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偶书(下)(2)

2016-12-13 16:48 | 作者:独自行走 | 散文吧首发

叔叔要干的活还不止这些。

我们这个家族,父亲同辈的本家兄弟有七个,除了父亲当兵外,还有几个在外地当工人,大都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逃荒到外地,形势好转后就地留下的,他们一年到头回家的次数有限,一些脏活累活便责无旁贷的落到叔叔头上,比如说给猪圈出粪,浇地什么的。如果说自己家里的活还可以将就一下,打个马虎眼,那帮这些本家嫂子干活,必须随叫随到,而且不能打折扣,报酬不过是管顿饱饭,叔叔肩上的负担可想而知,几乎没有闲着的时候,行文至此,我几乎要为叔叔一声叹息了。

奶奶活着的时候还给我说了一件叔叔的事,让我唏嘘不已。农村里盖房子盖屋,需要大工,也就是泥瓦匠之类,叔叔心灵手巧,干这些活不在话下,但叔叔有恐高症,别人可以在几米高的架子上健步如飞,叔叔只能战战兢兢的趴在架子上一点一点挪,奶奶感慨的说,你叔叔挣个钱可真是不容易。

我和叔叔从小不结缘,印象里,在老家生活的那十年时间,叔叔几乎没给过我什么笑脸,这个与叔叔无关,完全是我的原因。我性格里有木讷憨直的一面,天生不讨喜,和我相反,弟弟乖巧伶俐,聪明活泼,谁见了都喜欢,更大的区别还在于,弟弟不馋不懒,眉眼活络,我是又馋又懒,不顾人。

比如,饭桌上有馒头和窝窝头,我肯定去拿馒头,有时就被弟弟夺了下来,大声嚷着,“这是给爷爷奶奶吃的,不是给你吃的”,我讪讪放下,旋即又被奶奶笑着递了过来;比如菜里好不容易放点豆腐,我会专门去挑豆腐;咸菜里有豆子,我会专门去挑豆子。叔叔干一天活回来,又累又饿,有点好吃的都被我挑走了,有时气不过,就拿筷子拨拉我,拨拉完了,我两眼一耷拉,照吃不误。我小时候就是这样一个没脸没皮,没羞没臊的人,因此,叔叔的反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对弟弟,叔叔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每到村里演电影,叔叔就会让弟弟骑在他脖子上,高高兴兴,有说有笑的走了,闪了我一人,郁郁寡欢的跟在后面。

天的晚上,外面天寒地冻,屋里一灯如豆,漫漫长无处可去,叔叔便带着弟弟去捉家雀,麻雀也怕冷,晚上一般栖身在屋里的犄角旮旯处。农村的房子都是土坯盖的,土坯和土坯之间,并不都是那么严丝合缝,有些就有些间隙,麻雀有时会藏身在那里,大多是在放藏粮食以及农具的偏厦,那里平时没人去,里面杂七杂八,麻雀也好藏。用手电筒一照,有时能看到麻雀那肉呼呼的圆圆的小脑袋,在灯光的照射下,傻傻的,笨笨的,不知道躲闪,用手很容易捉到,但这种好玩的事情叔叔从来不带我去,都是带着弟弟,两个人欢天喜地的。

叔叔结婚后很长时间没有孩子,非常想让父母把弟弟过继给他,但奶奶吸取了三叔的教训,坚决不同意,后来,叔叔有了自己的孩子,这就是老家的那个弟弟。

叔叔这辈子最辉煌的时候应该是在十年前,那时老家有个旧车市场,从外地搜集报废的车辆,改头换面,粉刷一新,当好车卖出,或者大卸八块卖零件,有些人很是发了大财,在这种赚钱效应的示范下,全村人都卷入了买卖旧车的狂潮,老实巴交的叔叔也被携裹进去。一次叔叔来济南家中做客,正在喝着酒,突然瞄到楼下墙外有一辆锈迹斑斑的旧车,车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一看就属于报废的车辆,叔叔像看到金元宝一般兴奋,两眼放光,酒也不想喝了,饭也不想吃了,立刻就想下去找找旧车的主人,将它淘换回去。

叔叔最得意的一次是卖了一个整车,挣了一万多元,那是叔叔生平挣的第一笔巨款,他突然发现,钱原来还可以这样赚,比辛辛苦苦种庄稼来钱快多了,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每次喝酒都要唠叨一遍。还有一次喝酒,叔叔美滋滋的说,前几天在车场打扑克,来了个要零件的,一转手就挣了三百多,坐着不动就把钱给赚了,这对于从小习惯吃苦受累,一个汗珠摔八瓣的叔叔来说,是从没有过的体验,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和自得,那种小富即安的神态,至今还历历在目。

