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小豆子的小不点儿长大了
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不过如此;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
——题记
校门口的老地方,在锈迹斑斑的大铁门前,望着这个我曾经成长过的地方,静静地回想过去着三年半的记忆,轻轻地笑了。
站在那个幼时总爱趁老师不在偷偷站上去的讲台前,想着以前自己对长大的期盼和胆怯,慢慢地懂了。
坐在操场边领操台的台阶上,怀念着体育老师熟悉的哨声。当时,在这里肆无忌惮地狂奔着、大笑着的自己,追逐着自己的年少,悄悄的哭了。
小时候的我,剪一头短发。到了夏天,总是运动装,不穿裙子,也不穿皮鞋,身上东一块西一块青到发紫摔出来的乌青。虽说运动方面在班级里数一数二,但体质却奇差。有些低血糖,感冒不容易好,再加上一个月爆发一次的扁桃腺炎,使我成为了医院的常客。
虽说是转校生,但因为成绩好,性格阳光,性情还算随和,没过几个星期便和全班同学熟络起来。
大了一岁,顽皮的性格便收敛了些。那时的我是多变的。身边的朋友也因为自己的变化而变化着。那时,幸运地找到了我的闺蜜,也遇到了小学阶段最好的同桌。
四年级了,全班掀起了一股“小说”热潮。大家都开始写小说,动辄几千上万个字。我的小说主人公叫偌析,因此在班里的外号多了一个”小析”。
升到五年级,大家都在为小升初奋斗着。由于毕业考的临近,每天三大张卷子已是必修课。大家开始怀念下课时的几句玩笑,怀念那令人畏惧的四百米。现在想来,那只是繁忙学业中的某一个阶段。还好,有信念。
还记得毕业那天,我给每个人发了生日小熊。唯独同桌的生日在三月,而三月对应的颜色是粉红。他笑着骂我是故意的,又从口袋里拿出我最爱的巧克力作为交换。闺蜜则送了我一片金黄色的白桦叶,上面写着”珍重,朋友”,现在上面早已是点点泪痕。
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时间的短暂。离开的时节终究还是来了,让人措手不及。等到离别那天才发现,有太多的事来不及做,有太多的人来不及说再见;才发现以前那些感谢老师、同学的话,在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前,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就这么走了。
如今,我又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带着儿时的梦想,梳着自己期盼已久潇洒的马尾辫,穿着小学时憧憬穿上的校服,脸上洋溢着长大了成熟的笑,拾起我在这里的美丽,想起我在这里的每一个瞬间。洋洋洒洒由着性子写了这么多,仅仅献给那时年幼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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