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手机

2014-11-30 16:13 | 作者:布北 | 散文吧首发

“我觉得你该换款手机了,连个稍微大点的游戏都玩不了,落后了不止好几代。”下课后,通往食堂的路上猪哥一本正经地说。

“猪哥”是大家对他的昵称,我的死党之一。总结起来,对人真诚大方,做事认真细致,是他的优点。至于缺点就是心直口快,细细想来这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缺点。从他嘴里出来的语言总是天然质朴不加修饰,是我所见为数不多的,允许大脑给予嘴巴绝对自由权利的人之一。想要真正领略猪哥的风采,那么必须过了他的嘴巴对你一次次不留情面的考验,你必须有较强的心里承受能力和懒得去在字句上计较的大度胸怀,还必须有对他所说话语有过滤和再加工的能力,否则奉劝止步,对他要谨慎靠近,会受伤的。偶尔不自信的我也不是十分确定拥有以上所述能力的全部,但十分确定猪哥这人心地绝对敞亮,换个角度来看,其实对我来说这就够了。至于他这昵称是如何而来,现今已无从考证,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这么叫了。从外表上看他和电视剧上的二师兄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别的,不得不说他确实比八戒哥哥帅那么一点,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以貌取名的想当然猜想。不过,虽然猪哥是个很有特点的人,但这篇文字的主角并不是他。

我冲猪哥笑笑,摇摇头表示很无奈,道出了无数人感叹过,几乎可以用来解释大部分事物的话“没钱啊”!通常此三字真言一出口,谈话双方就会陷入突然的沉默中,类似于教徒们祈祷时的那声“阿门”,标志着所谈话题已经宣告结束,没有任何进一步深入的必要。社会上流行“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思想,当钱成为问题时,问题的解决就必定会成为问题了。

说实话,我长久以来不换手机,没钱是一个理由,另一个原因是:当前这部是我弟弟当年给我买的。听上去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原因,做弟弟的某一天心情好了,突然心血来潮给哥哥买了一部手机作为礼物而已,兄弟间礼尚往来,互相交流情感巩固情谊,很常见普遍的事情。不过,有些事物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外在价值,更多的在于“意义”二字,虽然意义这玩意儿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但确实是存在的。为了证明这一点,眼前就举个生动活泼的例子加以说明,比如这部手机对我的意义远大于它的价值。那么,在我心中它是如何完成质的改变,从而对我变得意义非凡呢?容我细细道来。

一晃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还在上高中,是我们那里最好的一所重点中学。中考之前我的愿望是进入这所学校的重点班,不是因为外界所说重点班里动力大,老师资格老等真实客观存在的原因,只是为了上高中不用交学费。录取到该重点班的学生是不用交学费的,每月还会发那么上百块伙食费。这点十分吸引我。我厌倦了向家里要钱,即使他们有向我提供的义务,面对他们,开口要钱对我变得越来越困难,两个因素促使这个困难的生成,一是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二是因为我是男人。现在想来很可笑,那是我曾经幼稚可的一面,正处青叛逆期,有那种想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一直坚定不移的相信我是幸运的,即使经历踩香蕉皮摔的狗吃屎,爬起来还没有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又莫名其妙掉到被偷走盖的井里,类似连环惨痛事件都未曾动摇我这一想法。明确想要的结果,然后付出点努力做了自己认为该做的一些事,很少会一无所获。这次进重点班的愿望也是这样较圆满的达成了,考试分数是我满意的,结果也是让我激动欣喜的。

这所中学是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代表我可以暂时脱离家里的约束,并有了相对的自由。我饱含希望充满热情的准时报到注册,脱胎换骨羽化成仙般的轻松自在。现在每每看到新生报到时他们脸上难以掩抑的天真笑容,我就会不自主的联想到自己第一天进入高中时的情态。

学校每周上六天课,周日放假一天。老师特有的面孔,像黑板一样呆板无趣,我们早已厌烦,所以这一天对每个本校学生显得弥足珍贵。在这珍贵的一天中,很多人会选择迫不及待赶回家,回家看妈,回家大吃大睡,回家放松找寻温暖,或者回家只是想看看之前花盆里那朵花苞是否已经绽放。回家似乎有好多理由,回家又不需要任何理由,是人的本能使然。还有一小部分没有回去,只能留在宿舍或出门闲逛。不是不想回去,只是家太远回不去。我是属于家不远又不想回去的第三类极小人群。

