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时流光,迷漫年华(长篇小说)

2011-12-13 18:47 | 作者:戏子 | 散文吧首发

一、这些经典小说,撕扯出疼痛回忆

八月底的梧州市,天气不是一般的热。整座城市如同放在烤炉上烧烤一般,在烈日的酷晒下,让温度计的水银柱不断向上攀升。似乎变成西游记的火焰山。偶尔看到大街上几个行人,都是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一点精气神儿也提不上。一连好几天了,天气就是这般地跟你耗着,丝毫没有妥协的迹象。

八月是我所喜亦不喜的月季。于至的各种烦闷情绪开始浮现,繁忙的每天甚至没空好好思考。我本打算写一段关于情绪的语言。把记满岁月年华的那些往事放在日记本里封存,包括那么沉重的记忆,直到下一个秋季就重启。因为我总是对过往的人事物耿耿于怀。

我此刻坐在开往岑溪市的汽车上。我的名字很普通。姓安,叫子尘。今年十六岁,是一名刚刚上高中的学生。

看着窗外的景物开始缓缓倒退,我知道汽车终于要开动了。闷热的空气依旧是那么不能让人接受,并不会因为我是坐在汽车里而有一丝的变化。

这是一辆破旧的汽车车内并没有空调,打开窗拂过脸畔的风,虽然风是热的倒也带走了一些暑气,也减缓了汗滴滑落的速度。

透过车窗,我望向天空,没想到原本是万里无云的天空,竟然飘来了一片乌云。下场吧!我开始期待着今年八月的第一场梅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希望和期待的一样吧!像是回应我的请求般,天空轰然响起一阵雷。雷声不暴虐却密集,不一会雨慢慢的由小变大。雨丝时断时续,粘稠而又纤细,正是梅雨的特征。今年的梅雨时节一直蔓延到了现在。虽然有一个月没下雨了,但现在还是补缺了心底的那点遗憾。

我关上了窗,雨水不停的啪打着车窗。想看窗外的景物,却因雨水模糊了车窗,雨虽然挡住了我的视线,却让我的记忆更加鲜明。随手从背包里翻出一本痞子蔡的《檞寄生》来打发时间。即使我在很久之前就看过了《檞寄生》,但我还是很迷恋书中的故事情景。

痞子蔡小说下的女主角会有一张漂亮的面容,一颗善良柔软的心。聪慧狡黠深情倔强温柔大方明媚幽默细腻有点任性,有点不讲理,有点小孩气。却往往不善于直接表达自己感情,只是静静的聆听着,默默的守候着。所以我很是喜欢痞子蔡笔下的人物,特别的小说中的女主角。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个都不会遇到。此般女子,只可在小说中,现实中求不得。

其实女主角不一定有着一张漂亮面容,但她们心灵都很美丽。有一颗柔软包容的心,一对温软如玉的眼眸。还有一张随时能吐槽的小嘴,默默的守候情,期待生命中那个对的人。

痞子的女主角都是善良的人,很真诚有很好的品质。

曾经有个女孩问我,《槲寄生》里面喜欢明菁还是喜欢荃,我告诉她我第一遍先从明菁出现的时候看,喜欢明菁多一点,第二遍先从荃出场的时候开始看喜欢荃多一点,这是因为第一感觉作怪,而我现在综合两种感受喜欢荃多一点,这是怜惜情绪作怪,看一遍感觉就会发生变化。

当我看到菜虫说:“姑姑,过儿,喜欢,但是,不爱。”

那一瞬间仿佛真的听到了明菁心碎的声音了,就像玻璃破碎般四处飞溅。玻璃破碎了,尚能用520胶水粘捏。然而这并不容易,所有的玻璃不仅零散而杂乱,而且好像被打碎后再融合。我得试着在破碎后的现场,拼凑出每个完整的玻璃瓶。

可心呢?唯独心这东西,无法用胶水粘捏。不仅无法粘捏,还会随着时间的增加,不断累积疼痛。而新疼痛与旧疼痛间,也会彼此相加互乘,产生庞大的天文数字。

有些时候,面对难以接受我们爱情的人,只能利用友谊的名义继续留在他身边。我不是不知道,无奈,知道又能怎样,是苦是痛,忍一忍就好,虽然我想为你微笑无数次。

也许有时候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比如像同一件事情,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我只能任你而去。而我没有了留下你的权利,虽然只相隔一个三岔路口,虽然路很近,但心已远。就像对于年少爱情的记忆,总会让我涌上一股莫名的悲哀,与伤感。记忆不停地在撕裂着回忆。

姑姑九年的感情就这样没了,就这样失去姑姑了。我想当时菜虫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可就在我经过脑海思考同时,他这种处理感情的方式又是那么的残忍。对是明菁的残忍。这种看法可能是因为我的肤浅和理性在作怪吧!

