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天

2014-04-13 21:56 | 作者:明山秀水 | 散文吧首发

偶读林徽因写给儿子的小诗“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很喜欢“人间四月天”这几个字眼。世界上最奥妙的中国汉字就是这么的传情、传神,“人间四月天”仅五个字就让人联想翩翩,尤其在此日,令人向往起四月天里的莺歌燕舞语花香,那温良的人情轻柔的和风,似乎世界上所有的情思与甜美都聚集在了这个季节。

每个正常人都在向往着美好,向往着四月天里的人间美景。可是,曾几何时哦,一些现代人思想观念变了,道德风尚沦落了,人生观价值观都染上了铜臭!

前些日子,我在给本家大伯守灵时,姐妹们聊的最多的就是这些年在市场上搞内衣发财的某某养了几房太太,生了多少孩子,然后太太们又相互打闹了多少回。这些年这些事儿好像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男人有钱就变坏” 应该改说成“男人有钱换太太”比较具体!媒体上熟人间随处可以看到或听到这类事情。

破碎的家庭里,好像总是男人在作乐在作恶,好像女人总是在痛苦在怨尤。尤其是那些经历过艰难困苦后风光起来的家庭,那个能共苦却不能同甘的男人带给女人的伤痛最大。破碎家庭里女人的伤痛是以另一个女人的介入而引起!社会多元化也好,思想西方化也罢,我以为,我国的婚姻政策是有弊端的。记得2004年冬,“16大”曾为婚姻法做过解释,在男人外遇这个问题上,有个女代表提议:惩治外遇男人,情节严重时可以劳教!另一个男代表不乐意了,他反对这样对待外遇男人,理由是外遇男人一旦被劳教,孩子的生活问题谁解决?看出来了吧?不管是平民还是高官,男人就是男人,即使制定法律时,男人也要为男人们的不轨行径堂而皇之的开脱,谁敢肯定,那个反对劳教外遇男人的男代表身洁无染?!拿孩子说事儿,孩子永远是无辜的!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没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有孩子。可是,如果婚姻法没有规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法定待遇,如果婚姻法不默认“民不告官不究”,也许那些破坏别人家庭的男人女人们会收敛些放纵!这样的话,社会也许会减少很多破碎家庭的。某种意义上讲,是婚姻法给婚外情开了绿灯,不是吗?

男人出轨因为有钱了,烧的!那充当小三的女人呢?为了男人腰包里的钱,骚的!多想奉劝那些烧男骚女:男人有钱了不要把拥有多少个女人来当做炫耀;女人不要为了拥有金钱就去和别人共享一个男人 。让感情纯粹专一,让情纯粹专一,让一个家庭和美幸福,让每对夫妻都能相扶到老!

富贵思淫欲,只因金钱惹的祸!金钱真的很万能啊,有句话是这么流行的:有啥不能有病,没啥不能没钱。咱不说它能否买到长生不老药,咱说这些年,有多少人在为万能的金钱丧尽天良——如果说10多年前的“黑心棉”令国人震惊,那只是个开始,那危害仅是浮表的。渐渐地,上蜡的大米,地沟油,毒奶粉,增白剂面粉,瘦肉精猪肉,氢化油饼干、、、、、、枚不胜举,数不胜数!这些食物,直接的把致病物质送进了人们的体内。为了谋取暴利,那些不法分子偷搞化工,排放毒气、污水。河里没鱼了,岸草绝生了。那么多丧尽天良的人为了自己的腰包,不惜牺牲大众的生息利益。难道他们没受过教育不懂得善良与道德吗?不!他们恰恰是受过高等教育却泯灭德善的人!不然,他们研究不出那么多“毒点子”!大众受害了,丧天良的所作东窗事发了!没关系啊,有钱就可以买到无罪过啊!“16”大重新论述了“死刑”,这也给那些巨富的害人精们网开了一条生路——死缓---无期---有期---减刑---监外执行----最后过天晴!有钱能买倒权力,有钱能使罪过倒戈!那公安局长的儿子可以不偿命,那奸淫学生的老师能“念在初犯上”情有可原、、、、、、呜呼!这是法律的漏洞吗?空白吗?不!是受人之托的律师钻了法律条文的文字空!总之,与钱分不开。( 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

有钱无德的人在作孽,没钱无良的人也在作孽!不说远的,就说身边的事吧——龙喜和天柱是近邻,一天龙喜骑车摔在了路沟里,在市场做生意的天柱开车回家正好遇到,赶紧下车扶起龙喜。龙喜二话没说拽住天柱衣袖不放,非得让天柱包赔损失包赔疗养费。天柱着急,纠集来市场上的哥们儿狠揍了龙喜一顿。当然,邻家都知道这个龙喜是个穷赖皮,如果天柱不是同村近邻,他会躲过穷赖皮龙喜的讹诈吗?!这个社会就这么了,人们都在抱怨好人少了,却不去过问好人为何少了。只谈其然,而不谈其所以然。想做好人,但是做好人不易,如果此刻有人摔倒在你面前,你会否伸出你友谊的手?你敢否伸出友谊之手?

时候真的很厌恶这个世界,虚伪、奸诈、混浊、势利、丧德、、、、、、

有时候真的很期盼一种境界:人们温文尔雅,男人潇洒女人亦潇洒;男人女人一样样的专一爱情专一家庭;人与人之间多一些温暖少一些刻薄;官场清廉民风淳朴,社会回归至不闭户路不拾遗的那个时代!——哈,一个孤陋寡闻的人在信口理想主义吗?

哦,但愿人间绽现四月美景,莺歌燕舞鸟语花香,那温良的人情轻柔的和风,让幸福的人们流连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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