大概一个半月以后的一个周日,天气晴朗。我正在宿舍极其辛苦地洗着厚重的校服,门卫找上门来让我到校门口,说有人找。当时脑海闪过的第一想法是某个暗恋我许久的女孩子要对我表白,而自己又不好意思直接到宿舍来叫我出去,所以委婉地请了门卫大叔帮忙。我心跳不自觉快了起来,努力思索到底会是哪一位姑娘呢?

校门口果然是位熟悉的身影,那张脸以及脸上的神态我早已看过不止千百万遍。并不是哪家可爱的姑娘,是我弟弟。

见到我,远远冲我笑,秋日的下午,感觉他的笑容和太阳一样温暖。他比我小两岁,在外人印象里是个少言的男孩子,喜欢对人腼腆微笑。外人当然不了解他,说他是个安静内向的男孩子,我不同意。

他喜欢体育明星,总是不厌其烦的和我讨论科比、梅西、纳达尔等人物,当我表示对这方面很无知后,他变得更加得意,乐于争分夺秒不厌其烦向我普及体育知识。多知道点事物总是没有坏处的,很多时候我是愿意配合他来做好一个听众,改变就在潜移默化中产生,后来我对体育同样产生了兴趣,曾今和他一起看体育直播是比较开心难忘的回忆

他聪明,且精力旺盛,对研究各种棋类活动始终不乏热情。作为他哥,有时候还蛮自卑的,象棋是我们共同喜爱的一项运动,闲来无事二人就杀上一两盘,互有胜负,他胜居多(交战历史上我赢的次数可以用一只手的手指头来数出)。而我有屡败屡战的顽强精神,本着不翻盘誓不休的宗旨总是一次次要求他重来一次。导致重来好几次后他不想玩了,准备先行撤退,我还没赢,岂容他走!于是一来二去,我输棋后的悲愤化为了力量,动脑子赢不过他,索性动手,引发家庭历史上少有的一次内部打架事件,打架结果他以微弱优势胜出,我不争气的鼻子血流不止。之后有两个月没和他讲过话,两个月之后又开始和他下棋了,至于谁向谁道过歉承认过错误的,记不清了,或许压根没有执行这一程序。

不知不觉都长大了,他比我高大,外貌上是他长我两岁,而我看上去像是弟弟。小时候喜欢掰手腕,这种娱乐兼较量的活动慢慢淡出了彼此的生活,我已经压根不是他对手了。邻居的大姨大妈们喜欢开玩笑,说我应该叫他哥哥,他听到后会说这辈子不想了,下辈子再说,末了不忘报以腼腆微笑。看来是打算这辈子毫无二心的给我当弟弟了,让我很感动,心里踏实不少。这种忠诚不是仅仅停留在他的口头表达上,行动上也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他遇事总会先向我讨论一下征求意见,而后才决定要不要和爸妈商量。类似他突然收到的告白信,要不要去参加某某比赛,买不买一件玩具,去不去某次聚会或游玩等等,列举不完。我的看法基本上就是他最后的决定,他一直都不是个没主见的人,只是选择无条件相信我而已。

没有问他吃没吃饭,我带他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名叫“回头客”的小餐馆,我是这里回头率比较高的顾客之一。相比而言,这里饭量足价钱便宜,适合我愉快的消费。

和服务员打了个招呼,点了两碗拉面。不是不想请他大吃一顿,囊中羞涩,口袋里就那么几块钱,理解万岁。所谓亲人在我看来就是不管多久没有见面,再见时也会倍感亲切的人,骨子里想要相互靠近的那种感觉。看着他坐在面前,在学校时的焦躁紧张顿时散去,和他谈了近期的所见所闻,询问了家里的一些事,气氛轻松愉快。

我想带他参观一下这所名声在外的重点中学,他拒绝了,蛮自信地说这里不久后也会成为他的学校,有的是机会慢慢看,一副学校就是他家(也是我家)后花园似的样子。口出狂言的小子倒让我很欣慰。

