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谈话提醒工作取得实

2016-10-21 17:48 | 作者:羊羊 | 散文吧首发

近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由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约谈提醒”是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重要工作方法,是实行党内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也是强化日常监督的一种有效措施。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护。组织进行谈话提醒,谈的虽然是小事,但防的是大错。

但是,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必须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不能用谈话提醒代替监督执纪其他形态,该组织处理的就要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就要处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走入歧途的干部就是没有得到提醒和警醒才误入歧途,越陷越深,而通过谈话提醒就可以掌握到很多真实的情况,针对性更强,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关键是要通过明查暗访,看看被约谈对象有没有被谈话提醒“醍醐灌顶”,对改正不明显的应加大批评教育力度,打消其侥幸心理,对改正没行动的当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才能让谈话提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这既是组织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有力举措,更是组织“关爱”干部、“厚爱”党员干部的有效途径,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对于我们基层纪检工作人员来说,要重管理、强表率、多提醒、严处理,坚持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将组织谈话提醒作为一种日常教育党员干部的常规方式,建立约谈提醒台帐,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常敲警钟,经常性地增强党性修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抓早、抓小、不放松,该批评的应该直面点出,以免谈话流于形式,该纠正的必须及时纠正,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警醒党员干部要严格使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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