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情故事

2012-02-19 21:57 | 作者:﹏丶这个傻瓜,爱上天使╮ | 散文吧首发

近年来,就是流行“奋斗”般的剧,每年流行一部。《奋斗》《蜗居》《裸婚时代》。。。

从最赤裸裸地追求职业理想,到在情里的潜移默化,为了成功,奋不顾身、不择手段,其实差的只是一念之间。。。

在《北爱》里面,要说最喜欢哪个人,还真说不出来,因为每个主人公都不是那么完美,当然这也正是这部剧贴近现实的一方面,一段年轻人追求想充满热血的青生活。在这寒冷季,犹如一杯点燃的高纯度烈酒,狠狠地燃烧着这麻痹的世界,又如阿鼻地狱里最邪恶的魔鬼,肆无忌惮践踏着生命里支离破碎的心扉。很多人说,穷挫矮永远被高富帅打败,我哑然一笑。

关于人物:

程峰,外号疯子,北京富二代。从小母亲因为父亲的不断背叛而自杀,所以一直憎恨父亲。大家都喊他疯子,为什么?因为他试图要征服所有女人,神奇的眼睛掠取女人的外表,一看打扮就可以知道是做什么的,与什么人见面,怎么可以征服。为了征服女人,可以不管一切,工作,家,林非常爱他,为他跳楼,可是他深信林夏不会真跳,继续在电影院里征服另一个女人,其实他本质上是个善良、真诚、勇敢的热血青年,他跟剧中另一富二代andy有着本质区别,程峰就算花天酒地那段岁月也有他的原则,绝不会伤害那些好姑娘的身心,不趁机将她们据为己有,如果发现自己身边的姑娘不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的类型,立马就会抽身离去。直到有一天,遇到了石小猛的女朋友沈冰。石小猛,外号石头。他是聪明的刻苦的,同时他也是被现实社会腐蚀最严重的一个人。来自云南小镇,家里人都是朴实的乡民,在偌大的北京城石小猛没有可以依仗的靠山,一个人苦苦打拼,想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或许是生活和性格某一处太切合,所以他是最饱满、最错综复杂、矛盾冲突点最多的结合体。他本是一个踏实,勤奋坚韧,追求上进的好男人。同时,很重情分,欠别人的东西,他永远记得清清楚楚。当疯子还躺在大大房间温暖舒适的席梦思床上,喝着红酒开着豪车出去花天酒地泡妞时,小猛早已熬了一通宵的工作,大清晨地挤着公交去上班,因为生计而忙碌。从农村出来的穷孩子,有些心酸有些隐痛,是大家所不能理解,考研他没钱,进好单位他没人,他仅仅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的努力。穷乡僻壤出来的“北漂”族,他苦惯了,也深深地明白生活的艰辛,就如他自己说的:“心里边没根,你永远睡觉都不踏实。”因为天生的“一无所有”,造就了他有强烈的自尊心和好胜心,所以他刻苦,努力,学习一直名列前茅。来北京后,就算再苦,也不愿意放弃,不愿意接受失败。在朋友面前,他又是个自卑者,疯子和吴狄都没他努力,都没他刻苦,但是他们都衣食无忧,都比他过的好,所以他才怨天尤人,抱怨社会,抱怨自己的出身。生活是一把杀猪刀,小猛的豪情壮志逐渐被现实消磨,对于他这个没有房子,没有车子,甚至连收入都没有,欠兄弟钱的人来说,他只能被迫放弃精神层面上的东西,抛弃曾经单纯,把他的梦想具体到这38平米的小房子上来,具体到现实中来,久而久之,物质就是爱情的氧气成为了他的座右铭,而这个座右铭,与吴狄和疯子对爱情的态度正好相反,这就是为什么吴狄能理解疯子,却不理解小猛的原因。12层23户,为了他从小就两小无猜的丫头(沈冰),是温馨的。没有奢华的条件,没有鲜艳的玫瑰,半夜里他打着电筒带着她去看那未盖好小小的窝,嘴角扬起诉说着对未来的憧憬时,我知道,那一刻,他们一定是最幸福的。他只是想给丫头一个真正的家。