临走时他从包里摸出个盒子给我,就是这部手机。他说这是他用一些比赛的奖金和平常自己存起来的零花钱凑起来买的,没要家里一分。看着他平静温暖的脸,瞬间涌上的感动淹没了该有的惊喜。送他离开后百感交集,我想回家了,下个周日。手机信草稿箱内已经写好了一段文字,我一直都没有删过:哥,你不在家的日子很想你,爸妈也很想你,你都上高中了,需要一部手机。不多的几个字,字字挑动神经。

当晚老妈打电话过来,一阵嘘寒问暖之后她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流着泪说我故意让她每星期在家里空等,等她哭完后,我挂了电话。那个念头更加强烈:回家,下个周日!

周日前发生了一件事,手机被政教处的老师没收了。学校有不成文且不合理的规定,及不许学生带手机,违者没收加处分。我小心翼翼倍加提防,可应了范伟那句话:防不胜防!政教处老师像特务突袭地下党据点似的来到了我们班,举起探测器指着我们说:“都不许乱动,把手放到背后,全部站到教室后面去!”我们如坠云雾,方才正在讲课的语文老师被吓得目瞪口呆,傻傻站在原地手足无措。这群政教处老师视若无她,抄起探测器开始在座位洞和校服口袋里扫描,耳机,mp3,手机等等全部无所遁形,短短十几分钟乱哄哄的时间里,班上所有电子产品全被洗劫一空,我的手机也在其中。这群“特务”提着袋子头也不回的迅速奔赴下一据点,留下惊魂不定,哀鸿遍野的我们。

对于学校的这次行动,我当时极度气愤,还带有少许恐惧。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是场闹剧,野蛮而又幼稚,此外不想多说什么。老实说,这种毫无效果自欺欺人的措施是学校发展很失败的一笔。相处久了,一个人的做事风格多多少少会和周围大多数人趋于一致,甚者思考方式也会趋于一致,政教处的老师们高瞻远瞩用心良苦,有着与懵懂的新生一样的想法,天真简单,纯真浪漫。

事实证明怨声怒气是解决不了事情的,被没收的东西并不会因为你怨得深了而回来,况且怨气总是与鬼魂相关联,十分不吉利。 冷静下来的我明确了一件事情,这手机决不能在政教处过周末!不是怕它在政教处遭受什么酷刑,泄露什么秘密,何况手机里面也没什么猛料可供挖掘,在这方面我自认为问心无愧。问题的关键是我周末回家必须带着它,面对老弟,总不能说他辛苦攒钱给我的礼物像一滴水似的,融进了政教处“战利品存放处”这片汪洋大海了吧?羞愧是其次,可能会伤了弟弟的心意才是我最不愿意的。那对我来说是真是一件非比寻常的礼物。

要是生在战争年代,我绝对可以成为敢死队的一员。在班里同学的不理解中,在好友的规劝阻止中,我毅然决然去了行政楼一楼,敲响了政教处办公室的铁门。勇气可以战胜恐惧,而一个人真正的勇气比自己想象的要强大的多,比想象中的恐惧还要强大,而如此强大的勇气有时候只是来源于很小的事物。如果说走向政教处时我的心跳偏快又毫无规律,那么敲响那扇门时它突然放松下来又恢复了节奏。我微微体会到了一些烈士们慷慨就义前的心理。

大耳朵(老师外号,我到现在都不清楚他姓什么)“接见”了我。我说明来意,并表示错不二犯下不为例,从此痛改前非一心读书。他听后露出狡猾不屑的笑容,那笑容分明在嘲笑我过于天真烂漫,让我从心底深处不舒服。他风轻云淡地说:“你先去上课,这事再说。”“再说”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这事没戏,你别指望了。我灰溜溜被他请出了办公室,心情沮丧。夺机谈判第一回合失败。

