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名为时光的戒指

2012-02-12 15:53 | 作者:半夏 | 散文吧首发

Part-1:

即将就要开学,或许我真的应该先暂且先放下这些东西了吧。

连着下了四五天的,天空终于在今天放晴。明媚的阳光打在因为雨水而依旧有些潮湿的土地上,真的很美丽。而绝大部分的路面已经干了,然后我行走在阳光下,留下了一道将我身高拉长的影子。在这个小镇生活了好多年,依旧走着这一趟熟悉的路线,唱着熟悉的歌,遇见熟悉的人,留下了熟悉的影子。而我,却想去熟悉其它的地方,过着自己不熟悉的生活,然后留下不同的记忆

说实话,我真的讨厌这个小镇。讨厌它太小,讨厌它不够美丽,也或许是讨厌这个小镇里许多的人。只是,自己却又矛盾的一直渴望着这里,毕竟这里是自己成长的地方。或许这就是我还有些留念这里的原因吧。在这个小镇里,我也留下了许多值得珍藏的记忆,它们就仿佛是一帧帧剪影,色彩艳丽。而这些画面,都是在那些明媚的日子里伸张的。

天的傍晚,我拿着红棕色的竹凳坐在河边的柳树旁,一边吃着西瓜,一遍唱歌歌谣,和一些小伙伴嬉戏,却忘记了蚊子在自己因为穿裤而露出的腿上叮了许多的包。那个时候,记得河对面开了一家小饭店,每到傍晚,店主就会给我们几个小孩子故事。而现在,这些东西都早已经在我的童年中,沉浸在一场场的大风里。

回忆终究是回忆,那么我还是应该将时光切回到现实。

刚刚在公园把自己买的孔明灯放飞了,说实话,自己从小到大真的是头一次放这种东西。以前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那个时候怀有的心态应该是单纯的羡慕和向往。而现在,我终于自己买到了这东西,并且放飞了。那一刻,自己欣喜若狂,胸腔里的感情已经溢于言表。当然,自己也在灯上用密密麻麻的方字叙述了我无数个愿望。这样也算对我精神上有个安慰以及鼓励吧。而我知道,自己要想实现愿望,需要付出的,是更多的努力。

在孔明灯上升的过程中,我急忙拿出手机,拍下了一张画面。

Part-2:

这个小镇上,有一个江边,那一片对于这个小镇而言也算得上是繁华了,每到月升日沉,就会灯火明朗,即使有的地方灯火阑珊,但也很是浪漫,我很喜欢那里。在江边的某一个位置,有一架秋千。在我一有空的时候,我就会与几个伙伴去荡秋千。在我的记忆当中,那一架秋千是木质的,然后上面刷了一层白漆,之后随着秋千与衣物之类的东西互相摩擦,有一部分漆就掉了下来,最后那一架秋千也就变成了一种很斑驳的颜色。

我们当时有能力把求秋千荡的很高,接近一个平角,虽然那个时候我们的力气并不大。后来长大了,一直到现在,我也忘不了我坐在秋千上,随着秋千来回摇摆,一边还哼着大伯教的小曲。那一刻是多么的刺激,就像当我以为秋千可以稳下来后,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剧烈的摇摆。我记得当我被荡到高处的时候,我看着美丽的风景,那一刹是多么值得留念。

而如今,我又来到了那一个位置,我绕着秋千曾经所在的地方找了好多遍,可是最后还是没有看见它的踪迹,一点也没有。那个地方,旁边栽了许多的树。也许,它可能破的不成样子最后被人拆掉了吧,可能这架秋千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了吧。我知道,它不会了,是真的不会了,不会再出现。

这是不是也就告诉我童年的记忆也在慢慢的消逝,最后散成颗粒状,变成细碎的回忆,一部分扎在了我的胸腔里,另一部分,早已经被我所遗忘,随着那一场即将刮来的风,一路喧嚣,轰然远走。

我喜欢河,喜欢江,更喜欢海。每当有人提及到这些字眼的时候,自己都会莫名的激动,一股浓浓的情感带动着神经在我的大脑中亢奋起来,最后细碎的记忆仿佛一首曼妙的曲,流向了我的童年。

说起我的小时候,其实也没有太多的玩具,因为家里没有条件,因为自己对那些东西也不感兴趣。记得偶尔会在角落里发现几角钱,然后把它们积攒起来,凑成1元的或者5角的硬币,有时候也是纸币。然后去小卖店买奖票,有的时候运气好,能够赚1元或者5角,有的时候能不亏本,也会有时候就把钱全部输进去。

而我现在知道的是,那一架秋千不见了,我也不能再去积攒几角钱然后兴高采烈的去买奖票,什么都不能了。就像那一曲《老男孩》里唱的那样。

就像那一把时光。

Part-3:

不知不觉的回忆起了许多的东西,它们就像是一本尘埃已久的书,上面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它们是我久久不敢去触碰的,因为我怕,我怕我会去回想,会去留念,去回忆那一些能够使我催人泪下的点点滴滴的感动。就像更多的东西,你不想去打理,不敢去面对,结果会越积越多,埋在了你的心里,埋在了回忆里。最后,当你真正需要面对的时候,许多细节也就因为太多的过往变得模糊,变得模糊。就像窗外明媚的阳光,知道它美好,却不能睁大眼睛看看太阳细致的轮廓。

自己一直都很喜欢阳光,喜欢那种阳光足足的图片,喜欢那些有点发涩的画面。因为我一看见这些东西就会迷茫。其实最开始我对迷茫这个词是有些抵触的。小的时候,我对这种感觉讨厌到极致,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些东西是终究不能避免,最后也就从容的释然了。等到长大后,就会喜欢上一些习惯了的东西,虽然习惯了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但恰好是这一大把阳光。那么,随着成长,一个人可以把最开始讨厌的东西最后变成所;随着成长,时间可以令自己曾经最好的伙伴慢慢的淡忘自己。就像那些在我童年的记忆里,自己最好的朋友,现在见面也只是敷衍的打下招呼。

不在了,都不在了。就像在零下三十度的温度里回忆天的花朵。

也许生活是残酷的,我也不再有更多的时间去回忆这些点滴,那就让我把自己微微亢奋的情感变成汉字放在这里。这样,我就可以安心的放下了。时间可以义无反顾的改变我们,而我们却奈何不了时间,岁月是残酷的,既然我们都会长大,都会有一天突然变得恍若隔世,那么,就让我们学会放手吧。

到现在,已经深了,终于将这一篇文字写到了尾声,完成了2500字的散文。QQ音乐里的几首歌曲被我无数次的列表循环,听这一些音乐,我又想起了《最小说》里,小四的专栏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就像你别在领口的那枚天。看着看着,我不禁婆娑泪下,那一刻,是感动,是追求。我以前说过,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我有勇气为了浪漫而流泪

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来了。这个冬天过的还算顺利,虽然很冷,不小心把手给冻伤了。而现在,我又能够站在土地上肆无忌惮的拥抱阳光,拥抱许多东西。是的,春天来了,我也无法再回头看见白皑皑的冬季

就像那一枚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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