丫头(沈冰)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但是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坚强的心,犹如寒冬般冰清玉洁。即使在寒冷的冬日里,也相信阳光的温暖和真爱的存在,倔强的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看上去有些清冷,但实际上却很执着。她来自一个遥远的云南乡村,在来到北京之前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看上去简单而不谙世事。然而正是这份简单使得她心地如冰一般单纯,对待任何事情都有一种简单的执着。这份执着使得她在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大都市中没有迷失自己,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也始终坚持着自己的行为准则。沈冰对待爱情非常执着,一旦认定了就是一生一世;而且又很温柔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堪称是“最佳老婆”人选。佟丽娅很好地阐释了她的爱情观:“幸福不是车子房子,爱情就是要坚持地走下去”。石头曾问她,你真这么心甘情愿地跟我这么一个朝不保夕的穷光蛋过一辈子?你真的就不想开开好车,住住好房子?你真就不害怕自己将来的孩子就住在这个租的房子里边?丫头说,不论你过什么样的日子,我都会陪你一起过,不管你到哪里,我都要陪在你身边。你是我生命里第一个男人也会是最后一个男人。除非你亲口对我说你不爱我了不要我了。丫头无疑是善解人意的,她用微笑和拥抱陪着他一起同甘共苦,用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我真的以为,他们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直幸福下去。然而故事的情节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这世界太多的黑暗到处是算计,小人物的辛酸不是谁都能读得懂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阴险的小人老谋深算,他们的面具每次都换得那么完美,所以他们总会很成功赢得光明的利益。小猛本来只是一个单纯想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立足,与好兄弟一起进退,打下自己的事业,再接自己爱的人跟着他好好的过日子,仅此而已。并不是他的心的是坏的是不可理喻的,是这个社会,是一场场人心的争斗,让他渐渐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变得有心计且狠毒,走向了争权夺位、为钱奋斗的战争。现实如同毒蛇,无情的啮噬着他的鲜血,蹂躏着他自尊的头颅,让他成了任人宰割的羊,无奈卑贱的草。首付还没完成,却失业了。失业的当口,还得知疯子爱上了自己的女友。事业和兄弟的双重背叛让小猛浑身发颤。而疯子在坦诚自己爱上沈冰的同时,不成熟地提出了可耻的要求。他要小猛离开沈冰。小猛心中的缝隙慢慢扩大成缺口。疯子的非分要求,让他对于富人这个群体产生了仇恨和歧视。这一刻,站在他面前不再是那个和他情深意重的兄弟,而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富有的陌生人,用自己的财富和背景对他进行欺压。这一刻,小猛将自己摆在了社会弱势群体的位置上,开始成为富人群体的敌对者。但同时,他也体会到了财富和权力意味着什么,体会到了财富物质给人带来的冲击会有多大。他开始失去人性的疯狂,他说,我也想过咱们俩自己的生活,可能吗?我带着梦想跑到这个地方,这些年怎么样了,我还是什么都不是,我拼命的攒钱有什么用。他被残酷的现实逼迫得无可奈何,站在天台上,无奈的眺望这繁华令人流连忘返的城市,石头还是迷失了自己,他不该不相信对他那么贤惠和理解的丫头,不该怀疑他们的感情,丫头只是想跟着他过简单的生活就很满足了。可石小猛看事物的眼光变了,整个人也变了,他自始至终坚信“要拼命奋斗拼命赚钱才能不让爱情受到物质的考验”。经不起现实的诱惑,财富和地位不断的戳他脊梁骨,疯了,绝情地对沈冰说出了分手。石头拿感情做交易,卑鄙的出卖了他们的爱情。丫头一点一点的失望,建立在空中楼阁上的爱情终于倒塌了。没有面包的爱情是扯淡,以前那个石小猛已经不存在了。