是的,意味着有下一回合。第二次去政教处也是大耳朵接见,为了增加谈判获胜率,在好友的建议下,我特意花了一些时间写了份态度诚恳字数达标的认错书,底气较第一次稍微足了些。大耳朵只看了一下首页的标题,把我辛苦写就的认错书拦腰撕成两半,接着精确无误地扔进了他对面的垃圾桶里。我大惑不解,还处在目瞪口呆的状态,他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在我脖子上狠狠抽了好几巴掌。心和脖子顿时感受到火辣辣的烧痛感,屈辱,大大的屈辱,还从没有在老师手里挨过揍,今天倒让他开了记录!岂有此理!老师就可以打人吗,政教处的老师就可以践踏学生的尊严吗!我愤怒地看向他,此刻他那对招风耳对我完全没有转移注意力的作用,我死盯他的眼睛表达情绪和敌意。表达后的结果是,他又在我额头拍了两下,并挑衅地说:“不服吗?不服就打我啊。”很遗憾,那天没有某某学生打老师的新闻,我灰溜溜被他打出了办公室,心情沮丧加愤怒。夺机谈判第二回合失败。

有第三回合吗?这正是我当时苦恼烦闷的事,政教处还去不去?还敢去吗?手机要不要了?能要回来吗?那么,周末还回家吗?回家!

可能这时的我已经神似被打怕的贼,但有时候贼也有贼的尊严。于是周六中午,惴惴不安中我又去了那间办公室。我决心做最后一次尝试,不成功便成仁,至少最后再努力一下,如果还是要不回来,那就算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大耳朵看见我又进来了,面无表情地定定看了我几秒钟,随后平静地说道:“你的手机在那个抽屉里,拿回家去,别再带回来。”他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抽屉。“有罪”的我如获大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完全是想不到的结果,我还什么都没有说呢。生怕他反悔,我拉开抽屉找出了自己的手机,手机背后已近贴了标签,写着被没收的时间地点。出于礼貌,说了声谢谢我就准备走。他又突然放话了:“学生还是不要谈恋爱的好。还有这件事你最好不要和其他人说。”喜悦中的我连连说好。

不要和其他人说,这个可以理解,不言而喻。学生不要谈恋爱的好,这也可以理解,不言而喻。可是,他的话分明还有一个意思:作为学生,你谈恋爱了。无法理解,他是凭什么说我谈恋爱了?简单推理后,解释只有一个,他看了我的手机。我曾把号码给了小南,是个女孩子。查看手机,短信收件箱里确实有几条小南发给我的短信,已被阅读,这便是证据。由此我对大耳朵的为人重新下了定义。至于小南后面再说,这部手机对我的意义和她也有莫大关系。目前重要的是手机回来了。夺机谈判第三回合,成功!

我风风火火赶回家,家里人高高兴兴烧火做饭,晚饭在温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过春节时才有这种场面。然而我迅速发现一个问题,老爸和我说话,和弟弟说话,就是没有和老妈讲过一句话,老妈也是一样,不和老爸讲话,即使短暂的眼神接触也没有,这是极度不合常理的。那么迅速得到结论:他俩吵架了。即便二人正满脸笑容,表面上快乐幸福的样子,但吵架还未和好这一事实却无法掩盖。我尽量配合他俩的表演,不至于伪装被过早揭露。事实上也不想管,因为管不了。

可以的话,我能配合到回学校那一刻,等我走后你俩想怎么吵就怎么吵,吵到天昏地暗都没有关系,但至少在这不长的周末里让我的耳朵安静一点。我觉得他俩也是这么想的,于是在我回来的这短短期间,二人没经商量便达成了停战协议,很有默契。

可惜。事情的转变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这场表演没能持续到预想的时间,事实上吃过饭没多久就宣告失败。失败的标志是弟弟的一句话:“还是哥回家好,爸妈也不吵架了。”《皇帝的新装》里有个小孩子戳穿了谎言,弟弟似乎本色出演了这位小孩子。表面上活跃的气氛瞬间被冷冻,大家陷入沉默。

我觉得我有缓和气氛的义务,说道:“你俩都多大年龄了,又不是小孩子,没事吵什么架?好好的不行吗?”

妈说:“你以为我想吵?都快烦死了,我一天也不容易啊。”

爸说:“你以为我容易吗?整天在外吃苦受累,谁理解过?”

