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手的故事

2011-09-26 22:50 | 作者:七绝圣手 | 散文吧首发

其实我是一个杀手,虽然长得没有小马哥那么冷酷,见人也或多或少陪笑。不管你承认与否,这二十年来,总有那么几个人是你想杀的,可是你不敢。如果给我一些生活费,我是可以替你杀了他们的。可能是天生的性格原因,我不太喜欢说话,尤其是和陌生人。我不喜欢刻意地装作自己很会讲,去和人家高谈阔论。因为我知道,对一个杀手来说,最重要是做好自己的本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至于高谈阔论这个舞台,我知道是没有我的戏的。有一天我突然问起我自己为什么选择了干杀手这一行。我想应该是因为我是个很懒的人,懒到不会去对自己的生活做决定,而杀手这一行是不需要自己去做决定的。杀谁?哪里杀?什么时候杀?都是有人替我做决定的,我的职责就是替人拿枪,然后对着那些鲜活的身体扣动扳机。那次,我第一次接单,很奇怪,前一天的晚上,我还喝了好多酒,第二天一直睡到了下午三刻钟。起床后,我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刷牙,也不是洗脸,而是刮胡子——这是我保持了几十年的习惯,我知道当一个职业杀手,最重要的是形象,你不能让别人从你的衣着打扮上看出你是个杀手,所以每次我外出干活,我都不会戴墨镜,也不会戴007那样的欧米茄,更不会穿普拉达,当然是会带枪的,但不是我最钟的以色列沙漠之鹰手枪。每次我去黑市买枪,接货的老板总是很会很殷勤地向我推荐其他手枪产品,有鲁格P85,有华尔特的HKP7,有时候也会有国产的QSG92。但是每次都会被我拒绝,直到有一次他说先免费让我试用一段时间,但还是被我拒绝了。那时他觉得我顽固不化,而我只对他说了一句话————我是个恋旧的人,我比较忠贞于旧东西。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向我推荐过其他手枪。其实很多东西都是会有感情的,连最冷酷的枪也不例外。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七点,我一直闷在那个所谓的加州酒馆,一个人坐在那里,没有表情,只是时不时耍着很普通很普通的打火机(当然不会是那种zippo打火机),偶尔啜两口带劲的二锅头。很多人会觉得喝二锅头的男人是没有品位的,但是我就是喜欢二锅头,不是因为我没钱喝不起起威士忌,白兰地,而是因为我喜欢二锅头的纯和真,不带一点杂质的纯和不带一点虚伪的真。晚上七点半,我找到了要杀的人的吃饭所在的包间,杀人的那一刻,我感到我脸红了,其实我不想知道脸红的原因,我猜可能是紧张了,可能是二锅头的作用,或者是人身上溅出来的血的映衬。说来也奇怪,后来不管我喝多少二锅头,不管我面对多么棘手的场面,不管我放人家多少的血,我都不会脸红了。我杀的第一个人是个男人——中年左右的年龄,临死的时候一只沾满鲜血的手紧贴着衬衣胸口处的口袋,后来我从别人那里知道那口袋里面有着他女人的照片。我想,可能还有孩子的照片,估计还会是全家福。你可能会觉得我会忏悔罪孽深重,但是你错了,我并没有后悔杀这个人。因为我觉得人生的一切都是由天命的,这个世界从来都是不公平的,很多时候手里拿枪的不一定是强者,在我枪口下死去的人不会真的死去,而那些活着的人也不会全部是真正的还活着。

有一次,我接了一单生意——去杀一个富豪。等我将那富豪的车逼到路边的时候,发现车里面还有他的老婆和女儿。依旧面无表情的我对准那男人的额头狠狠地给了一枪,他的女人却在试图报警,我没有杀这个女人,我一直都觉得男人是不应该欺负女人的。欺负女人的男人计算再强大也是无能的懦夫。而他们的女儿已经被吓得呆傻了。临走前,我走进车窗探进头去撅了撅女孩的脸蛋,也恰好看到那个女人身边的离婚协议书。或许他们一家正在去民政局的路上,或者男人和女人刚刚还在争吵,或许我当时应该杀了这个女人,帮她解脱。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杀这个女人,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杀她。