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扬眉吐气了,他有了比38平米大得多的房子,却更加深深的思念沈冰,日日从梦中惊醒;他躲在黑夜里哭得泪流满面,在大大的洋房里欢庆,却极度空虚;他赢得了更多的权利、地位和金钱,他拥有了当初梦寐以求的东西,但并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其实他一无所有,他的人性渐渐被为迎合社会的黑暗所扭曲,他选择了报复。这时候,已经没人可怜他了,他有了钱和权,却丢了很多东西,丢了昔日的兄弟情、丢了牢固的爱情、丢了朋友和真心对自己好的人的信任,他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报复和迷茫。他不懂,一直不懂,为什么自己什么都得到了,却又什么都失去了,他的心根本不能被钱填满,空荡孤单,他又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思考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惜,他已经不能回头了,只能做到底,无法相信任何人。而此时,他一手断送了许多人的事业、爱情、人生,他不知道后悔是什么,只有争才可以让已经没有了心的他感到一点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感觉。他不会欢笑,有的只是假笑;他不会善良,有的只是心计;他不能再一起和兄弟朋友们在“老地方”把酒言欢、快快乐乐地齐聚在一起。他告诉自己,不能去怀念,否则就输了,输得一塌糊涂。他不懂救赎,把自己的昔日美好回忆全部当成是朋友们的局。当他和沈冰再次在38平米的房子里见面,过去的一切都变得可笑。时间又一次见证了残忍的事实,世界永远是不平等不公平的,深爱的人在渐行渐远。他真不应该放弃沈冰,向命运做那样肮脏的选择。我不禁也想问一句,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即便我一无所有,你还会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吗?

疯子对沈冰无赖般的爱和无赖的坚持,虽然有负担,但也会有破冰的时候,有人曾这样说过:往昔心如水,今日水成冰,复想冰化水,唯有真情!无论沈冰对疯子做什么说什么以至于伤害他,他始终执拗的不肯放手,浪子回头金不换,从小含金钥匙长大却也为了追随沈冰,陪她坐硬座,他想保护她,或许只想静静的和她呆在一起,即使后来钱包被偷被打被错抓,饥饿落魄见了吴狄想着的也只是“你能不能陪我去找她?”我佩服疯子的勇气,为了女人千里走单骑,无赖到一路坐火车追到云南沈冰她家认她娘做干妈。不过那也是因为强大的后盾,还有帅气的外形,有金钱开道所向披靡吧。和顺小镇那样自然,淳朴的生活真好,有音乐,有温暖的谈心,那是岁月里最难忘的日子。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疯子坐在四合院沈冰家门外,弹着吉他,诉说着一夜未睡的愁肠。经历了一连串的波折,疯子幡然醒悟开始振作起来,也终于和沈冰在了一起。林夏:夏天般的热情。每部剧里总有一个“米莱”型女人,她们追逐爱情,坚信自己的信仰。我佩服她爱得那么单纯,热烈。她敢爱敢恨,她可以陪着疯子在医院等他爸醒来等到几天几夜不休不眠,为一个她爱的人守身如玉。胖子说陪你想疯子时,我很感动。很多人心疼林夏,要有多勇敢,才能说出“我爱你,和你无关”这句话,又无力又真实。看着林夏在KTV哭着问疯子为什么。可一觉醒来又是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仍然执拗的不肯放手,傻傻坚持,可能欺骗自己要比承认事实容易的多,前者还会让自己充满希望,可是后者代表着失败和绝望,代表着他们不能一起长相思守,代表着她心里所有的梦想所有的期待都是徒劳。她习惯疯子的陪伴,决策,买数码产品也要相陪。和疯子去看电影,因为下疯子丢下她去找沈冰,林夏一直等到电影院人都走完了,疯子怕沈冰淋雨感冒,林夏却只有自己,和她期盼疯子出现的眼神。“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他的。”她还是一如既往的飞蛾扑火,当她真正的看到疯子和沈冰时,林夏真的被伤的很深。她为疯子做的太多,疯子欠他的也太多了。沈冰对疯子说,你知道林夏有多爱你吗?