……

二人拉开阵势,你一言我一句开始理论,互相指责,然后对骂,音量逐渐增大,言辞越来越激烈。他俩本是最亲近的两个人,此刻却只因一些鸡零狗碎的杂事吵得脸红脖子粗,我不解,也气愤。

我说:“够了!你俩别吵了,要吵就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听着烦。”

吵声果然停止,爸妈似乎重新意识到了我的存在,及时偃旗息鼓。

妈对我和弟弟说:“我先去睡了,你俩也早点睡,别太晚。”随后她便去了卧室,留下三个男人。

妈走后,爸拿出一瓶只剩一半的白酒,一仰脖子二两下肚,酒气氤氲中他似乎得到了莫大的满足,眉头紧缩之后重又舒展开来。可能他觉得二两白酒不足以把他送到想要的境界,于是他再一次仰脖,这回瓶子见底了,酒气在老爸面部发作,红了整张脸。境界到了。

他眨巴几下迷离的双眼,拉起我和弟弟的手开始讲述他自己认为不凡的一生,语言温和,语速也变得缓慢。这种讲述从我记事起便经常充斥双朵,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变,老爸讲一句开头,我就能叙述出整个故事,情节分毫不差。听了这么多年,要是现在还达不到这种水平那就只能说明智商有问题。不过,明明知道老爸要讲什么但还是要听的,到达境界的他十分讨厌有人减了他讲述传奇的热情,借着酒劲对你狠狠批评教育一番也是大有可能。有话说得好,老汉酒汉小憨头都得顺着,只要让他高兴了,他就明白耍酒疯这种有技术含量的表演他不用参演了。他总是喝了酒后才会讲起这些事,可能酒后的思绪和口才刚好符合叙述的需要。

老爸的前半生可以用坎坷不幸来描述。生在贫困的农村家庭,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出生时恰好赶上中国闹饥荒饿肚子的时代。饿死人在那时不是稀罕事。我不知道祖父和祖母是怎么挺过那段日子的,由于老爸那时实在幼小,他也不知道,不过能想到绝对不容易。不过还好,全家没有被饿死。父亲五岁时,祖父因病去世,父亲对祖父的印象极其模糊有限,只是说过祖父是个很好的人,除此,对于祖父没有其他信息。

一年后祖母改嫁,带走了其他三个孩子,唯独把父亲留下来,留给祖父的弟弟做养子。按辈分来说我得管这位祖父的弟弟叫四爷。四爷家也是一穷二白,生活极其艰难,父亲到他家时四爷已经有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按四爷家的情况,我一直想不通干吗还收父亲做养子?可想而知,父亲在四爷家的几年是很悲惨的,那个连自己都顾不上的岁月里,善良与博爱在幻想中也没有出现的机会。没饭吃没衣穿,受到打骂遭受歧视,被排挤被使唤,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那是一段无法化解的童年阴影,是一辈子刻骨铭心的伤痛,是永远抚不平的苦恨。

祖母生下了她的第五个孩子后没几年,她的第二任丈夫也去世了,柔弱无力的她没有时间因失去丈夫而悲伤太久,孩子们还需要养活。

不久祖母嫁了她的三任丈夫,是个姓董的农民,父亲后来的继父,我管他叫爷爷。祖母和他结婚后的第二年生下了她的第六个孩子,父亲也在这一年被接回到了董家,大概祖母也知道父亲在四爷家很可怜,所以用尽好话去说服爷爷,希望把父亲接到自己身边。爷爷起先不同意,自己家里已经穷的可以,没有能力多养一个人,后来他同意了,因为他觉得以父亲当时的年龄,来了以后可以干活,那么他会轻松一点。父亲回到了自己母亲身边,但生活似乎并没有多大改善,十岁左右的他要赶着大群骡马去山野放牧,要下地种田,要砍柴烧水,还要照顾不断出生的弟弟妹妹们,祖母在董家又生了四个孩子。光是干活也就罢了,尤其受不了的是爷爷的打骂,这些打骂很多时候是毫无理由的,想打就打想骂就骂,隐忍的祖母从不阻拦,依旧隐忍。