看破红尘,逃离了浮生的一切,只留一个人的忧伤。或许只有小说中的明菁才能深刻地体会。

当读到明菁说的那句:“把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湾了。”感觉心里一瞬间堵住了,到最后,感觉到好压抑,泪在眼中旋转,故意不让掉下来。纠结于他们之间的爱情纠结。林明菁那么好不知道干嘛不选呢?我再一次感觉到了惋惜。

或许真的如痞子曾经说过的,人物的真实性:何必在网络这虚幻的地方来讨论真实。就把它当小说看吧!让虚幻的归虚幻,现实的归现实。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便听到司机在喊:“岑溪市快经到了。请乘客作好下车的准备。”我拿着手中已经看完的《槲寄生》有点依依不舍.。说真的还是很喜欢痞子蔡的作品,不管是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还是现在手中的《槲寄生》。

不知为何,他的书给我的感觉是如童话纯真。他所写的爱情,如此让人回味,看着看着便不自觉的微笑。没有巫婆,没有施了诅咒的苹果,王子没有骑白马,公主没有穿长裙,但故事却是实在的纯真。这便是越简单越幸福,与现实中的爱情如此不同,让人心生向往。单恋的寻找到勇气,犹豫的找到选择,失恋的又有阳光明媚的笑容。爱情本该如此,故事的结局不应是相忘于江湖,他说王子和公主从此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蔡式幽默如此温馨

二、冥冥之中,踏入了红尘。

缘分是本书,翻的不经意会错过。读的太认真会流泪。八月底,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意想不到的故事。

破旧的汽车在我的期盼下终于行使到了岑溪汽车站,这时雨已经停了,可是天气依旧一如继往的闷热。虽然有个口号叫做:“流汗总比流血好”,但在这种天气下,我倒宁愿被罚500元,而使皮夹大量流血,也不愿再多流一滴汗。

拿起背包头顶着太阳我无奈地走下了汽车,今天是离岑溪高中开学的最后一天了。老昨天晚上便叫我明天去学校报名,唉,父命难为啊!

今天离开学还有一天,但具体在哪一个班,我似乎也不知道。一时之间没有办法,眼看着岑溪高中就快到了,暂且放下心中所思,进入到了岑中。

从繁华的街道来到岑溪高中的校门前。没有了市区的繁华与拥挤,学校门前来报名的新生倒是不少。这是一所重点高中,能考上这里的学生虽然不能全说是天才,但也是每所中学成绩妖孽的学生,岑溪高中是岑溪市最优秀的高中,也是全国的重点高中,美名四溢,听说升名牌大学的机率是百分之四十九点六。

岑溪高中的大门并不是如它的名气那么辉煌,反而有点破旧的感觉。这所学校已经有60多年历史了,门前有两棵年逾古稀的松树,树干上映满了白斑,叶子长的也不茂盛,像是一位老人在诉说着历史的沧桑。

门前来往穿着前卫的男女,与这沧桑的陈景看来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阳光从松树叶层层叠叠的缝隙中落下来,落在一张帅气的脸上,明亮得发了白。透过亮如星辰、漆黑深邃的眸子,我正在寻找报名的地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拿出手机上面显示13:48,靠,都下午了,还是问一下在学校里的学生吧!我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忽然看到校园深处飘来一抹刺眼的蓝色,突兀地穿梭在这片漫天遍地的阳光里,直逼着我站的地方而来。我定定地看了好一会,才看清那是一个女生。穿着一身天蓝色碎花长裙,背着背包,骑着一辆单车,风风火火地迎面扑来。

容不得我多思考片刻,赶紧往右边移动了几步。慌乱中我抬起头,晕,这妞的单车也往右边让路。目测着前方的单车越来越近,就差要撞上。我慌忙往左,车轮也往左,终于还是撞在了一起,我手中的手机飞出很远。

我没顾着手机,而是先把跟前的女生扶起来,愧疚地连声道歉。

“对不起,你没事吧?”

女生推开我的手,自己爬了起来,原本想骂我没长眼,但看到我那满面通红的愧疚样,倒觉得还挺傻的,只不悦地说了一句:“明知这门口儿这么窄,还非得和我挤一块儿?”

女生名叫林雨婷,高二年级的尖子生,父亲是市政府书记,有这样一个家庭出身,想必她身上带着几分高傲的意味,那也实属正常。

我抬起头抱着纯粹欣赏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女生几眼。精致的瓜子脸,人很瘦,皮肤很白,眼睛很大。美则美矣,不过我却从这个女生眼里捕捉到一丝别样的东西。高傲!