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她说你一定要回到她身边,她真的傻得让人感动。她站在街边,大声喊“死疯子臭疯子垃圾疯子,你就作吧,你愿意喜欢谁你就喜欢谁,反正我喜欢你,你愿意爱谁就爱谁反正我爱你。”她唱着“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她还是忍不住哭了,眼泪憋了太久,第一次看见她哭,或许是因为她笑的太久,终于让她变成了一个不敢哭的人。可是最可悲的,是她在这里为了疯子难过痛哭,疯子却在心甘情愿的受着另一个人的伤害。当看到疯子在他妈妈墓前对林夏说“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老婆,一辈子对你好。”林夏笑着哭着一字一顿对疯子说:“谢谢你给我的希望,都让我这么地绝望。”你说我真好,比谁都好,有合适的人要给我介绍,可是如果我真那么好,你为什么不要?为什么不要?为什么你就爱沈冰不爱我?命中注定是自欺欺人的想法。林夏对着日出对着大海呐喊,她真的要放弃他的疯子了,放下自己的爱。林夏学着了包容和理解,微笑的祝福疯子和她好朋友沈冰在一起,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不知道。那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被撕扯着,不得不成长的成长。吴狄,外号无敌,欲求不多,想要平淡地和爱人,亲人简单地过一辈子,就是无敌了。出身平民家庭,在一个重组家庭里长大,十四岁时母亲和继父遇车祸去世,只有继父的儿子吴魏勉强可以算作一个亲人。杨紫曦:春一般的撩人,让吴狄爱得窒息的女子。无数人都在骂杨紫曦,觉得她虚荣无耻,为了钱一次次伤害吴狄,可她也是幸运的,每次她在安迪那受了伤,她来来回回在吴狄身边兜转,从吴狄那里寻找温暖,可是安迪一哄,杨紫曦又会甩开吴狄回到安迪的怀抱。只要她回头只要她求着吴狄留下来,吴狄就会义无反顾的陪她照顾她。第二次当安迪和吴狄的车都停在楼下的时候,她走到吴狄面前说“我爱你,但是对不起”,然后坚决地上了安迪的车。所以她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去了,所以她看不到吴狄握着准备跟她求婚的戒指,所以她看不到吴狄愤恨把戒指扔进水池的刹那,开车的时候哭的有多伤心,所以她看不到吴狄因为她的伤害喝的烂醉。那一刻,就好像他们的爱被扔了一样。其实安迪一直把小曦当做玩物,大学四年真实而又美好感情,在她眼里变得一文不值。为了钱跟着玩弄她的有钱人作践自己,真的值得吗?她心里明明还爱着吴狄的。有了钱她却变得寂寞了,好像只有那些鞋,那春色撩人的花店是永远属于她的,也许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谁是可以指望的。后来她也醒悟,当她不要那一柜子的鞋,关上门的时候,她也是在和自己的过去告别,她还是不属于那个浮华的世界。吴狄很高兴小曦能重新开始面对生活。小曦大冬天半夜深入冰冷的水池,没有找到吴狄以前要给她的求婚的戒指,最终无颜的不告而别。伍媚:秋天般的妩媚,一个很成熟很成功的女人。秉承着生活以快乐为基准,爱情以互惠为原则的她,喜欢上了吴狄这个有点幼稚又执着坚守自己信仰的小男人。伍媚的出现,出众的能力和魄力也让吴狄对这个女人深深的着迷,吴狄和伍媚两个人渐渐倾心于对方,小伍真的太坚强太理性,我想她是所有女生梦想成为的人。她和吴狄是相互喜欢的,可是吴狄的频频回头也让她心碎,她说“一个女人,不管她的外表多么强势,可她的内心永远是柔软的,她也希望有一个男人去呵护去照顾。”都以为她百毒不侵,坚不可摧,她不过是把自己伪装的太好。其实她说,她会害怕,害怕孤单,害怕寂寞,她想从流逝的时光里拼命的抓住些什么,所以她才过着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可惜他们之间存在着想法与追求的隔阂,她虽然喜欢吴狄身上很多人都没有的执拗、简单、老实。却无法理解不能变通,小伍很聪明,当她说:“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转身,谁也不许回头!”