十七八岁的父亲逃离了董家出门去闯荡。他做了铁匠的学徒,打了几年铁。后又借了钱去贩羊,遇上暴风和狼群袭击,损失惨重,结果钱没挣到倒欠了债。为了还钱他加入了淘金队伍,去了沙漠戈壁挖金子。正是身强力壮的年龄,高强度不要命的体力劳动之后,金子确实是挖到了一些,足以抵债。可真不巧,回去的路上他遇上了专门等候他们的强盗,被抢的一干二净,连口粮和水也被抢走。这是父亲离死亡很近的一次,被抢之后父亲已一无所有,望不到边的沙漠对生命虎视眈眈。和父亲同行的人中不断有人倒下,再也没能站起来,活着的人背起倒下者的身体继续向前走,出门的时候说好要一起回去的。筋疲力尽的父亲无法再向前迈出一步了,绝望中的他无力反击死神的威胁,他觉得他这回死定了。幸运的是一辆拖拉机刚好路过遇上了他们,得救的父亲活了下来。

借钱给父亲的这人姓杨,靠贩羊起家,在父亲认识的人当中算是比较有钱的一位。九死一生的父亲回去告诉他金子被抢没钱还债,这人也不生气,说愿意再借父亲一笔钱去贩骆驼,挣了就还钱,如果赔了,两次借款一分钱都不用还了。父亲觉得杨师傅是他遇到过的少见的好人,对他感激涕零。索性这次贩骆驼有惊无险,虽然再次遇到了狼群,但父亲早已准备好了猎枪。他向天开枪,骆驼使劲打响鼻并不断跺着大脚,这阵势估计狼群没见过,警惕不安中只得眼睁睁放父亲过去。欠的钱全部还清,还剩余那么一点。

父亲买了条小船成了渔夫,干起了捕鱼的买卖。也正是这一年父亲和母亲结婚,他俩属于自由恋爱,相当自由的那种。父亲和母亲很相爱,但是母亲的家里人不同意,死活都不同意,没辙了,在爱的力量下母亲跟着父亲私奔了(我猜想这是父亲没有继续贩羊的原因)。说实话,对此二位当年的勇敢举动我相当佩服,我辈不如。

之后父亲还打过猎,种过地,开过饭馆,做过很多事。但据他所说,他这前半辈子过的艰辛坎坷,直到和母亲结婚,有了我和弟弟之后,生活对他才算真正有了意义。对此我深信不疑。

或许每个父亲都会给孩子讲他的人生经历,不厌其烦的讲,毫无新意的讲。有时候我们自认为对他们所讲的熟悉并理解,其实很多时候没有,我们只把那些当作故事对待,和对待其他的故事一样。我们听过了也就完了,但那些确实不仅仅只是故事而已,那些代表了一个人,代表一个完完整整的父亲。我渐渐明白父亲为什么要一遍遍讲这些,因为他知道我没有真正听 ,他要讲到有一天我确实会用心去听,用心去感受。

二日早上起床已是十点,父亲去上班了,弟弟去和同学玩,只剩母亲在忙着家务。

母亲要去小姨家,让我陪她去,说小姨也想见见我,我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小姨夫不在家,小表弟在婴儿车里,正津津有味地啃着玩具熊的鼻子, 他“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口水着实触目惊心。在印象中小姨是六个阿姨中对我最好的一位,有好吃好喝的从来不会忘记我,虽说她现在有了孩子,不一定能再像以前照顾我,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亲近感。

和预想中一样,热情似火的小姨十分高兴,很快摆了满满一桌子饭菜。吃饭时一刻不停的给我夹菜,搞得我稍稍有点莫名的紧张。我低头狂吃,妈和小姨两姐妹看着我吃,互相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女人之间的谈话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她俩说她俩的,我吃我的。但这次出了一点意外,由于耳朵离她们谈话的距离过近,所谈内容全都被我不小心接收到。她们谈的内容是我老爸。

小姨说她很羡慕我们家的幸福生活,羡慕老妈和老爸的爱情,羡慕有两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并坚决表示老爸本质上并不是个胡搅蛮缠不讲理的人,二人只是缺少心平气和的交流。她相信夫妻吵架是正常事,用不了多久就会和好。