叔叔那几年大概攒了有七八万块钱,这在十年前,也还算得上一笔“巨款”,后来,老家的弟弟结婚,离婚,又结婚,这笔钱便像手中的沙子一样,慢慢流走了,流走的不光是钱,还有叔叔的心气劲。在他生意最好的时候,他正处于人生的盛年,不但身强体壮,而且心高气傲,有一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随着弟弟的结婚离婚,叔叔这股心气劲也没了,再加上后来旧车市场屡屡遭到政府打击,生意也不好做,再想赚那么多钱就难了,叔叔变得有些消沉,有些低调,酒桌上再难看到他那踌躇满志,容光焕发的神采,叔叔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从某种意义上说,旧车市场生意的艰难,弟弟家庭婚姻的不顺,只是在精神上消磨了叔叔的斗志,婶子的不幸偏瘫才彻底改变了叔叔的生活。

以前叔叔能干,但也只是忙活外面的营生,家里烧火做饭、洗洗涮涮是用不着他的,但自从婶子致残以后,这些活全落到叔叔身上,一辈子没做过饭的叔叔竟然在很的时间内学会了蒸馒头,擀面条,包水饺等,里里外外一把手,婶子的生病将叔叔能干的潜能彻底激发了出来。有次回老家,中午在饭店吃过饭后,叔叔不让走,非要等三四点再吃一顿才行,叔叔在此之前早就调好了馅,手脚麻利的给我包了一顿老家传统的韭菜馅饺子,味道还真的不错。叔叔的变化之大令我瞠目结舌,看着他高高腆起的肚子,弥勒佛一般的笑容,我真的无法将眼前的叔叔与那个年轻时暴躁易怒的叔叔联系在一起。有时静下心来想想,上帝对人也不公平,比如叔叔能干,可到老了还要忙忙碌碌,有的人不能干,却一辈子游手好闲,优哉游哉,大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吧。

去年节前,叔叔从家里集上买了点牛羊肉来济南看望父亲,中午酒桌上喝了不少,下午我送他去汽车站坐车,路上,不善言辞的叔叔给我说了很多话,口气也远比小时候那般亲热,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心中自咐,要是小时候能有这个待遇该有多好。

叔叔对目前的生活很是满意,他和婶子都已年过六十,每个人每月有百十元的老年补助,还有八十元的医疗保险,不用的话年底可以提出来,自己又在村里大队部干些零杂活,加上给别人打打零工,杂七杂八加起来每年能有万把块钱的收入,这个钱紧够他平时买油买盐,抽烟喝酒的。叔叔两天一包烟,一天半斤酒,烟是五块钱的将军,酒是农村散装的白酒,两块钱一斤,一次买三十斤,用塑料桶盛了,静静的立在墙角,叔叔看它的眼神充满了柔情蜜意,比看见粮食都亲。有了烟和酒,叔叔的生活便有了滋味,再苦再累,每天中午晚上来上那么一杯,烦恼和疲惫也就随着缓缓下肚的酒液,随着袅袅升起的香烟渐渐远去了,单调的生活里也有了那么一丝温暖和亮色,如果不出意外,叔叔今后的生活几乎可以一眼看到底了。

岁月真的像一条长河,几十年的流淌,将叔叔这块棱角分明的砾石冲刷得温润如玉,年轻时,这条河如高山峡谷,激流险滩;壮年时,这条河如大河奔涌,静水深流;现在,这条河已经变成了一条小溪,平静的,和缓的流淌。

每次回老家,我总有种黍离之悲,兴亡之叹,眼看着老辈人一个个凋零殆尽,年轻的后生如后春笋般纷纷冒出,走在大街上,已没有多少人能将我认出,而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也将记忆中的老家分解得支离破碎,老家还是那个老家,但已不是我心目中的老家,那个带有童年温馨美好记忆的老家已与我渐行渐远。

但只要还有叔叔婶子在,老家毕竟还是那个老家,亲情在,故乡就在,不管我走到哪里,我的心飞翔有多远,我的根始终在那里。

每次回老家,我都用深情的目光默默凝视着这块土地,默默关注着这块土地上生死劳作的乡亲,我尽量用稚嫩的文字,白描的笔法,客观的立场,书写他们草芥般平凡的一生,历史不都是由“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书写的,历史更多是由千千万万像老家叔叔这样的平凡人书写的,他们的生老病死,他们的喜怒哀乐,共同构成了我们这个国家波澜壮阔的当代生活画卷。

每次回老家,都会勾起我浓浓的乡愁,尽管故乡就在眼前,但心里总有那么一丝惆怅。乡愁是什么?乡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挥之不去,萦绕心头的离愁别绪,是一种“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的怅然若失,是一种“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苍凉心境。

故乡在哪里?故乡其实就在我们幼时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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