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 迁

2008-10-06 10:19 | 作者:梁萧 | 散文吧首发

我要讲述一个看似胡编乱造的故事。其实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一把心酸泪,谁解其中味。

古城开封的市中心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大杂院,居住着几千户共同生活不知多少代的人家。大杂院里虽然房屋低矮破旧,道路有点狭窄臃堵,但是老百姓却过着知足长乐的安静又舒适的生活。

自古至今,大杂院的人口、安全、交通和卫生等一切事物都有物业公司管理着。物业公司换了多少代谁也说不清了。不管是大黑物业公司也好,小黄物业公司也好,或是百姓物业公司也好,不管是委托管理也好,或是强行实施管理也罢,物业公司都继承了以人为本的传统,精心管理大杂院的一切事务,基本上得到的住户们的认可和配合,共同维护着大杂院的生活秩序。用现在的话说,虽说大杂院院落建设有点落后,经济欠发达,但是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还是蛮高的。

信花物业公司以全心全意为本院居民服务的承诺,赢得了大多数贫困居民的支持,打跑了由少数富人选定的百姓物业公司,获得了法律上的永久管理权。起初,信花物业公司还算尽心尽力,虽然实行这样或那样的种种规章制度,经理也换了一任又一任,但是围绕着居民小院居民建,居民小院居民管本质并没有改变。因此,在多年的管理过程中,信花物业公司虽有过多的决策失误,都能得到大多数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周边的大院、小院都发生了巨变。尽管大杂院进行了路面硬化绿化,也建了几幢高楼,但院容院貌仍旧显得破旧不堪。一个离家几十年的老人,不经问路直接走到了老宅门口。成为了人们揶揄讽刺的笑谈。这件事深深刺痛的不仅仅是大杂院里居住的老百姓,还有物业公司的领导们。因为,每次公司领导班子调整,都是满怀信心的走马上任,结果都是灰溜溜的卷着铺盖卷滚蛋。到后来,上级委派经理都遇上了麻烦。不管以前多有本事的人,宁愿不当领导干部,也不愿也不敢到此上任。

最近,孙大迈不知得罪了谁,被上级委派到这里担任了物业公司经理。因为五官不正,没有一点官相,所以轻易不敢接近老百姓。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他讲话的身影。嘿!你别说,他人长的不怎么样,但花花肠子到不少。来了以后就提出了“工业强院”、“经营院子”等不少新理念。老百姓颇感新奇,盼望着早点能实施。但不久人们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他的新理念说白了就是一个字“卖”。“工业强院”就是把物业公司管理的作坊商店,不管经营好的还是坏的,统统卖掉。美其名曰“苹果不能等到烂了才卖”,这叫盘活资产。“经营院子”就是卖地。只要被有钱人看中,给钱就卖。后来上级发现了可能存在“内幕交易”问题,要求必须实行招拍挂。有的人会有疑问,物业公司哪有这么大的权利呀。是啊,原来的物业公司管理的作坊商店确实是全院人所有的。但是时间长了,产权也理不清了。另一方面,卖店卖地的收入全部上缴院财政,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当然了更主要的还是用于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了。员工队伍不稳定,物业管理不能正常进行,全院就会大乱的。所以,老百姓最多骂一两句“败家子”罢了。或者因卖店下了岗的员工发动点群众,堵堵物业公司的大门,堵堵道路,解决点实际生活问题也就完事了。

孙大迈来的时间不长,不仅否定了前任过去一切政绩,而且也打破了一往的惯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可以说是有点为所欲为了。孙大迈大刀破釜式的改革,弄的公司员工摸不清头脑,不知如何干才好。大杂院的治安乱了,邻里纠纷多了,公共卫生没人维护了,上访闹事、堵路的接连不断等等,整个大杂院显得乱糟糟的,永久的安宁与祥和也被彻底打乱了。

孙大迈工作没有搞好,不仅挨上级领导的骂,更遭到了老百姓的痛骂。人称败家子经理。很多老百姓纷纷把自家的小狗取名大迈而辱之。老孙也显得非常无奈。一次物业公司上级领导莅临该院检查指导工作,仅公共卫生一项,再次受到严厉批评。其他工作搞不好,有各种理由和原因。街道卫生都搞不好,是什么原因呢?孙大迈经理被骂的狗血喷头,无地自容,有口难辩。就象一只钻进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为了给自己正名,在离任前也象他的前任一样写了一本《墙角》自传呢。

老叶家居住在大杂院的十字路口。几间营业房虽然底矮破旧,但不管自用也好,出租也好,生意还很兴隆。老两口和孩子们过着舒心且快活的日子。很让全院的人妒嫉。

孙大迈每次坐车从此出过,为车速受限而心烦。更主要的是对这块黄金地段早已垂涎三尺了。因此,在公司的办公会上提出了改善交通的意见。此议一出,便受到了与会者和全院住户的一致响应和拥护。公司办公会最后决定对此地块实行挂牌拍卖。后来竟以天价成交。孙大迈为此专门跑到上司那里邀功领赏去了。并为此还用左手歪歪斜斜的写了“正大光明”四个大字,悬挂在办公室以炫耀。

老叶家也盼望着能早点拆迁,对未来的美好充满了期待。

8月的一天早晨,老叶看到大门上贴着一张告示,就气的差点昏了过去。原来啊,物业公司限令老叶家年底搬迁出去。对老叶家的房实行货币补偿,不回楼安置。补偿价格是物业公司找了一帮所谓的专家制定的。当然是很低很低的了。想搬回来原地住,物业公司答应的很爽快的:“可以呀,不过你要拿钱向开发商买啊。这叫各作各价,公平合理”。老叶算了一笔帐。假如要同样面积的营业房和住房的话,价格相差了4、5倍的。为此,老叶无论如何是也不能接受的。只有以理抗争,拒绝搬迁了。物业公司对付老叶这样的刁民很有办法的。一是拿出了强制搬迁的法律依据《大院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早在此之前,孙大迈上任之初,就通过全院居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大院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不过当时对条例的内容谁也没有在意。都认为开大会就是走走形式罢了。更何况老叶也没有资格参加会议,因为他不代表任何阶层啊。二是通过院报、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老叶拒不搬迁的行为,遭到了全院居民的指责。三是物业公司的招就更损了。让老叶想不到的是,儿子因为在其他物业公司上班,也被停了职,要求回家做父母的工作。什么时候搬迁完了,什么时候上班。老叶在法律、舆论和儿子面前,显得无奈和无助,在坚持了8月零8天后,在8日早晨8点8分8秒,老叶亲自点燃了搬家的鞭炮,怀揣着少的可怜的补偿款,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居住几代人的大杂院,从此再也没有踏进过大杂院一步。

老叶拿出补偿款的大部分,补贴儿女们买房用了。仅剩下的一点钱,老俩口是轻易不会动用的,更别说为自己买套二手房了。后来听亲戚说买基金特别赚钱,下了很大决心,又拿出大部分钱让儿子买了基金。

没有了自己的房子,老俩口只好在儿女家轮流居住,过着漂泊的日子。以往幸福安逸的生活也一去不复返了。

老叶家是不幸的。更可悲的是在指责老叶家的人中,不知又有多少人将会搬迁出大杂院的。

2008年7月22日写于蝉鸣谷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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