妈说以前的老爸很好,现在的他变了,变得脾气暴躁难以相处。她明白了人是会随时间变的。

小姨劝解老妈看开一点,可适得其反,越劝老妈越激动,越劝越看不开。最后老妈哭起来,豆大的眼珠刷刷往下落,说她受了天大的委屈没有人会不信。看到这一幕我立马心慌了,丝毫没有心思继续消灭美味,老妈的眼泪是我害怕看到的。小姨起先安慰老妈不要哭,可不一会儿她也莫名其妙跟着哭起来,这还不算完,我那个始终在一旁流口水的小表弟也凑起热闹,丢掉玩具熊陪他妈妈一起哭。这是演的哪出啊?一时间哭声一片,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某某人西去了呢。按小表弟的想法,此时我也是应该哭的,然而我当然没有,我傻傻看着他们哭。

离开小姨家时已是下午,回家的路上我对妈说:“妈,不行就离了吧。”老妈听后诧异地看着我,随后赐给我后脑勺一巴掌。

她说:“这孩子,说什么呢!我和你爸那么多年都过来了,还没到那地步。和你爸的事你就别管,回到学校后安心读你的书就是了。看你瘦的,回去要好好吃饭。有时间就回家来,有事就打电话。”

我吐吐舌头,调皮地说:“知道了。”

她笑了,多年不变的笑容,温和舒朗。

佳期如,假期短暂,不舍家门。无奈,无奈,还得回学校啊!

回校的公交车上我昏昏欲睡。正处在梦与现实若即若离的交界边缘,突然手机震动,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不重要,只是讲一些天冷多穿衣防感冒之类的话,发件人对我来说挺重要的,是小南。我马上回短信:这周回了家,现在在回校的路上。放心,没感冒,穿的像个北极熊。然后才继续睡觉。

那么,到了讲讲小南的时候了。

写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我不是一个好学生,视学校规章制度为几片手纸,不开除不足以平民愤。无所谓,我觉得有问题该反思的不是我,而是学校生硬死板的条条框框,很多事情压根是压抑毁灭不了的。所以,我还是要讲她。

和猪哥吃过饭,我回寝室粗略比划计算了一下,从高一开始,我和小南已经认识了足足有五个年头,而这五年内和她发的短信总共是5645条,外附12封手写书信。这个数字让我稍稍瞠目,真不敢相信不知不觉间已近完成了这么大的一项浩大工程,为国家的通信事业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当真可歌可泣。

事情回到我刚进重点班那会儿,在语文老师的“怂恿”下我参加了市里的一次作文比赛。一向不善长写应试作文的我本对此极度不感冒,即使语文老师用充满信心与智慧的语气说什么此去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之类的话,我还是对此没兴趣。后来老师就急了,变了脸色,丢给我一句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好吧,事情都到这地步了,我只能勉为其难。

依稀记得作文题目是让从给定的一段材料中提炼观点,写一篇八九百左右的文章。材料我已近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当时是写了一篇抒情散文,颇为得意。回来后语文老师又急了,她说我应该写议论文,那样才保险。我说已近晚了,到底是应该写议论还是抒情都不重要了,重在参与。她失望地表示也只能这样了。得奖估计没啥希望,所说的意外收获似乎发生了意外,这让阅历丰富的老师感到沮丧。

七八天后的一个下午,下午第一节数学课刚下。数学老师还没有走出教室,语文老师便火急火燎地冲进来,她二话不说,拎起准备在座位上打盹的我就出了门。数学老师一脸诧异。

在楼道里,她难掩满腔兴奋,表情夸张的像中了“双色球”一等奖。惊魂未定的我一头雾水,惊恐地看着她。随后答案揭晓,她说作文比赛我得了二等奖,让我周五去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颁奖典礼。比我还得意激动的语文老师似乎在表达这样一件事实:我就说你小子会有收获的,你还不信,笑话!我从不失算。

对这个颁奖典礼没抱啥好的期盼,撑死也就是个作文比赛而已,得个奖还是个二等的,完全没什么分量。可去了以后发现还是有点分量的,首先是参加颁奖典礼的人多,某某领导,某某优秀教师,某某文化团体之类的,主持人光是介绍就花了老半天,其中好多人我早已耳闻已久。其二是听说参加比赛的人很多,但得奖的人很少,只有六个,这点让我很是得意。其三是听说还有货真价实的奖品,二等奖是一辆自行车,他们终于打算整点实惠的了。

别急,小南这就出场了。

话说我是第二名,那么是哪位牛人得了第一名呢?是小南!

