恐惧。

当下的离婚率和结婚率很有的“媲美”,在民政局排对等着办手续的20对人,起麻14对人是笑着领红证的,6对人是怀揣着目的拿绿证的,当然也不乏有人怀揣着目的拿红证的,因为现在的婚姻有太多的空子可钻。

现在离婚的原因被看起来是正常的已经微乎其微了,或者是已经习惯了不习惯,也就看起来都很正常了,这些也许总是在“程咬金”杀出来后才蕴酿的结果。

离婚的原因有多种,可偏偏许多人选择借口,说什么性格不合、缘分已尽、还对方幸福…等等,说起来问心无愧,听起来很顺耳,理解起来也合乎情理,可被分析起来怎么却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在第三者没出现之前怎么不说?是因为西瓜还没遇到吗?还是因为至少有个芝麻?还是没灵感?以至于之后把曾经的鸡毛蒜皮的家庭小事放大,是真的到了不可沟通解决的地步了吗?其实是在对自己强迫暗示吧,这个婚非离不可,给自己带着一些人的理解和宽容洒脱的离开的理由。其实大可不必,今天你会和别人走,明天还会和另一个人走。

如果原配夫人/夫君不轻不重给了“程咬金”一个耳光,法律会告诉你这叫故意伤害罪,如果第三者破坏了对方的家庭,法律会说什么呢?我们自始自终只是听到社会大众在舆论在遣责。谴责过后是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家庭被拆散,一部真实版的《三国》被重蹈覆辙的演绎。我不知有关机构或部门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工作量在日益增加,我想这绝不仅是中国人口多的问题吧。我们有权利追求幸福,但前提是你没有损人利己或者损人又不利己。当然这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做到的“离间计”,起码是三个人的问题,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你无心她/他再怎么有意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然后就是夫妻间的家庭问题,所以我希望,只能是依自己所见希望,将来得到普及的是《婚姻学》而不是《婚姻法》,法可以有,无规矩怎成方圆呢?“制度”可以健全法律的意义,但是“学”与“法”要相辅相成,所以我希望今后被搬上讲堂的是《婚姻学》而不是《婚姻法》,法代表着一种约束和强制,不管你是否理解,只要你知道你不可以这么做,这么做你会受到法律制裁,你受伤害了,不管到底是不是你的错,你总是可从法律里找到一条为自己辩护,学却在让你去理解每一条法律的道理和内涵,让你领悟如何去经营婚姻把持婚姻,懂得婚姻的真谛,也是在教你如何做人,而不是强硬的约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治标先治本。能把婚姻经营好的人,其他方面也会做得仅仅有条,也会是成功的。

《新婚姻》的颁布引来很多争议,我相信每条例律的颁布都有其可执行的意义,但我感觉我们的政府有义务为人民大众的疑惑和争议解析。因为毕竟他们是受众,他们知道哪些对他们有益,哪些对他们没用。

因婚姻问题发生的诸多类型的案件不仅影响到人民安危,也扰乱到社会秩序、治安,我想外国人士就此对我们国人素质也会有一定看法的,要彻底解决这一难题那也是理想中的事情,所以我们只能采取措施有效办法把频繁的事情降到最低,,看来家庭之事被适当的摆在国家大事里还是有必要的,婚姻法也好还是婚姻学也好,都让我们看到了一点“平乱”的信心。紧靠政府是不够的,我想这还需要国民的努力。

作:沉默的坚信

所属专题:2013春节诗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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