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曲沟故事荟萃:不要当律师

2016-09-08 19:23 | 作者:老姜 | 散文吧首发

侄子考上了大学,向我咨询报考专业。学什么专业比较好呢?

以前很是崇拜律师这个职业,尤其是在影视作品上,看到他们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在法庭上不顾个人安危,义愤填膺,慷慨陈词,激扬文字,挥斥方遒,不仅形象高大上,而且了令人向往,一时间我甚至把律师当成了自己人生目标。

后来因为一件事,让我开始对律师这个职业产生厌恶。记得那年一个同乡借了我一笔款子,几年了一直不说还,我年年催,他年年推,结果到后来竟然说出“谁欠你”的混账话来。我一气之下,向法院递了一纸《支付令》,并附上了欠据的复印件。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的一种法律文书。这本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我之所以这样做,是觉得对方白纸黑字给我写有欠据,估计他还不至于会赖到不认账的地步,更不会厚着脸皮说“有异议”吧!再一个就是觉得《支付令》总比诉状要显得客气一些,我真的不想丧了朋友的情谊。结果大大出乎我之意料,他接受了他一个酒友律师的指点,在《答辩状》中谎称有异议,结果我的《支付令》被法院驳回。当时我手拿法院的驳回通知哈哈大笑,“既然你不仁,那就休怪我不义了!”次日,我便一纸诉状将他告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连本带息外加诉讼费一并承担。法庭调解时,对方不愿承担利息和诉讼费,我坚决不允:本来还本即可,怪只怪你置朋友情谊而不顾,竟然听信狗头律师的馊主意。既然是你自己做出的选择,当然你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结果当然是我扬眉吐气了!

有一次朋友聚餐时,酒桌邻座刚好是一位司法局管律师督查工作的。闲谈中我讲了我的遭遇后说,在我的印象中,觉得律师形象好像不是太好,好像就是一帮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翻手为云、覆手为,不仅信誓旦旦,而且天经地义、堂而皇之的乌合之众,和《大染坊》里刮地皮的訾文海几乎没什么两样!那位朋友听完之后哈哈大笑,说你有所不知呀,现在的律师完全是自谋职业,当然有一定的经济压力。话又说回来,大多数的律师还是有正义感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律师像你说的那样,为了生存而昧着良心办一些案子。况且,律师本来就是一个“得理不绕人,无理狡三分”的职业,只是你少见多怪罢了。听完后,我摇了摇头。我觉得,评价一个职业好坏标准应该是看他的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了社会矛盾?还是挑唆、激化、增加了社会矛盾……

这时,我的手机再次响起,又是侄子打来的。我觉得我不能再推辞了,就说,我告诉你啊,我的意见是,第一,学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觉得有兴趣。第二,可以学法律,但不能当律师!

侄子问:“为什么呀?”

“为什么?回家再慢慢告诉你!”我把电话给他挂了!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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