颁奖典礼上和她第一次见面,出于拍照画面感的需要,我和她第一次肩并肩站在了一起。第一印象是,这女孩子个子真高,她的肩和我的肩居然在同一水平线上,我一米七六,那么她……女生在这个年龄,这样的身高还是很少见的。急急忙忙,又是在受人瞩目的颁奖台上,我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只有这个,极其有限。

顺便一提,和我同为第二名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居然是初中的,和我弟弟同一个年级,这让我有点微微受到打击的感觉。

如果颁完奖就各回各校各找各妈了,那么就没有后来的事情。所有轰轰烈烈事物,所有卓尔不凡的人物,究其初始,往往是因为一些很微小的因素造成的,就比如蜘蛛侠同志,他后来的一切英雄行为只是因为手不小心被一只蜘蛛轻轻咬了一口。颁奖典礼之后,有个据说是很厉害的领导要请我们获奖的几位小朋友共进晚餐,他到底有多厉害我没太在意,但这是我和小南相识的主要因素却是没有错的。

饭桌上是和小南相邻而坐,缘分啊!上天冥冥之中刻意安排,实在无法推却。边吃边聊中我得知了小南的基本情况,她在一所私立高中上学,和我一个年级,爱好画画兼到有水的地方旅游。事实证明这丫头相当单纯且没有丝毫的防备意识,她连自家的住址都向我抖了出来,得亏我不是什么坏人,也得亏我没有问银行存款,账号密码之类的问题。

小南是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这句描述没有丝毫主观性。她是那种在人群中不会被忽略的人,不仅仅是她有高挑的身姿漂亮的脸蛋,还因为她周身散发出的带着书香又自由不羁的气质。她的眼神很平静,大眼睛仿佛是面不起波澜的湖,只有在微笑的时候才会泛起涟漪。这便是小南当时给我的感觉。我对这个女孩子很好奇,对她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心花怒放的感觉。这种独特的感觉是这次作文比赛中我最大的意外收获。

回到学校之后,经历了短暂的挣扎,抛弃了相当多的顾虑,深里打着手电筒我给小南写了封信。内容多半是废话,整整两页纸,总结起来也就那么几个字:我想进一步了解你。那是我来到学校之后睡眠质量没有达标的一夜,不过第二天的精神状态倒是没有打折扣,热情高涨。怕自己会突然改变主意,所以大清早就紧紧张张毫不犹豫的把那封信投进了邮递箱。信寄去了小南的学校,以两地距离和基本的邮递速度计算,过不了两天就会到她手里。此后期待在等待中越来越浓烈,绿色的邮递车成了我最喜欢的汽车,邮递员的工作是那么神圣!

五天后收到小南的回信,在无人的角落,眼含热泪的我颤抖着双手打开了那封信。也是整整两页纸,字写得着实好看,流畅娟秀。和我那封不同,我觉得这两页纸没有一个字是没用的,连标点符号都有其独特的价值。结合我写信的初衷,如果非要给这两页纸做个总结的话,那就是:我也想进一步了解你。我笑了,心脏激情澎湃。热泪滴落。

接下来的事可以想到。我给她写信,她给我回信。她给我发短信,我给她回短信。我抽空去她学校看她,她抽空来我们学校看我。她给我看她画的画,我带她去玩水……充分履行着进一步了解彼此的宗旨。了解后的重大发现是,这丫头还很暴力,她打我。我瘦了几斤,被她一顿胖揍。我忘了回她短信,被她一顿狂扁。我好久不给爸妈打电话,她也要管,又挨好几下捶。不过,都还好。

一晃都五年了,发现了解的越多了,也越离不开了。本来说好考一所大学,出了一点意外,现在还在不同的学校上学,陷入了异地恋这个怪圈。并不是每天都能见面,但每天都会想念,异地恋带来的情感起伏,我想,对于这种感觉,今后我和她回想起来时依旧会怀恋。

写到这里,会发现这篇文字的主角也不是我,是这部手机。

不过,是该换部手机了,它已变得破旧,故障不断,正如猪哥所说,落后了不止好几代。把它当作纪念品珍藏起来,和家里那堆照片放在一起。

毕竟,一切都还在继续,一切都依旧没有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