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郭沫若早期的诗歌特征

2014-05-27 13:35 | 作者:伦子 | 散文吧首发

郭沫若(1892年~1978年)1892年11月16日生于四川省乐山市观娥乡沙湾镇。乳名文豹;原名郭开贞,字鼎堂,号尚武。笔名沫若,麦克昂,郭鼎堂,石沱,高汝鸿,羊易之等。中国现代著名诗人、学者、文学家、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社会活动家、剧作家、革命家。郭沫若的早期诗歌理论与他的早期诗歌创作的时间基本重合,是指五四到二十年代中后期。作为现代诗歌的领军人物,白话诗歌的最早践行者之一,在现代诗歌史上拥有重要的作用。而他的诗歌评论以他本身的诗歌创作为基石,融汇东西,博古通今,自成一家,在许多问题上有许多自己的独到而精辟的见解。

一.诗歌内核的情绪特征

郭沫若认为诗歌的起因是感性的创造,诗歌的内涵也包含着感性的因素,感性在诗歌的创造和诗歌的内容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并且是诗歌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首先,对什么是诗进行了新的定义。郭沫若对诗歌的独到见解集中体现在他最著名的一个公式中,这个公式对什么是诗进行了新的阐释和解读。即:“诗=(直觉+情调+想象)+(适当的文字)”①,在这个公式中,可以清晰的看出,郭沫若认为,直觉,情调,想象是组成诗歌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是诗歌的主要组成内容,而直觉,情绪是属于感性因素,这与中国传统诗歌以诗言志为核心的诗歌本质的看法大相径庭,而这与他吸收西方歌德式的浪漫主义有关,也是其倡导的“主情主义”在诗歌创作领域的具体表现。而在这个著名的公式之后,郭沫若还进行了补充和更为详细的解释,“诗人底利器只有纯粹的直观诗人是感情的宠儿”,“诗的原始细胞是些单纯的直觉,浑然的情绪”。②因此我们可以清晰的找到其中的关键词即直觉,情绪,想象类的关于思维活动的词语。从这些词语的反复出现中可见郭沫若十分重视直觉,情绪等感性情感,并且把这些情感在诗歌创作中的位置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不同于古代诗歌理论对诗歌创造持有缘抒情的功利性的取向,而是把自身的情思融入其中,提出诗歌创作是作者情感的自然流露,是因情而发非因志而发,从而形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诗歌理论体系,那就是以直觉为核心的诗歌本质的感性内核说。这种思想表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就是如《女神》那般狂飙突进的爆发式的感情,从《女神》的组诗中,可以轻易的在文字的表象下找到作者深刻激昂的的情感,可以感受到作者在感性的爆发中,疯狂的宣泄着自己无比激动热烈的感情。

其次,对诗歌创作中灵感的重视也从另一方面展示了他对诗歌创作中感性因素的重视。他认为,认为诗人的努力到应该是怎样诱发伟大的灵感吧。强调灵感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作用,甚至把诗歌的起因归于灵感的迸发。而灵感在本质上是属于感性的范畴的,它与直觉,情绪有着同样的本质,所以对灵感的重视实际上也就是对感性的重视,也就是对情绪的重视。在郭沫若的诗歌理论中,他强调直觉、灵感、情绪等非理性因素对创作尤其是对诗歌创作的影响,表现出鲜明的感性倾向。

二、文学本质的诗性内涵

郭沫若以壮美的组诗《女神》登上文坛,技惊四座,他的一生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诗歌的探索,所以可以说诗歌是郭沫若的生命,因此他怀着对诗歌的极大的深情,而郭沫若以他独特的创作经验出发,鲜明的提出诗歌是文学的本质,赋予了文学本质浪漫而丰富的诗兴特征,这既与西方浪漫主义强调主观性、抒情性相一致,也吸收了古典文学以诗歌为正统的观点。

关于文学的本质问题,他提出:“1.诗是文学的本质,小说和戏剧是诗的分化2.文学的本质是有节奏的情绪的世界3.诗是情绪的直写,小说和戏剧是构成情绪的素材的再现。”③如此鲜明直观的提出诗歌是文学的本质,而诗歌又是情绪的直写,最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归在“情绪”二字上,这也是其倡导的主情主义的内核。而不论是对文学的本质的看法还是他所提倡的主情主义都带有明显的感性特点。而以诗歌为中心的文学本质论也赋予了文学浪漫而丰富的诗性特征,即使这种文学更多的表现为一种浪漫主义文学才具有的特点,但是这一点也不妨碍郭沫若独特的理论见解以及这种理论的深度和广度。

郭沫若把对诗歌本质的认识扩展到全部的文学领域,提出文学的本质是情绪的世界,用自己的观点回答了文学的本质是什么,大胆而坚决的态度,对文学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解读,具有开拓性的价值和意义。

三.诗歌内在律的情感特征

郭沫若提出诗歌节奏的内在律的观点,认为优秀的诗歌的节奏应该是内在的,是情绪的涨落,也就是把诗歌的节奏全部寄托在诗歌中情感的流露,情感的喷发,情感的轨迹,实际上这种认知也是对诗歌情绪内核说的扩展和升华,因为特别崇尚情绪,崇尚情感,所以就对一种纯感情流露的无任何矫饰的诗歌特别推崇,也就推崇诗歌的内在律。

那么什么是诗的内在律,它与外在律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郭沫若对内在律进行了自己的阐述。“这种诗的波澜有它自然的周期,振幅(Rhythm),不容你写诗的人有一毫的造作,一刹那的犹豫……”“内在旋律(或曰无形律)不是什么平上去入,高下抑扬,强弱长,宫商徽羽,也不是什么双声叠韵,什么押在句中的韵文,这些都是外在韵律或曰有形律(Extraneous Rhythm)。内在的律便是‘情绪的自然消涨’。”④在这里郭沫若明确的提出了内在律与外在律的不同的特征,并用一句话精辟的概括了内在律的主要特征即是情绪的消涨。然后他又具体的阐释了这种情绪的特点:“抒情诗是情绪的直写,情绪的进行自有他的一种波状的形式,或者先抑而后扬,或者先扬而后抑,或者抑扬相间,这发泄出来变成了诗的节奏。”⑤说明即使是内在律也是有其自己的特点,而内在律的核心依然是他所崇尚的情绪,而且这种诗歌中得情绪有自己的组成和流动方式,具有和外在律一样的节奏特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