自己毫不犹豫立刻回了头,“爱情到了最后,还有欺骗”,但我们知道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她多么希望吴狄不遵守承诺,可惜他是个老实人,吴狄没有转过身来看到伍媚失望又祝福的眼神。于是,留给她的,是满地的悲伤,满心的迷茫。画面定格在那一刻,看到伍媚的身影,有种难言的苦涩,特地的慢镜头,让我可以细细品味这个转身,纵然是凄凉的,但带着决绝;纵然是无奈的,但带着高傲。突然觉得,这个高挑的人儿好美,凄美。她是一朵高贵的花,然而世俗的人看不出她的高贵,就算看出了,也供不起她的高贵。她懂得放弃,懂得离开。她太识时务了,太精炼了,太坚强了,太不懂得流泪了。面对吴狄这样的男人来说,这是她的悲哀。上帝为何不干脆赐她一副铁石心肠,却偏偏让她也有深藏在心中的柔情似水,让她也渴望温暖?带着与他曾经互相喜欢的爱,我想伍媚再也不回来了。去吧,去美国吧,也许只有那儿自由,开放。无论如何,最后机场的那个回眸终于让我们明白,原来爱情,与理性无关。吴狄不断的思考自己到底爱着谁。他活的太真实。他说他羡慕疯子的潇洒,真的可以什么都能放下,而他这辈子真的能放下的只有筷子。对于相恋多年的杨紫曦,尽管对于杨紫曦由于因为自己钱少而背叛感到很痛,可是欲罢不能,只要杨紫曦一呼喊,一有什么事,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到场。杨紫曦身上似乎倾注着他各种责任的爱,情人的,恋人的,如父如兄的。但对于伍媚这个女强人,痴迷于她的风情万种,又矛盾于对杨紫曦的放不下,所以吴狄爱的最真而迷糊。吴魏,吴狄的哥哥。永远是那么霸气十足,很有气场和男人味。就是这样一个外表嚣张不可一世的男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藏满了对伍媚深深的爱。在商场上像猎豹一样的吴魏离去了,可在夜里,他又是为了伍媚,变成的洗尽铅华的诗人。感动于吴魏对她的那份无怨无悔的爱,和对弟弟的谦让。那本日记,让人怅然。直到其因为脑癌死去,伍媚才真正明白吴魏对她用情之深,吴魏写下的一篇篇日记,每一个字都让这个在商场上应变自如的女强人想要落泪。“当一个男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该拿什么说爱呢?”“你在纽约,我在北京,漫长的离别里我只做一件事,专职爱你。如果爱情能成为职业该有多好,我永远都不会早退,也永远都不会转行,任期就是这一辈子,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就是做你的专职爱人”。这一句话是我最喜欢的。结束语关于爱情如果爱一个人是犯贱的话,那全世界都是贱人。狡黠的人永远不会在一棵树上的吊死。林夏爱疯子,疯子爱沈冰,沈冰爱小猛。吴魏爱伍媚,伍媚爱吴迪,吴迪却一直在伍媚和杨紫曦之间徘徊不定。好像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逐,你伤害过一个人,然后再被另一个人伤害。然而爱情又像那生活用品,不能放下,只好不断的更替,坏掉,扔掉,换新如此反复着。你的所有奋不顾身所有付出和努力,在那个不爱你的人眼里都是徒劳,可你却又那么的心甘情愿。其实爱一个人本来没有错,有错的是,明明知道没有结局,却还是偏执的爱着一个不该爱的人。林夏说:“我一想到我这一辈子都不能和他在一起,我就舍不得。”很巧的是曾经我也因为某个人说过这句话。因为朋友的推荐,所以我格外关注剧中伍媚这个角色,想着究竟是有多类似?难道是这一段话“都以为她百毒不侵,坚不可摧,她不过是把自己伪装的太好。其实她说,她会害怕,害怕孤单,害怕寂寞,她想从流逝的时光里拼命的抓住些什么,所以她才过着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暂且不讨论了。我喜欢故事里的沈冰,清新脱俗。还有林夏,这样的女孩应该好好珍惜,她对爱情的执着,矢志不渝,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我想这也是大家对自己喜欢的人的向往。在爱情里面我们见证了如小猛般的跌倒、如吴魏般的失去、如肥四般的成功、如吴狄般的拥有、如疯子般的成长、如沈冰般的忠贞、如林夏般的无私。