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乞丐

2008-06-07 15:12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儒林外史》终篇时,南京的名士销磨尽了,流风余韵散入工匠市廛之中。扬州的风雅不仅润泽了工匠市廛,就连乞丐也得沾其露,变得风雅入骨。

据《扬州画舫录》载,差不多与大名鼎鼎的郑板同时,瘦西湖上玉版桥一带,有两个乞丐常年在此行乞,其中一人曾是富家子弟,平时喜欢唱个小曲,是追星族、发烧友一类的人物,这一好让他荡尽家私,落得乞食为生。两个乞丐一同在堤上行乞,不仅没有争地盘之类的事,还非常友善。他们行乞的方式很有意思,一个“剪纸为旗,揭竹竿上,作报喜之词”,好唱曲的那位则把男欢女爱之事用小郎儿曲的(旧时扬州的小曲)调子唱出来,“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是好色不淫的那一种。两个人配合得很好,看到有游船来了,先唱一支小郎儿曲,唱完了再献上报喜之词,“音节如乐之乱章”,游客们很喜欢听。

这种风雅的乞讨在扬州很常见,直到民国时期,扬州仍可见到“雅丐”们的行踪。上世纪三十年代,叶灵风游瘦西湖,见湖边有乞丐追着船上的游客要钱,但他们并不口口声声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而是用一根长竹竿系着一个白布兜,“仿佛生物学家捉蝴蝶所用的那样,从岸边一直伸到你的船边,口中随意朗诵着《千家诗》里的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有一次,叶灵风与诗人洪为法在“香影廊”喝茶,一个乞丐看出叶是从外地来的,竟然念出杜甫送李龟年的“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这让叶灵风感慨不已:“扬州在旧时不愧是一个风雅的地方,当时虽然已经破落了,但是也破落得毫不俗气。”

对着如此风雅的乞丐,很多人是不能不掏腰包的。

扬州乞丐的风雅与寓居于此的名士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郑板桥《道情十首》作成之后,在乞丐中广为传唱,作者当时“破帽遮颜过闹市”的境况也与乞丐相去不远。如郑板桥那样在扬州靠卖文、卖字画为生的人是很多的,有些人比郑氏的状况还要差些。正是这一般人提高了扬州市井文化的水平,雅化了扬州的乞丐。

这些都是往事了,现在的扬州没了郑板桥、洪为法和叶灵风,自然也没了吟诗乞讨的雅丐。一次看当地电视台节目中主持人对乞讨者破坏扬州城市形象的挞伐,我就猜想乐于施舍的善人大概也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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