一天晚上,干完一票生意回来的路上,一个人走着路,想找个公共电话,打个电话给买那个帮我做决定的杀人中介问问明天的任务。突然,在街头拐角处的那个电话亭里突然传来一阵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尽管每天都生活着子弹轰鸣的世界里,但是我还是可以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个妙龄女生的声音。以我多年的经验,我知道这个女人八九不离十是失恋了。我四处张望了,附近都没了电话亭。我只能在这个电话亭外面等,那个女的出来后,把她失恋的失态情绪发泄在我身上,我知道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不能和这种小人物计较。何况失恋的女人都是癫狂的。也是惹不起的。被那个女人莫名地骂了一阵(无非是那些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之类的话)之后,女人仿佛是累了,安静了下来,蹲下来抱着大腿痛哭起来。我还是打着我的电话,心如止水,我自己明白,这种男女恋爱的问题已经和我没多大关系了。等我打完电话,她也哭完了,见我打完了电话,她站了起来,突然说要借我肩膀一用。男人的肩膀是要扛起很多责任的,但是扛起女人的眼泪,我还真的没有准备好。但是好像我已经不能拒绝了,那个女人猛的就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又哭起来了。混了那么多年,这种情况我见多了,我十分清楚我和这个女人只是会擦肩而过的,就算是擦破了衣服也擦不出火花,可能过几个星期甚至几天,她又会靠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肩膀上幸福的笑的。于是,我带她去酒吧喝酒,在酒吧里面聊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当时酒吧里刚好放着那首我最喜欢但也是最不想听的歌——陈小的《献世》。以前,我一直都是躲着这首歌的,生活里面很久没有出现过这首歌。可能在生命里,有些东西是永远也躲不过的,要来的总该来的。一直喝到她彻底趴在桌上的时候,我把自己身上的风衣脱下盖在她身上,走了。第二天,我后悔了,因为那件风衣是一个女人送给我的。每次出去干活(杀人),我都会穿着它,每次都没出过差错。我想大概它能给我带来好运吧。一大早我匆匆忙忙赶回那个酒吧,那个人不见了,风衣也没有留下。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希望那个女人不会把这件风衣扔掉。

有大半个月没有接到生意了,后来一个星期天,接到通知说有生意了。我清楚的记得那个星期天是2011年的8月7号。这单生意很急,说晚上九点前就得解决那个人。我像往常一样按部就班,一个优秀的职业杀手从来都不会因为突发事件而乱了阵脚。我准时地摸进了那人住的酒店,等我闯进去杀人的时候,我擦觉到空气里面有一丝丝的不对劲,好像有千万只眼睛时刻瞄准这自己,千万只枪口对准着自己。果不其然,当我开枪的时候,从房间的十六点钟方向先响了一闷枪(带消声器),我中弹了,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子弹从我那喷张有力的心脏穿过,留在了体内。毫无防备地倒下,没有一丝的反抗,呼吸变得越发的急促,从喉咙里面喷出来的血流经口腔进入了鼻腔,每一次呼吸都发出咯咯的声音,就如在抽搐。面朝的方向恰好是电视机所摆的方向,心脏的跳动力度越来越小,听力也愈发的弱,但是我可以依稀地听见电视里面正在放陈小春的《献世》,电视机的画面分明打着“再不走,有今生,没来世。我这种身世,有什么资格献世。至死不抵,都要眼闭,眼泪还是留给天抚慰”歌词字幕。我笑了,我大彻大悟了,有些东西真的是永远也躲不过的,最后一次杀人,没有穿幸运风衣出门,临死之前还是听到了这首歌。第二天,我所在的这城市,各大报纸上都把我做了头条。可是没过几个星期,人们就把我忘了,我不知道那个那个送我风衣的女人有没有看到我的新闻,也不知道她有没有为我掉眼泪,也不知道那个拿走我的风衣的女人还记不记得还我幸运风衣。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但是谁知道呢?或许,我真的是个比较容易被遗忘的人。以后,大概这座大到不会同时下的城市再也不会有与我相关的话题。呵呵~~~~其实,我是个杀手。你们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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