可是,人生毕竟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的偶然和浪漫,梦想总是遥不可及。爱情要么让人成熟,要么让人堕落。爱的太深容易幻想容易画地为牢,受太多的折磨。爱这东西没有回头路可走,试问,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爱情,或许从一开始就只是一个人的事。但相爱却不是一个人的付出,而是两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信任和温暖。爱情也没有什么公平可言,寓于纠结寓于可悲,大多是我爱你的你爱他,称量重量的只有内心的那座砝码。当你蓦然回首时,在你身边还是原来的她吗,还会依然爱你吗?答案是否定的,可笑的结局每天都在发生。回忆永远也回不去,最后和你在一起的一定是和你最适合的,不一定是你内心深处曾最挚爱的。但那份青春记忆朦胧感觉,永远是最纯的。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大概真爱过,足矣。

这个世界很大也很小,可是要找一个喜欢的人,却很难,不是他已娶,她已嫁,就是他身边已有人,不管再怎么相爱,都是迟来的春天。突然想说一句特别矫情的话,我想我爱的某人以后一定会有前途似锦,而我,只希望你在想起我时,嘴角能有一抹笑,我便心满意足。如若有生之年我们还会再相遇,那我希望彼时我们都是独自一人。那样,不管那时我们有多老,头发有多花白,牙齿掉了多少颗,我都会有勇气轻轻牵起你的手。感情是顺其自然又事在人为的事。我们真的都长大了,成长的疼痛大家都经历过,别忘了,曾经我们都还只是个孩子。时间一直在这儿,流逝的是我们。有些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找回来了。有些欢笑有些感动,有些情节的意外有些现实的悲鸣,有些青春逝去的感慨,永远也说不完。幸福的守候,悲伤的等待,黎明的到来,谁人不曾经历过?故事的最后现实得让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有点破灭。或许,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局,但却是不得不面对的成长。每次听到汪峰沙哑的声音唱着“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再见青春,永恒的迷惘。”都很催泪,或许没走出象牙塔之前,我们就是井底之蛙,以为自己的世界只有那么大,经过现实的打磨,我们也许会变得不像自己,变得圆滑世俗,可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被时代的激流冲走,才不会被淘汰。现实是什么?现实是就算你有满腔热血干劲十足,可是你永远不会和那些家财万贯的富二代在一条起跑线;现实是哪怕你爱的再深,设想的再好,可是你没钱就是交不起房子的首付,就是得对别人低声下气;现实是如果逼迫你在爱情和面包里选择一个,你还是会选面包。现实是女人真的不能靠青春吃饭,必须独立坚强靠自己,安全感都是自己给自己的;现实是就像老程说的“女人只是男人的面子,财富和地位才是男人的脊梁,没有女人的男人还是男人,可没有金钱的男人就像被抽去脊梁的软体动物,永远抬不起头,直不起腰”。现实是很多人最终被逼无奈屈服于现实,也开始向那个不属于他的世界爬;现实是钱虽然不是万能的,可它真的能解决很多问题。可现实也是,当你爬的越高,不择手段的得到一些东西而伤害了别人,当你有一天终于站在巅峰有钱有能力时,才去开始怀念曾经的人和事,可那些人早都散落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各自为安。留下我喜欢的一句话作为此次观后感的结尾。

漫长的离别里我只做一件事,专职爱你。如果爱情能成为职业该有多好,我永远都不会早退,也永远都不会转行,任期就是这一辈子,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就是做你的专职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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