我看得有些愣神,女生也注意到了我。被她一白眼,说:“看什么呢?傻样儿。”

将思绪扯回了现实。眼前的这个女生,虽说漂亮,可是眸子里,总是少了几分灵气。这是我对眼前女生初步的评价。

“对...对不起,我在找报名的地方,没留心......”

不管怎样,我还是跟她道歉了。“丢什么都不能丢了礼貌。”这是父亲在我刚满16岁的时候教育我的话语。感觉眼前的美女还呼呼地冒着热气。我的心跳猛地加速跳动。忽忽,美女的魅力还真大。我喜欢美女,尤其喜欢欣赏有个性的美女,甭管是花瓶还是脑残,我都能抱着欣赏的目光来对待。

“你是新生?”

女生看了眼他身后被甩得老远的手机,跨上单车骑过去将手机捡起,回头对我说:“摔坏了,多少钱?我赔你。”

“啊,不用,是我撞你的,不关你的事。”

“你告诉我多少钱就是了!”女生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不耐烦。

“……我也不知道,是我爸爸买给我的。”

“得,不管多少钱,买一个一样的赔你就是了,星期四傍晚你到这里来,我把手机给你。”

女生倒是爽直,我一下子迷糊了,却更觉得不好意思了,开始点头,又立即直摇头,说:“真的不用了,真的……”

但那女生已经骑着单车离开好远,我觉得她像一阵风一样,“呼呼呼”地一下子飞来,又一下子飞走了,但我身上确实有某样东西被微微地吹乱了。

肆溢的夏至阳光,松树漫天的阴影下一切就像是设计好的一样,恍惚间,模糊你的容颜。

于是我没有再站在原地,转身,沿着车轮在落叶上轧下的轨迹往回走,阳光一下子沉到了我的背后,热得有些发烫。

三、淡笔青,凉薄年华。

这个夏有太多的彷徨出现,对于谁好像都有些盲目,最后,左手画圆,右手画方,一心怎能两用。

走在华丽的阳光里,我第一次感觉到,阳光的味道很甜,可惜我依旧还是不喜欢这味道,不喜欢阳光,不喜欢太明媚的东西,那些东西总是喜欢刺伤我的眼。

从校门口走过来,我先去问了报名的地方,给自己报了名,领了宿舍的钥匙,也没有着急着去自己的宿舍,来学校并没有带什么衣物之类,我身上所有的行李,就是四千五百块钱,外加两套换洗的衣服,当然刚刚报名交学费啥的,又花去了我一千三百五十块。

加上此前我从家里出来路费吃喝拉撒啥的,目前身上总共剩下三千五十块,更准确的说,是三千五十块零七毛,出去给自己买了几套衣服,加上蚊帐凉席之类的,最终我回到学校宿舍的时候,身上也就剩下二千五百块。

这就是我目前所有的身家。

我的宿舍,位于二楼,这是高一新生独有的待遇,这间宿舍一共三张床,上下铺,可以住六个人。还有一张书桌直线地贴在墙上,还有六个小衣柜。

有点拥挤。不过跟望岑溪市其他的高中相比,岑中的条件已经好了很多,在别的高中里,更是夸张,一个宿舍里,甚至住着十一个人。而比较靠下面的宿舍,会安排给高二高三的学生,他们也是从高一的菜走过来的。

我挑了靠窗的上铺,床位号码是二号。然后开始清扫房间。整理完毕后,将两套衣服收进衣柜,在书桌上放了背包。

擦了擦汗,准备离去时,在房门口几乎与一个人相撞。

“对不起。”

对方笑着道歉,声音宏亮。

一双浓眉大眼打量着房间,“哇,这房间好干净喔,就是这间了。”

他走进206室,将天蓝色背包和一个灰色的皮箱放在2号床位,那是我的下铺。

“你好,”他伸出右手,露出微笑:

“我叫黄文森。大肚黄,文彩的文,森林的森。请指教。”

‘我叫安子尘,你好。’

我们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温暖丰厚,握手的力道十足。

“你睡2号吗?”文森抬头看了一下我的床位。

‘嗯。我喜欢睡上铺。’

“我也是。不过在初中住宿时,从上铺摔下来。以后就不敢睡上铺了。”

文森打开灰色的皮箱,哼着歌,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好。

他比我高一些,壮一点,皮肤黝黑,理平头。一张国字脸,身材魁梧约有一米八左右。看起来却有股精悍之气。

“好了。”文森拍拍手掌,呼出一口气,脱掉黄色运动外套:

“学校门口附近好像有餐厅,我们一起吃饭吧。”

‘不了,我摊了摊手,示意,还有东西没买了。’

他抬起头向我站的地方望来,右手不经意间摸了一下肚子,一咬牙,我陪你一同去吧!

PS:我在空间更新,网站上面更新可能会慢些,抱歉了。下午写的了一点,晚上再把这一章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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