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立案不再难’就真的不再难吗?

2015-04-19 17:26 | 作者:崔秀 | 散文吧首发

立案难,难立案,立了案,长时间久拖不办,不是某地某案的个别现象,而是现实社会中广为存在的普遍现象。

根据央视网【焦点访谈】报道: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和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了该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意见》侧重从宏观上规范立案登记制改革,《规定》立足于从操作上明确登记立案流程,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有了这个报道,有了这么多意见、规定,老百姓就真的不再难办了吗?不是说过去法院没有规定,没有细则,没有办法,没有管理,没有监督,没有追责,由着法官的性子来立案、办案,为所欲为,任性而为。有了意见不落实等于没有,有了规定不执行也等于没有。我们不是缺意见,缺规定,而是缺在落实上。我们有许许多多的意见、规定、法律法规吊在半空中不落地,落不了地,老百姓干瞪眼,有啥办法呢?

有什么办法能够使这项意见、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才是出台这项意见、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一个人,说的再好,没有付诸行动,又有什么用呢?

老百姓期待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希望领导干部的作风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有所转变,事实怎样呢?强征暴拆现象还是屡见不鲜,官僚作风依然蔓延,群众路线教育到底教育了谁?走走过场,流于形式,不如不说不教、不搞不演更为实际。

‘八项规定’之后,表面上管住干部的嘴,束缚住领导的手脚?但实际上只是转换了一下形式,在比较偏静的小巷里津津有味地吃起了农家乐,该干嘛照样干嘛,只是没有从前那样光明正大,倒是鬼鬼祟祟地隐蔽起来了。

前天我去一个部门办事,一个我非常熟悉的社会人员坐在那里办公,听人说,她已经‘正式’了。一个没有学历文凭近四十岁的女人,堂而皇之成为国家工作人员,领工资,办公差,令人费解,发人深思。诸如此类的事情多的去,难道就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吗?但事实证明,领导手中的权力很大,领导的能量很充沛,领导在应运权力上还是很任性的。不管用什么手段傍上领导干部,都是有好处可得的。意见、规定对于老百姓来说,毫不含糊;但是,遭遇到领导干部马上就变了值,就像失效药,一点效力都没有,狗屁不是!

低保是保障最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救济,形式上落实到贫困人口身上的其实很少,发现问题后曾经有过几次纠改,效果依然不容乐观。这么好的惠民政策倒成为腐蚀基层官员们的温床。要想真正惠民,首先就要在落实上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反映渠道,强化管理监督的力度。有人反映,要严查不露,要阳光操作,免得徇私舞弊,不了了之。

监管不力,就难以落实。落实不下来,就等于没有相关的意见、规定。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有什么价值?如果令行禁止的话,社会矛盾哪来那么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好政策的出台就叫好,看看它的落实,到底下没下来,等下来了再叫好也不迟。

打官司、上法院,这是许多人很不愿意面对,却又不得不来面对,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希望。老百姓有句口头禅:法院法官两头贪,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法不落地导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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