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事件”考验中国警察应急能力

2016-05-17 12:04 | 作者:郑长春 | 散文吧首发

“雷洋事件”考验中国警察应急能力

文/郑长

高材生、嫖娼、公安抓人、离奇死亡……“雷洋事件”一经披露,便揪住了无数网民的心。一时间,群情激愤,呼声四起,人们在关注死者嫖娼与否的同时,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谴责抓嫖警方,甚至对警方的抓嫖动机、办案程序、执法目的等产生严重怀疑。这一切,皆源于一个无法绕过的事实:雷洋是在警方控制期间死亡的。

嫖娼本身虽然违法,但并不是犯罪,即便是犯罪,哪怕是死罪,也应该经审判之后依法执行,而非死在警方控制期间。因此,不管雷洋是否真的嫖娼,都无损于这个最大的事实,也不能免除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警察办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关键是,警方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妥善处理问题,同时公布真相,回应社会关切,这才是明智之举。遗憾的是,昌平警方没有做到这些,老百姓当然不答应,以致于被迅速卷入舆论漩涡,成为众矢之的。

这不能怪“头脑发热”的网民。舆情热烈,说明广大人民群众对事件的关注度高。人们群情激昂,不仅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同情,更反映出公众对当下自身安全的一种焦虑和期望。

因此,每一个突发事件的背后,都是沉甸甸的责任和考验。在悲剧面前,不管你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公务人员,都应理智而真诚地面对。事情既然发生了,结果已无法挽回。此刻,澄清事实、还原真相、疏导情绪、善后处理,尤显重要。

这是考验当事人责任、智慧和能力的关键时刻。问题处理和舆论引导得妥当与否,将有力地影响着一个事件的走向,甚至影响着一个部门、一个队伍乃至全局的工作和形象。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由于缺乏法治思维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后陷入“人人喊打”的局面时有发生。怨谁呢?

实际上,舆论不一定是“引导”出来的,而问题的推进、解决,才是真正的“引导”。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名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就提到,要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就“雷洋事件”来看,虽然涉事警方后来也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一些“引导”文章,但没抓好切入点,而且态度不够诚恳、思路不够清晰、论述不够具体,尤其是对“执法过程有过过激行为”的回复仍显笼统,让人一头雾水。很显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要知道,当今世界,互联网迅猛发达,信息无孔不入,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做法只能显出自己的无能和卑劣,但愿包括昌平警察在内的所有执法者,能从“雷洋事件”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推动法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避免悲剧的重演!

2016年5月12日清晨于西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